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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伏发电购电合同范本 供电方:_购电方_ 单位名称:_单位名称:_ 法定地址:_法定地址:_ 法定代表(负责)人:_法定代表(负责)人:_ 授权代理人:_授权代理人:_ 电话:_电话:_ 电传:_电传:_ 邮编:_邮编:_ 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 账号:_账号:_ 税务登记号:_税务登记号:_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趸购转售电单位(以下简称购电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购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给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章的规定。经供电方、购电方协商全都,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趸购转售电范围 趸购转售电范围为法定的供电营业区域
2、。 二、供电方式及容量 1供电方以以下方式向购电方供电。 2在购电方营业区内。 a自有电厂座,装机容量千瓦。 b地方电厂座,装机容量千瓦。 c企业自备电厂座,装机容量千瓦。 3购电方上年向第三方购电量为千瓦时。 三、供电质量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供到购电方受电端的电能质量应符合供电营业规章的规定。 但因购电方在受电端的功率因数达不到规定或购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指标超过国家标准,供电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 四、电力、电量供给 购电方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前向供电方提出下一年度用电需求规划。供电方依据电网供电力量,经供需平衡后向购电方安排电力电量供给指标。购电方
3、应按时将上月用电销售状况统计报送供电方,供电方准时调整其电力电量供给指。 五、用电计量 1计量方式及计量装置: 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购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2产权分界点与计量点不在同一地点时,线损和变损电量由产权全部者负担。 3供电方装设在购电方受电装置中的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撤除、加封、启封、表计接线以及抄表等项工作由供电方办理,购电方应在工作上供应便利。 4供电方应按规定对用电计量装置进展周期校验、更换。购电方认为用电计量装置不准,可向供电方提出校验申请,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章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办理。 5购电方受电点难以按国家规定的电价分类名目分别装表计量
4、时,经双方商定,分类用电量采纳按上午(或上月)电价分类用电量的实际比例核定。每年(每月)核定一次,并据实调整。线损、变损电量分摊到各类用电量中再分别计算电费。 六、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 1购电方装设无功补偿装置总容量为千瓦。 其中:电容器千瓦,调相机千瓦。 2购电方功率因数应到达085以上。 3供电方在购电方处装设反向无功电能表(或双向无功表)。购电方应按无功就地平衡原则,合理装设和投切无功补偿装置。购电方送入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视为汲取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七、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计价依据与方式 (1)供电方根据有治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购电方结算
5、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工程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按国家规定,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分时电价);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于每月_日(或月末二十四点整)抄表。 (2)购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交付电碉方式为: a购电方直接向供电方交付电费,每月分次交付。每月_日,预付_;_日,预付_;_日,预付_;_日,预付_;_日,预付_;并于_日多退少补结清全部电费。 b供电方托付银行向购电方(划拨收取)费。每月分_次(划拨/收取)。即每月_日,_;_日,_;_日,_%,_日,_;_日,_分次进展,并于_日多退少补清全部电费。 3购电方
6、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购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成时,可恳求电力治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之一种方式解决。 4依据需要,供电方、购电方可另行签订电费结算协议。 八、调度通讯 供电方、购电方同意按电网调度治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另行签订电力调度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供电设施维护治理责任 1经供电方、购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治理责任分界点设在处属于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治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购电方,由购电方负责运行维护治理(附图)。 2购电方受电总开关继电爱护装置应由
7、供电方整定、加封,购电方不得擅自更动。购电方受电装置继电爱护方式须与供电方相互协作。 3供电方、购电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遇紧急状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需操作时,事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 4安装在购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治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治理,购电方负责爱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特别,购电方应准时通知供电方。 5供电方、购电方全都同意,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治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认定。谁运行维护治理,谁应担当该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 十、商定事项 1购电方需在其供电营业区内新建扩
8、建受电装置时,应按供电营业规章的有关规定,事先到供电方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2经供电方、购电方双方协商,在购电方的供电营业区内已由供电方直接供电的用户,维护供电现状。 在购电方的供电营业区内消失以下新用户时,购电方同意由供电方伸人其供电营业区直接向该用户供电: (1)供电电压在千伏及以上的; (2)用户受电变压器容量在千伏安及以上的; (3)用户对供电质量、供电安全有特别要求或用户用电对供电质量有特别影响的; (4)上级电力治理部门指定的供电对象。 3在购电方的供电营业区内需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按有关规定办理。 4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供用电的规定,协商处理电力泵购中的上述问题。 5为保
9、障电网的公共安全,供电方将对购电方的供电安全状况进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购电方应当予以协作。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购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并应派员伴同协作检查。 十一、违约责任 1供电方、购电方擅自跨越本供电营业区供电的,按电力法第六十三条处理。 2购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担当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按以下规定计算; a当年欠费局部,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b跨年度欠费局部,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经供电方催交,趸购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顿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3经双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
10、商定外,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章相关条款处理。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方、购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治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十三、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供给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章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3供电方、购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业规章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合同连续有效。
