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权益高级合伙人伙协议书.docx
《律所权益高级合伙人伙协议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律所权益高级合伙人伙协议书.docx(1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xx律师事务所权益高级合伙人协议书二0xx年x月十九日上海xx律师事务所权益高级合伙人协议书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权益高级合伙人第三章 权益高级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合伙期限第四章 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等第五章 执行主任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第六章 权益高级合伙人收益分配及债务承担方式第七章 权益高级合伙人入伙、退伙及除名的条件和程序第八章 争议解决方法和程序、违反权益高级合伙人协议的责任第九章 权益高级合伙人协议的解释、修改程序第十章 其他事项 序 言亲爱的合伙人:欢迎加入上海xx律师事务所,作为xx律师机构的一员,上海xx律师事务所正与xx律师机构的其他成员一道,致力于一
2、项改变中国律师行业格局的事业。而首要任务就是建立一支伟大的合伙人队伍,基于此,我们知晓并深刻赞同,合伙人都应具有正直谦逊、思利及人、追求卓越的秉性,同时也应拥有海纳百川、包容短长的胸襟。合伙的目标不是简单个体的联合,而是应该形成利益共同体,通过团队合作、开放共享实现共赢。我们一致确认,xx的事业是我们共同的事业,我们将与xx体系内其他成员的合伙人齐心协力,将xx建设成一家令人尊敬的、伟大的律师机构。上海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创立于2013年10月。本协议是本所的法律文件,是全体权益高级合伙人行为的根本准则。本所任何人员或任何分所、分支机构或部门形成或指定的任何其他对内对外法律文件及
3、规章制度均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精神和内容相抵触。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上海xx律师事务所章程及上海xx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仅为办理注册设立手续之用,亦不能对抗本协议的原则、精神和内容。若主体、内容与原则与此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所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和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后成立,依法开展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本所的一切业务及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一)本所名称:上海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英文名称为:x(二)本所对外签发文件以及进行各项活动,均应统一使用上述名称。事务所分所或分支机构可
4、以使用经其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第二章 权益高级合伙人第三条 本所的全体出资人为权益高级合伙人,他们是:(一)姓名:xx居住地:x身份证号:x律师执业证号:(二)姓名: xx等七位xx律师机构创收合伙人居住地: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三)姓名: x居住地: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四)姓名: x居住地: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五)姓名: x居住地: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六)姓名: x居住地: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七)姓名: x居住地: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八)姓名:x居住地: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第三章 权益高级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合伙期限第四条 出资总额、股权结
5、构与股权比例4.1出资总额:本所按照整体预算600万人民币(陆佰万圆)为律所投资款总额概算,并作为投资比例的计算依据。4.2筹建本所的出资情况: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发生的筹备、注册、装修以及运营等费用已由xx为代表的权益高级合伙人以现金方式支付。4.3 权益高级合伙人出资与比例各权益合伙人愿出资,并依据相应的合伙份额行使表决权,享受分红、承担风险,各权益合伙人出资之金额不作为本所增资而是作为购进xx所持有的部分份额之对价,用以置换权益高级合伙人的前期投入资金。各权益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在签定合伙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将出资汇入指定账户后,xx及以下权益合伙人享有本所之合伙份额结构如下:合伙人合伙人持有比例
6、(%)实际出资出资方式xxxx等七位xx律师机构创始合伙人各权益高级合伙人在提交出资后,按照相应比例享有权益高级合伙人的权利。第五条 本协议规定的合伙期限为五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第四章 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等第六条 本所最高权利机构为管理委员会,成员为全体权益高级合伙人,本所经营管理与业务活动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执行主任负责制。第七条 管委会主任的产生、职责、任期与职责7.1 首任管委会主任,由出资最多的权益高级合伙人担任,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7.2 管委会主任的职责7.2.1 对外代表本所进行业务拓展、渠道建立与合作;7.2.2召集管委会成员的季度与年度会议;7.2.
7、3贯彻落实xx律师机构管理委员会确定的重大事项;7.2.4与本所相关的投资、品牌、信息化、运营模式整体把控;7.2.5 闭会期间,执行本所管委会的决议,领导执行主任开展工作。7.2.6 其他由本所管委会决议实施的事项。第八条 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一)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经单独或共同享有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份额的管理委员会成员提议,可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二)管理委员会会议可采用适当的任何方式召开。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包括临时管理委员会会议),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以电邮、传真、快递或其他管理委员会主任认为适当的方式将会议时间、地点
8、及议题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成员。未按前述规定进行通知的,不得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未经前述通知程序而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该次会议通过的决议无效。(三)管理委员会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指定人员召集、主持。第九条 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职权为:(一) 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及重大开支事项,本财务部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5号之前向管委会成员发送上季度财务报表。(二) 决定合伙人(包括权益及非权益高级合伙人、名誉合伙人)的入伙、退伙、除名、财产处置及有关处罚;(三) 决定授薪律师的引进、定级、除名及有关处罚;(四) 授薪律师及合伙人的晋升;(五) x
9、x律师机构管理委员会负责瀛和律师机构的整体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决策。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是瀛和律师机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须服从瀛和律师机构的整体战略部署、制度规范和发展理念。确定的重大事项的落实。第十条 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表决程序(一)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可以无记名投票、传真表决或管理委员会主任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进行。没有现场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但以口头方式进行表决的合伙人,应在表决后立即以书面方式确认其表决意见。(二)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除本协议另有规定的事项外,应经单独或共同享有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份额的管理委员会成员通过后作出。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成员,可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
10、会成员代为出席会议、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出席会议但投弃权票的视为投反对票。(三)与管理委员会会议将要表决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的管理委员会成员,在管理委员会会议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无表决权。管理委员会成员是否与某一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由单独或共同享有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份额的管理委员会成员确定。第十一条 下列情况视为未出席:(一)无故表示不参加亦不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成员代为参加或无故拒不参加会议者;(二)经管理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通知后,超过通知中规定的会议召开时间没有到会、且经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不再继续等候者;(三)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因任何原因不能表达或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真实意图的管理委员会成
11、员。第十二条 任何管理委员会成员未出席不影响管理委员会会议,以单独或共同享有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份额的管理委员会成员表决和通过决议。(一)事务所管理委员会成员在行使权利时应当考虑:在有关事务所发展和建设的事项上,重集中;在有关事务所员工违规及处罚的事项上,重民主。(二)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应以书面方式(包括传真)作出,并由管理委员会秘书负责保存。第五章 执行主任/运营总监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第十四条 本所设立执行主任/运营总监一名,可以成为本所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本所,并在管理委员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组织管理本所的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 本所执行主任/运营总监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依据管理委
12、员会决定产生执行主任后,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第十六条 执行主任独立开展工作(在管理委员会设立后,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本所章程和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对外签署合同;(二)主持本所日常性管理工作;(三)聘任、解聘主任助理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四)根据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批准相应的财务开支;(五)组织管理授薪团队的选拔、考核、晋升与奖惩等事宜;(六)根据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要求,向管理委员会会议真实地报告重大合同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七)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对本所行使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以及符合本所利益的特别处置权,事后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报告,请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权益 高级 合伙人 协议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