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复习重点金融证券保险_金融证券-保险.pdf
《保险学复习重点金融证券保险_金融证券-保险.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险学复习重点金融证券保险_金融证券-保险.pdf(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章节顺序 1,风险的三个特性: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 2,风险的组成要素:风险因素 增加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任何事件。风险事故 损失的直接原因 损失 价值的消灭或减少 3,风险的分类 按风险的损害对象: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 按风险的起源与影响:基本风险和特定风险 按风险的性质/风险导致的后果:纯粹风险(可保)、投机风险(不可保)按损失的原因:自然风险、社会(法律)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 4,期望损益准则以期望值为基础的风险决策准则,即在进行风险决策时,选择期望损失最小或者期望收益最大的行动方案作为最优方案。5,圣彼得堡悖论及解释: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人们不会去追求最大的期望货
2、币值,而是会去追求最大的期望效用值。6,风险态度 风险规避:期望效用 E(u(x)期望值的效用 u(E(X)风险中性:期望效用 E(u(x)=期望值的效用 u(E(X)7,期望效用准则:决策者选择期望效用最大的行动方案为最优方案。更关注期望效用值,而非期望损益值。8,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是指将某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零,即完全避免参加某项活动。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是指通过降低损失发生频度和(或)损失发生强度来降低损失的期望成本的行为。损失融资 损失融资是指为了偿付或冲抵损失而采取的资金融通的措施。9,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 10,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1,经济上具有可行性,2,独立
3、、同分布的大量风险标的,3,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4,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计量的,5,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6,特大灾难一般不会发生 7,频度低,程度大。11,伯努利定理 通常情况下,若保险是按照精算纯费率提供的,那么投保后的期望效用总是大于不投保时的期望效用。12,逆向选择的含义 保险购买者运用其优势信息以获取更低价格上的保险产品的倾向。13,逆向选择对保险市场的影响 14,保险人对逆向选择的反应 分析原因在于保险人和潜在的被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解决思路保险人从投保人处获取更多的信息,并对投保人进行更准确的分类。设计不同的合同,鼓励风险类型不同的个人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风险种类的合同,并
4、使其符合保险人的意图,即使投保人进行自我风险揭示。15,道德风险的含义 道德风险是指投保人在得到保险保障之后改变日常行为的一种倾向。16,道德风险对保险市场的影响 17,保险合同的特性 1.双务性单务合同:只对当事人一方发生权利,对另一方发生义务的合同 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2.射幸性即保险合同是建立在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基础之上的。若不发生损失,保险人净赚,若发生损失,则保险人净赔。被保险人则相反。3.补偿性所谓的补偿性即保险人对投保人所承担的义务,仅限于对损失部分的补偿。赔偿不能高于损失的数额。否则会导致道德风险。4.条件性指只有在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得到满足的情
5、况下,当事人一方才履行自己的义务;反之则可不履行其义务。5.附和性当事人的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只是作出取或舍的决定,一般没有商议变更的余地。但并非所 损失频度 损失强度 高 低 大 规避 减损、转移 小 防损、自留 自留 有保险合同都如此。6.个人性(属人性)被保险标的与保险者个人是紧密相联的。18,保险合同的要素 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合同的内容 19,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一)保险人(二)投保人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一)被保险人(二)保单所有人(三)受益人 20投保人 是指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应具备的
6、条件: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21,被保险人 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22财产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是保险财产的权利主体。23,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中规定对其生命、身体和健康保障的人,同时也是保险事故发生的本体。即以其死亡、伤残、疾病或生存到约定年龄、期限等为保险事故的人。24,责任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对他人的财产损毁或人身伤亡负有法律责任,要求保险人代其进行赔偿,由此对自己的利益进行保障的人。25,被保险人的资格:第三十三条
7、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26,受益人:也叫保险金受领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直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人。27,关于受益人的资格 法律对于受益人的资格并无特别限制。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受益人可以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本人,也可以是他们之外的第三人,且无特别关系的限定。但是,通常情况下,当受益人不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本人时,则多为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甚至活体胎儿也可以为受益人。28,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
8、同中的概念,,受益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有着独特的法律地位,体现在:1,受益人除了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及时通知保险人和索赔时提供单证的义务,几乎不承担其他义务,也不必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2,被保险人对受益人的受益权拥有充分自由的处分权,包括指定、变更和撤销受益人,只有在被保险人死后,保险人和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才具有现实意义。3,受益人在获得保险金给付前,对自己的受益权没有任何处分的权利,不能转让给他人,也不能有自己的继承人继承,惟一能行使的只有放弃受益权。4,发生保险金给付纠纷时,受益人可以一合法的诉讼主体身份,独立行使诉讼权利,请求保险人依法给付保险金。29,受益人的分类:自然受益人:即被保
