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申报工作程序公司辅助材料采购计划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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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辅助材料采购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公司辅料采购计划的编制、申报、审批,提高辅料采购计划 的准确率。以便有效的实施采购,确保生产的正常运行和公司的有 效运转,规范领用程序,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E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辅料的采购计划管理。3、管理职责3.1 使用部门3.1.1 参与申购辅料的人员是计划工作的管理者,公司的各部 门主管负责审核。3.1.2 参与本部门的存量控制。3.2 采购部门3.2.1 执行辅料各类采购计划,负责价格资金控制。322负责辅料各类计划的仓储方式。(库存、零库存)4、计划管理4.1 计划分类4.1.1 辅助材料:包材类、备品配件、五金工具、劳保用品、低 值易耗
2、品、办公用品等4.2 采购计划4.2.1 按公司采购周期时间申报计划;422未申报的计划均为临时计划,采购周期为30天。六、首供企业和首用品种审核管理制度1、为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2、首供企业是指与本单位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 营企业。首用品种是指本单位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 品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3、应对首供企业和首用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供应药品的 合法性。4、首用品种或与首供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采购员应详细填写“首用品种 (企业)审批表”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和药事委员会对采购员填报的 “
3、首用品种(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质量审核审批后,方可 开展业务来往,购进药品。5、审批首供企业和首用品种的必备资料:首供企业应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 证证书等复印件。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提供加盖 委托企业原印章的药品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复印件及加盖委托企业原 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须标明委托授权范围 及有效期)。购进首用品种时,企业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精品文档精心整理可证、GMP认证证书等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 该品种的出厂检验报告书,以及药品包装、标
4、签、说明书实样及批文等资 料。6、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首供企业审批表”和“首用品种审 批表”及相关资料,建立档案。七、质量信息管理制度1、为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高效畅通的质量信息渠道,充分 发挥质量信息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2、质量信息是指内外环境对单位质量管理工作产生影响,并作用于质量控 制过程及结果的所有相关因素。3、应建立以质量管理为中心的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质量信息网 络体系。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4、质量信息包括以下内容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公告及药品监督抽查公告;市场情况的相关动态及发展导向;药品供应单位
5、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及质量保证能力;单位内部各环节围绕药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各个方面形成的数据、质量、记录、报表、文件等;患者的质量查询、质量反馈和质量投诉等;5、质量信息的收集方法单位内部信息通过统计报表定期反映各类质量的相关信息;通过质量分析会、工作汇报会等收集质量的相关信息;通过各部门填报质量信息反馈单及相关记录实现质量信息的传递;通过有效方式收集医生、护士、司药人员的意见、建议,了解质量信息。单位外部信息;通过问卷、座谈会、电话访问等调查方式收集信息;通过现场观察及咨询了解相关信息;通过电子信息媒介收集质量信息;通过公共关系网络收集质量信息;通过现有信息的分析处理获得所需要
6、的质量信息。质量管理员对异常、突发的重大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在24小时内及 时向医院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 利用。各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将质量信息及时报质量管理员,经分析 汇总后,以信息反馈单的方式传递至执行部门。八、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1、为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程序,确保使用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 理,特制定本制度。2、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 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术职称。3、在核实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的处方调配药 品O4、对
7、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 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使用。5、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四查十对”规定的程序进行。应将收到的处方交 由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处方审核人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患者 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 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 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6、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7、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 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8、处方审核
8、员依照处方对调剂药品进行审核。9、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患者正确介绍用法、用 量并在包装袋上写明,交代禁忌、注意事项等。10、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11、调配处方的用具、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卫生要求;直接接触 药品的包装容器应经法定部门注册,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12、调配药品用的计量器应定期检定。13、处方应按国家规定时限保存,一般处方不少于1年,二类精神药品、毒 性药品的处方不少于2年,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不少于3年。14、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配制制剂或擅自使用其他医院配制的制剂。1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有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使
9、 用专用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专册登记, 加强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绝发药。16、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符合国务院卫 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九、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 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应当凭印鉴 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购买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应由批发企 业送货至单位。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专用帐册,专用
10、保险柜储存双人双锁保管,实行双人验收、双人出入库复核,做到票、帐、 物相符,帐册、验收记录等凭证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麻醉药品注射剂空安甑或贴剂应回收并有记录。4、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当向有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并实行专册登记、 实行专人专锁管理,做到票、帐、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 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3年。、医疗用毒性药品医疗机构储存使用毒性药品,必须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并建立储存毒性 药品专用账册,做到账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调配 毒性药品处方,应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 性中药,应付炮制品。每次处方剂量不
11、得超过二日剂量,处方保存2年备 查。、医疗用放射性药品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应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符合 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的有关规定。十、拆零药品管理制度1、为规范药品拆零使用行为,保证药品使用质量,制定本制度。2、拆零药品是指所使用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 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3、药房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药架,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 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4、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柜台,不能与其他未拆封药品混 放,并保持原包装及标签。5、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
12、可疑及外观性 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使用。6、药品拆零使用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 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医 疗机构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患者。十一、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1、为合理控制药品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 护质量,特制定本制度。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 应拒绝收货。3、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 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4、近效期药品(指效期不足3个月)在仓库货位上设置近效期标识牌。5、对近效期的药
13、品应按月进行催用。6、对近效期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使用控制。7、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使用。十二、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和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的使用,确保患者用 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3、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使用,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4、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
14、存放于不合 格药品区,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员处理。5、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药品质量报告书或不 合格药品通知单,及时通知仓管员或调配员立即停止出库和使用,同时将不 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6、上级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做好记录,等待处理。7、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由质量管理员负责报损和销毁,不得自行作退、换 货处理。8、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9、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采取纠正、预防的 措施。10、明确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发
15、货、使用,应按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 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11、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 应妥善保存至少五年。十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1、为了加强使用药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 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2、药品不良反应(英文缩写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 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3、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 过敏反应等。4、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5、各相关科室应注意收集所用的药品不良反
16、应的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监测 员,由监测员填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报质量管理员。6、质量管理员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各部门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 按规定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十四、环境卫生及从药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1、为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2、应保持药房、药库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 无污染物及污染源。3、药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陈列规范有序。药房、 药库环境应整洁,内墙、顶棚、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与办公、生活、 诊疗等区域分开,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4、仓库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 迹
17、,保持环境卫生清洁。5、保持药房、药库内外清洁,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 药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架或药柜中。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胸牌上岗,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指甲注 意修剪整齐。7、凡直接接触药品的员工每年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药品验收、养护人 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项目,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对患有传染 病,皮肤及精神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8、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内容 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存档备查。十五、药品质量问题及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质量问题是指药品在购进、验收、养护过
18、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的药品,不 合格的药品应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2、质量事故是指药品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 的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 重大质量事故:违规购进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者;不严格执行质量验收 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库者;保管不善,导致不能再供药用,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者;使用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 成医疗事故者。一般质量事故: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者;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异者。3、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质 量管理小组在12小时
19、内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管理员应认真查清事 故原因,并在2日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汇报。一般质量事故应在 当天报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紧急采购:由于生产计划变更,突发性事故等,需要紧急采购物资,申购需加注紧急,列入紧急事项。4.3 计划的申报要求4.3.1 计划的填报必须填写申购单,要求写清:物品名称、规 格型号、技术要求、单位、数量、交货日期等,以上 各项都必须填写齐全。4.3.2 所报计划,辅料与原材料计划严格分离。4.3.3 辅料的申购周期为30天434在申报计划中,由于规格型号错误等造成的损失由申报 部门负责。4.4 计划的编制4.4.1 需求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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