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保证金管理办法-模版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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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证金的管理,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防范资金风险,根据xxxx项目管理通则的要求,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保证金包括交纳的保证金和收取的保证金。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审计预留金、信用证开证保证金、商业汇票开票保证金以及其他保证金。 第四条 公司计划财务部是保证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保证金的交纳、收取、释放等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交纳保证金的管理
2、第五条 总部机关交纳保证金的审批流程按照xxxxxx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货币资金审批办法执行。二级公司按照各自制定的资金审批办法执行。 交纳保证金须取得对方的收据,并及时交财务部门统一保管。第六条 保证金的交纳方式 一、现金。转账至收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保存好汇款回单。 二、银行承兑汇票。转让手续完备后交对方,并应在复印件上办理签收手续。 三、银行保函。各单位根据保函的类别,分别提交保函办理申请,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后,各单位协助公司计划财务部办理。并应在保函复印件上办理签章手续。 四、债权担保。公司计划财务部指导并协调各单位办理。 第七条 市场开发过程中,对于业主方提出的各类保证金应当在招投标评审
3、会上予以评审,尽量以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减少资金占用。现金保证金金额超过 500 万元,至少应提前 3 个工作日告知公司计划财务部。按“谁交纳,谁负责回收”的原则,确保保证金按期收回。 第八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方代扣的各类保证金,凡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比例或金额的,各单位应及时与业主方进行协商。 第九条 对于开具商业汇票、信用证而交纳的保证金,一般应采取定期存款的形式,降低资金占用成本,并由计划财务部负责收回。 第十条 各单位在同一区域交纳的诚信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在不影响交纳单位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应提供给其他内部单位使用, 减少保证金的重复交纳。 第十一条 各单位每月末向公司计划
4、财务部上报保证金情况表,该表应涵盖所有交纳保证金项目,包括项目名称、保证金的类别、保证金额、交纳时间、交纳方式、凭证编号、经办人员、保证金到期日、回收责任人、备注(是否收取对方收据)等。对超合同约定交纳的保证金、没有按期收回的保证金,应同时上报书面说明。 第三章 收取保证金的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在招标过程中,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须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并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劳务合同(协议),须按xxxx项目管理通则的要求,在合同条款中明确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比例和具体金额,并应于被通知中标的第二天起至合同签订之前缴纳。对于公司评选出的优秀承包商,履约保证金
5、交纳优惠条件执行xxxx项目管理通则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质量保证金按合同造价的 5%预留,或不低于我方同业主合同中约定的比例;其他保证金的收取,按有关制度办理。 第十五条 收取保证金的方式 一、现金。应转账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银行承兑汇票。转让手续完备交公司计划财务部集中管理。 三、银行保函。收取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应是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可延期的、见索即付的保函,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上述规定的,应报公司计划财务部核准。收取的境内保函的格式文本参见本办法附件。收取的境外保函的格式文本可执行业主保函格式或当地银行通用格式。各单位负责审核收取保函的金额、有效期、项目名称等
6、信息。各类保函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于保函到期前及时办理保函延期手续,确保保函权益。保函索赔前,应报公司计划财务部核准。 四、债权转入保证金。交纳方在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有无争议到期债权的,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债务单位财务部门复核、总会计师(分管领导) 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中心通过内部银行办理划转手续。 第十六条 保证金的释放一、保证金释放的条件 (一)履约保证金:分包工程经项目经理部验收合格,并提交了工程验收资料和分包工程结算资料的,可退还不超过 80%的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竣工或分包工程结算审计确认后,扣除实际赔偿和违约金,余额全部返还。相关约定应在合同中明确。 劳务
7、分包工程经项目经理部验收合格,劳务人员退场后,且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可以退回履约保证金。 (二)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扣除质量保证成本后返还。 (三)其他保证金:按有关政策或合同约定返还。二、保证金释放的流程 (一)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经招标单位分管领导核实、主管领导审批后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保证金交纳单位提出申请所在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经营、财务等部门审核,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所属公司财务部门复核、总会计师(或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批,项目所属公司财务部门办理释放。 (三)其他保证金:按有关政策或合同约定的流程返还。 三、现金保证金应退还
8、至原交纳时的银行账户;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若未到期,退还原或新签的银行承兑汇票,若已到期,按资金下拨程序拨付,退还至合同签订时备案的银行账户。 四、退还保证金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据。 五、交纳方申请用质保金保函替代质保金,应在我方用质保金保函替代并收到质保金后,方能办理。 六、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收取的各类保证金,应明确不计息。 第xx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证金的管理,登记相关台账,每月末上报公司计划财务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及时足额收回交纳的保证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xxxx经营管理通则相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逾期未交纳保证金、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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