9、险人本人(生存),指定受益人:原始受益人和后继受益人法定受益人:即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30,不可撤销的受益人 即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确定且不得随意撤销,只允许在受益人同意下更换受益人。可撤销的受益人 即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中途变更和撤销受益人的受益权。受益人的形式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确定 31,受益人的指定:首先,被保险人有权指定受益人,这关系到他的死亡会给什么人带来利益,在指定受益人时认为自己死亡后最应给予照顾或报答的人。其次,如果被保险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有其监护人指定。最后,投保人也可以指定受益人,但须经被保险人同意。32,受益人与继承人的比较 均在他人
10、死亡后受益 区别(1)受益人享有的是受益权,是原始取得;继承人享有的是遗产分割,是继承所得。(2)受益人没有用其领取的保险金偿还被保险人生前债务的义务;继承人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的义务。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33,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34,保险利益的要件 1、必须是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合法:得到法律认可、符合法律规定、受到法律保护 合法:主体合法、标的合法、行为合法 2、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特例:人寿保险中,人身价值无法确定,但
11、被保险人的死伤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经济影响,可以用货币来计价(精神上的影响无法弥补)。3、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利益 所谓“确定”含义有二:(1)利益已经确定:如已取得的所有权、使用事件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损失价值的消灭或减少风险的分类按风险的损害对象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按风险的起源与影响基本风险和特定风险按风险的性质风险导致的后果纯粹风险可保投机风险不可保按损失的原因自然风失最小或者期望收益最大的行动方案作为最优方案圣彼得堡悖论及解释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人们不会去追求最大的期望货币值而是会去追求最大的期望效用值风险态度风险规避期望效用期望值的效用风险偏好期望效用期望值的效用而非期望损益值风险管
12、理的基本方法风险规避风险规避是指将某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零即完全避免参加某项动损失控制损失控制是指通过降低损失发生频度和或损失发生强度来降低损失的期望成本的行为损失融资损失融资是权等;(2)事故发生前或发生时可以确定,如已购,但尚未运输的货物。35,财产保险利益的时效 1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但保险事故发生时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2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但发生保险事故时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保险责任。36,人身保险利益的实效:1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2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
13、益但是保险事故发生时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因此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37,财产上的现有利益:指现在存在并且将继续存在的利益财产所有权 财产经营权、使用权 财产承租权、保管权、承包权 财产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38,财产保险所保标的物的转移方式:让与(须经保险人同意)、继承(被保人死亡,继承人自动获得被继承财产的保险利益,合同继续有效)破产(保险利益自动转移给债权人,但有期限规定)39,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用上的区别。1.保险利益的来源不同 对于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来源,特别是当投保人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时,保险利益的确定具体要依据本国的法律,因为各国对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立法有所不同。如
14、英美法系的国家基本上采取“利益主义原则”,而大陆法系的国家大多采取“同意主义原则”,我国保险立法和实务基本上是实行“利益和同意相结合的原则”。2.对保险利益时效的要求不同在财产保险中,在订立合同时,一般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同时要求在保险标遭受保险事故而受损时具有保险利益。但是根据惯例,对有的财产保险,例如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不具备保险利益,但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并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就不能取得保险赔偿。在人身保险中,也不要求保险利在合同存续期间益始终存在。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不要求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保险利益。3.确定
15、保险利益价值的依据不同 财产保险保险利益价值的确定是依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也就是说,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的价值。人身保险由于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是无法估价的,因而其保险利益也无法以货币计量。所以,人身保险金额的确定是依据被保险人的需要与支付保险费的能力。40,保险合同的形式投保单 暂保单 保费收据 保险单 保险凭证 保险单保险协议书 保险批单 41,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42,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的过程。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两个基本环节:投保人提出要求(要约)保险人同意(承诺)43,投保
16、人的义务 告知义务 缴纳保费 通知义务 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 44,告知义务(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 g 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45,保险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通知的后