11、 4本合同自供电方、购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供电方、购电方各执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份,供电方、购电方各执份。 6本合同附件包括:_ 以上附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 供电方:(盖章)_购电方(盖章)_ 签约人:(签名盖章)_签约人:(签名盖章)_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光伏发电购电合同2 合同编号:_ 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 购电人:_,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_工商行政治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2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3(许可证编号:_),税务登记号:_,住宅:_,法定代表人:_。 售电人:_,系一
12、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_工商行政治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4(许可证编号:_),税务登记号:_,住宅:_,法定代表人:_。 双方供应联络通讯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_ 收件人:_电子邮件:_ 电话:_传真:_邮编:_ 通讯地址:_ 开户名称:_ 开户银行:_ 帐号:_ 售电人名称:_ 收件人:_电子邮件:_ 电话:_传真:_邮编:_ 通讯地址:_ 开户名称:_ 开户银行:_ 帐号:_ 鉴于: (1)售电人在_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治理总装机容量为_兆瓦(mw)的_电厂(以下简称电厂)。 (2)电厂已/将并入购电人经营治理的
13、电网运行。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治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自愿、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第1章定义和解释 1.1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电厂:指位于_由售电人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治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_兆瓦(单机容量为_兆瓦,装机台数为_台,分别为_、_、_、_、_号机组)5的发电设施以及延长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帮助设施。 1.1.2年实际上网电量:指售电人每年在计量点输送给购电人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1.1.3年合同上网电量:指本合同第4.1条商定的每年的上网电
14、量。 1.1.4年(月)累计购电量:指本合同第4.4.1款规定的购电量。 1.1.5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指电厂不同机组首次并网开头,到正式交付商业运行前为止的上网电量。 1.1.6规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规划检修期内的状态,包括机组的大修、小修、公用系统规划检修及购电人(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的节假日检修、低谷消缺等。电厂每台机组每年允许的规划停运小时详见附件三。 1.1.7非规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不行用而又不是规划停运的状态。依据需要停运的紧急程度,非规划停运分为以下5类:第1类为马上停运;第2类为可短暂延迟但必需在6小时以内退出的停运;第3类为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需在72小时之内退出的停运
15、;第4类为可延至72小时以后,但必需在下次规划停运以前退出的停运;第5类为超过规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 1.1.8强迫停运:第1.1.7款中第1、2、3类非规划停运统称为强迫停运。 1.1.9可用小时:指机组处于可用状态的小时数,为运行小时与备用小时之和。 1.1.10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指机组降低出力小时数折合成按铭牌容量计算的停运小时数。1.1.11等效可用系数:指机组可用小时减去机组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与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的比例。就本合同而言,_号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的规划指标值在大修年度为_,在无大修年度为_;其他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分别为_。 1.1.12等效非规划停运小时:指非规划停
16、运小时与非规划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之和。 1.1.13购电人缘由:指由于购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购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担当的责任。 1.1.14售电人缘由:指由于售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售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担当的责任。 1.1.15计量点:指附件二所示的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点。一般状况下,计量点位于双方产权分界点;不能在双方产权分界点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 1.1.16紧急状况: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
17、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逼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状况。 1.1.17技术参数:指附件一所述的电力设施(包括电厂设备和并网设施)的技术限制条件。 1.1.18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6以外的公历日。如商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9不行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制的客观状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斗、瘟疫、骚乱等7。 1.2解释 1.2.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便利,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
18、2.2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商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双方陈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力量履行本合同。 2.2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
19、、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详细行政行为。 2.4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合同双方的义务 3.1购电人的义务包括: 3.1.1根据本合同的商定购置售电人电厂机组的电能。 3.1.2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根据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运行、维护有关输变电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1.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正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为履行本合同供应有关用电负荷、备用容量、输变电设施运
20、行状况等信息。 3.1.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商定,向售电人供应重新启动电厂机组所需的电力。 3.1.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售电人补偿其按要求供应的有偿帮助效劳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3.2售电人的义务包括: 3.2.1根据本合同的商定向购电人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电能。 3.2.2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听从电力统一调度,根据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调度规程运行和维护电厂,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力量到达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章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3按月向购电人供应电厂机组牢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状况,准时供应设备缺陷状况,定期供应电厂机组检修规划,严
21、格执行经购电人统筹安排、平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电厂机组检修规划。 3.2.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购电人补偿其按要求供应的有偿帮助效劳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3.2.5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营直接对用户的供电业务。 第4章电力电量购销 4.1年合同上网电量 以政府定价电量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为根底,由合同双方依据适用多年的购售电原则协议和当年猜测的电力需求总量,根据同网同类型机组利用小时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 双方据此确定_年年合同上网电量为_亿千瓦时。 结合机组年度检修规划和电力供需规律,详细分解到每个月的合同上网电量为: 1月份:_亿千瓦时; 2月份:_亿千瓦时; 3月份:_亿千
