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金融证券期货_金融证券-财经资料.pdf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金融证券期货_金融证券-财经资料.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金融证券期货_金融证券-财经资料.pdf(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 1 页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现对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行为补充规定如下: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回购股份事宜发表独立意见。二、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3 日,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 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回购股份作出的
2、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三)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四)回购股份的期限;(五)决议的有效期;(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七)其他相关事项。第 2 页 四、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五、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公告回购报告书。六、上市公司应当在下列情形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一)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二)上市公司回购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上市公司 集中 竞价 交易方式 回购 股份 补充规定 金融证券 期货 财经 资料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