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模版.doc
《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模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模版.doc(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56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
2、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应参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监督管理、执行。第五条 释义: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包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本制度所称单项,是指单笔担保资产金额或者为某一公司累计担保金额。本制度所指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第二章 担保管理的原则1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
3、六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安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第八条 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下属部门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第九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第三章 担保应履行的程序第十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下列担保,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4、会审议通过:(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二)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五)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六)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七)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
5、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第十一条 公司在决定担保前,应核实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一) 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二)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稳定的现金流量或良好的发展前景;(三) 已被提供过担保的,应没有发生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四) 拥有可抵押(质押)
6、的资产,具有相应的反担保能力;(五) 提供的财务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六) 没有其他法律风险。第十二条 担保申请人应向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资料:(一) 企业基本资料、经营情况分析报告;(二) 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和当期财务报表;(三) 主合同及与主合同相关的资料;(四) 本项担保的银行借款用途、预期经济效果;(五) 本项担保的银行借款还款能力分析;(六)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说明;(七) 反担保方案、反担保提供方具有实际承担能力的证明;(八) 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第十三条 具体经办担保事项的部门和人员(以下称责任人)应根据被担保对象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调查,确定资料是
7、否真实。第十四条 责任人有义务确保主合同的真实性,防止主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公司担保,并承担真实性的责任风险。3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十五条 负责经办担保事项的部门应通过被担保对象的开户银行、业务往来单位等各方面调查其偿债能力、经营状况和信誉状况。必要时授权公司派出董事或者监事由公司审计部或聘请中介机构对其进行审计。第十六条 公司的风险控制人员可与派驻被担保对象的董事、总经理进行适当沟通,以确保有关资料的真实性。第十七条 公司应在组织有关部门对担保事项进行评审后,方可根据其相应的审批权限,按程序逐级报总经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第十八条 各级审批人应根据责
8、任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分析担保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行业前景、经营运作状况和信用信誉情况后,决定是否给予担保或向上级审批机构提出是否给予担保的意见。第十九条 未经公司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审批人的批准或授权,责任人不得越权签订担保合同,也不得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第二十条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第二十一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按控股子公司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有限公司 对外 担保 管理制度 模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