17、果:1)不解除合同,但保险人可以请求被保险人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2)保险人免除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46,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不仅应及时通知保险人,还应当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进行积极的施救,以避免损失的扩大。47,第五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事件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损失价值的消灭或减少风险的分类按风险的损害对象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按风险的起
18、源与影响基本风险和特定风险按风险的性质风险导致的后果纯粹风险可保投机风险不可保按损失的原因自然风失最小或者期望收益最大的行动方案作为最优方案圣彼得堡悖论及解释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人们不会去追求最大的期望货币值而是会去追求最大的期望效用值风险态度风险规避期望效用期望值的效用风险偏好期望效用期望值的效用而非期望损益值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风险规避风险规避是指将某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零即完全避免参加某项动损失控制损失控制是指通过降低损失发生频度和或损失发生强度来降低损失的期望成本的行为损失融资损失融资是 48,告知义务(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
19、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49,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因素 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认定与承诺。包括:1.告知是指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告知可分为:(1)确认告知与承诺告知 确认告知:投保人向保险人告知已经存在的事实与情况,故又称事实告知。承诺告知:投保人向保险人告知预料将来要
20、发生的事实或情况,又称为企图告知。(2)投保人的告知与保险人的告知 1)投保人的告知无限告知:又称客观告知。即法律对告知的内容不作具体规定,只要是事实上与保险标的危险状况相关的任何重要事实,都要告知保险人;询问回答告知:指投保人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必须如实告知,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无须告知。2)保险人的告知 明确列示:指保险人只需将保险的主要内容明确列明在保险合同之中,即视为已告知投保人。明确说明:指保险人不仅应将保险的主要内容明确列明在保险合同中,还必须对投保人进行正确的解释。(中国)50,保证指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向保险人保证做或不做某一事情,或保证某种事态存在或不存在。保证分类:(1)明
21、示保证:以书面形式或以附加条款的形式附加于保单之内的明示保证。确认保证是投保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存在或者不存在的保证。承诺保证是指投保人对将来某一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2)默示保证默示保证则是指一些重要保证在保险单上没有文字记载,但订约双方在订约时都清楚的保证,是从习惯上或社会公认的角度看,被保险人应当保证对某种事情的行为或不行为.即默示保证不通过文字来说明,而是根据有关的法律、惯例及行业、保险界的同业习惯来决定的。51,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52,遗嘱变更指定受益人是否有效的争议案 见 PPT 53,保险合同的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内,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归于停止。保险合同的复效,是指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以后又重新开始。中止期内,保险人不需负责任。54,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后,在法定期限内,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55,第三十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
23、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合同的条款有争议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即按保险合同的有关词句、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则予以认定:(一)书面约定与口头约定不一致时的,以书面约定为准;(二)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三)特约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特约条款为准;(四)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因记载方式或者时间不一致的,按照“批单”优于“正文”、“后批注”优于“前批注”、“加贴批注”优于“正文批
24、注”、“手写”优于“打印”的规则解释。56,仲裁是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民间商会组成的机构,以第三人的身份对双方的民事争议进行公断和裁决的制度,分为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自裁决书做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仲裁的条件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时,应当自愿关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争议双方订有仲裁协议不提交仲裁,而是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事件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损失价值的消灭或减少风险的分类按风险的损害对象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按风险的起源与影响基本风险和特定风险按风险的性质
25、风险导致的后果纯粹风险可保投机风险不可保按损失的原因自然风失最小或者期望收益最大的行动方案作为最优方案圣彼得堡悖论及解释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人们不会去追求最大的期望货币值而是会去追求最大的期望效用值风险态度风险规避期望效用期望值的效用风险偏好期望效用期望值的效用而非期望损益值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风险规避风险规避是指将某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零即完全避免参加某项动损失控制损失控制是指通过降低损失发生频度和或损失发生强度来降低损失的期望成本的行为损失融资损失融资是受理。保险合同中具有涉外因素的,涉及到外贸易、涉外运输和海事纠纷的,应向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海事仲裁委员会仲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保险学 复习 重点 金融证券 保险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