22、瓦时; 4月份:_亿千瓦时; 5月份:_亿千瓦时; 6月份:_亿千瓦时; 7月份:_亿千瓦时; 8月份:_亿千瓦时; 9月份:_亿千瓦时; 10月份:_亿千瓦时; 11月份:_亿千瓦时; 12月份:_亿千瓦时。 合同签订后的每年8月,双方可依据当年电力供需实际状况,在协商的根底上适当调整当年年合同上网电量及剩余月份的合同上网电量,形成书面协议;每年10月底以前,双方应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年合同上网电量,并于11月底以前签订下一年度的购售电合同。 4.2等效可用系数 购电人依据本合同向售电人购置不低于第4.1条规定的年合同上网电量的前提是:依据电厂该年的年合同上网电量确定的电厂机组的规划等效可用系
23、数应到达_%11以上。若电厂机组的实际等效可用系数12达不到前述规定时,购电人应有权按其降低比例相应调减年合同上网电量。 4.3实际发电功率允许偏差 在任何时段,电厂的实际发电功率与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日发电调度规划曲线(包括临时调整曲线)所定功率的允许偏差范围为:-3%3%。 热电联产机组结合国家规定的“以热定电”原则下达日发电调度规划曲线并确定功率允许偏差范围。 4.4累计购电量及超购或少购电量 4.4.1电厂机组合同年(月)度在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与由于购电人缘由造成超出第4.3条规定的偏差范围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之和,加上其他状况下电厂机组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中符合调度
24、指令要求的电量,为年(月)累计购电量。年(月)累计购电量与年(月)合同上网电量之差为购电人年(月)超购或少购电量。 4.4.2年(月)累计购电量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 4.4.3到合同年度末,若购电人年累计购电量少于年合同上网电量,则购电人应依据以下公式计算结果向售电人支付年少购电量违约金。 年少购电量=年合同上网电量-年累计购电量-该年因售电人发生不行抗力而少发的电量-该年售电人违约少发电量 其中:累计购电量=实际上网电量-售电人违约超发电量 年少购电量违约金=年少购电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 4.5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 4.5.1在任何时段,假如售电人违反调度指令发电、不发
25、电或违反调度指令超出允许偏差范围发电,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局部为售电人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售电人未经购电人同意擅自开机或停机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 (2)电厂机组超出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发电经购电人警告无效,或者超出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连续超过2分钟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 (3)紧急状况下,售电人不听从调度要求削减或增加机组出力的指令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 4.5.2对售电人违约超发电量局部,购电人不进展结算,同时售电人还应向购电人支付超发电量违约金。 年超发电量违约金=年违约超发电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2 4.5.3对售电
26、人违约少发电量局部,按非规划停运折算,同时售电人还应向购电人支付少发电量违约金。 年少发电量违约金=年违约少发电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 4.5.4对售电人违反调度指令的行为,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并网调度协议的商定处理。 第5章上网电价 5.1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 售电人电厂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价根据补偿电厂机组变动本钱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经双方协商,售电人电厂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确定为:_元/(千瓦时)。 5.2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 电厂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由售电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展测算,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电厂机组的
27、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_元/(千瓦时)。 5.3临时上网电价 在电厂机组正式商业运行后,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批准上网电价,其临时上网电价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由此确定电厂机组临时上网电价为:_元/(千瓦时)。 第6章电能计量 6.1计量点 电厂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件二): (1)_; (2)_; (3)_。 6.2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6.2.1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电能量远方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展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电能量主站治理系统
28、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展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6.2.2电能计量装置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治理规程(dl/t448-2023)进展配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装设隔离开关帮助接点,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电压补偿装置。 6.2.3电能表采纳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技术性能符合0.2s和0.5s级静止式沟通有功电度表(gb/t17883-1999)和多功能电能表(dl/t614-1997)的要求。电能表配有标准通信接口、失压记录和失压计时、对时、大事记录功能,具备数据本地通信和(或通过电能量远方终端)远传的功能,并接入购电人电能量主站治理系统。 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意电能量远
29、方终端(dl/t743-2023)的要求,并且具有日负荷曲线记录功能;支持网络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时与两个电能量主站治理系统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权人进入。 假如电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满意本款要求,则电能量远方终端必需具备电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或购电人负责在电厂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数据采集终端与电能量主站治理系统进展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治理规程(dl/t448-2023)的要求进展竣工验收。 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治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
30、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治理状况进展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意要求的工程内容,应经双方协商全都,限期完成改造。 6.2.5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精确度一样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6.2.6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分别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电能表应满意第6.2.3款的要求。 6.2.7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治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状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
31、第6.2.4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前方可投入使用。 6.3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付费购置、安装、调试,并由售电人负责日常治理和维护;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付费购置、安装、调试(或由供用电合同商定),并由购电人负责日常治理和维护,电厂应帮助进展日常治理和维护(或由供用电合同商定)。 6.4电能计量装置的校验 6.4.1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校验,由经国家计量治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担当,双方共同参与。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担当,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担当(或由供用电合同商定)。 6.4.2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展定期校验以外的校验或测试,校验
32、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治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展。若经过校验或测试发觉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担当,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担当(或由供用电合同商定)。若不超差,则由提出校验的一方担当。 6.5计量特别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觉电能计量装置特别或消失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马上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状况下,结算电量以贸易结算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消失特别,则以副表数据为准。假如贸易结算计量点主、副表均特别,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特别,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对其他特别状
33、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根底上,可依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供应的信息,确定特别期内的电量。 第7章电量计算 7.1上网电量或用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双方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月末最终一天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用网电量计量事项由供用电合同商定时,遵循供用电合同的商定。 7.2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 7.2.1正常状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展核对或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 7.2.2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第7.1条所
34、指24:00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商定于次日现场抄表。 7.2.3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主站治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若主站治理系统消失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或双方电能量主站治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不全都,或售电人未配置电能量主站治理系统时,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 7.3电量计算 7.3.1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为电厂机组向购电人送电、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全部输出电量(正向)的累计值。 因购电人穿越功率引起的电厂联络变压器损耗由购电人担当。 7.3.2用网电量 用网电量为电厂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缘由机组全停时,电网向电厂送电的电量。用网电量
35、为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全部输入电量(反向)和全部启备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值(或由供用电合同商定)。 7.4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原则上分别结算,不应相互抵扣。 第8章电费结算和支付 8.1电费计算 8.1.1电费以人民币结算。 8.1.2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上网电费=累计购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 8.2电费结算 8.2.1双方按第7.2条完成抄表后,售电人应根据抄表记录精确计算上网电量和电费,填制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后,于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将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传真给购电人,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 8.2.2购电人在收到售电人传送的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后应尽快进展核对、确认,
36、如有异议,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售电人。经双方协商修正后,售电人将修正后的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传真给购电人,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如购电人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不通知售电人有异议,则视同已经确认没有异议。 8.2.3售电人依据购电人确认的电费计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交给购电人。购电人收到正确的电量结算单、电费计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分两次付清该期上网电费: (1)收到上述原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上网电费的50%; (2)收到上述原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剩余的50%。 若购电人因故不能根据商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根据缓付局部的0.30.5加
37、收违约金。经双方协商,本合同详细商定每日根据缓付局部的_加收违约金。逾期天数从其次次支付截止日的下一日开头计算。 8.3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费支付 电厂机组单机调试运行期完毕后,购电人应在一个月内支付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费。详细支付方法和商定比照第8.2条进展。 8.4有偿帮助效劳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购电人电网或售电人电厂机组供应有偿帮助效劳业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事宜,由双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家有关规定正式施行之前,遵循现行方法。 8.5临时电价与批复电价差额调整的电费支付 对于临时结算电价与批复电价之间的差异造成的结算电费差额局部,双方依据第5.3条的商定和批复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在双
38、方确定差额后的一个月内清算完毕,多退少补。 8.6计量过失调整的电费支付 依据本合同第6.5条商定,由于计量过失,购电人需向售电人增加支付款项或售电人需向购电人退还款项的,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在次月电费结算中一并清算。 8.7用网电费的支付 依据本合同第7.3.2款计算的电厂用网电量,在国家相关规定出台前,按电网平均销售电价标准核算电费,电厂应在下一个月内支付。电厂与当地供电企业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应根据该合同的商定支付用网电费。 8.8违约金、补偿金的年度清算 对于没有按月结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合同双方应于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8.9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应付
39、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均应直接汇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供应的银行帐户。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帐号时,汇入变更后的银行帐户。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帐户应与本合同供应的或书面变更后的一样。 8.10资料与记录 双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资料与记录,以备依据本合同在合理范围内对报表、记录检查或计算的准确性进展核查。 第9章不行抗力 9.1若不行抗力的发生完全或局部地阻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退不行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行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连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行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全部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行抗力完毕,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9.2若任何一方因不行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马上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行抗力的发生日期和估计持续的时间、大事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