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智慧柜员机渠道管理办法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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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智慧柜员机渠道管理办法(年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三章 渠道管理第四章 设备管理第五章 日常管理第六章 风险管理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智慧柜员机渠道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服务效率与营销推广能力,促进物理渠道转型与我行业务发展,拟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智慧柜员机渠道是指以智慧柜员机为核心,结合客户自主自助办理、产品展示销售、体验交流互动于一体,为客户提供*银行综合金融服务的渠道。智慧柜员机是指*银行统一设计、自主研发的能通过人机智能交互提供*银行综合金融服务的智能化自助终端。第三条 智慧柜员机渠道由总行渠道与运营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遵循统一规
2、划、统一管理、综合服务、合规运营的原则。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境内各级机构。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 总行部门职责(一)渠道与运营管理部职责1.负责牵头智慧柜员机渠道规划与指导;.负责智慧柜员机渠道规章制度*;3负责牵头组织智慧柜员机渠道设备创新、功能研发、部署及优化升级等;.负责归口管理智慧柜员机有关业务需求;牵头组织智慧柜员机有关功能、界面的测试工作;5.负责智慧柜员机渠道的运行指标监控、操作培训和风险检查等日常管理;.负责总行智慧柜员机渠道关于的渠道类参数申请、审定;负责拟定智慧柜员机造成或产生的电子资料文件收集、整理及归档策略; .负责智慧柜员机造成或产生的电子资料文件日常调阅查
3、询等。(二)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同业业务中心、小企业业务部、结算与现金管理部、个人存款与投资部、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信用卡中心、网络金融部、金融场部、金融场交易中心、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投资银行部、国际业务部等业务和产品部门职责依据有关分管业务与产品(以下统称“业务”),负责以下工作:负责智慧柜员机有关业务需求拟订,对有关产品的业务规则、业务合规性进行测试;2.负责智慧柜员机有关业务的培训、指导、推广应用,并依据有关使用情形提出优化建议;3.负责智慧柜员机有关业务的营销推广策略拟定、营销推广活动组织及业务宣传;负责智慧柜员机有关业务参数的拟定;.负责智慧柜员机渠道有关业务的管理规则拟定与完
4、善、风险防控要点拟定、流程变更通告等业务管理工作。(三)信息技术管理部职责1.负责组织实施智慧柜员机需求分析与开发;.负责发布智慧柜员机设备升级版本;3. 负责总行产品业务参数中智慧柜员机渠道有关参数的维护;4.负责对智慧柜员机渠道异常交易的分析排查提供技术支持;5.负责为电子档案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支持等。(四)安全保卫部职责负责与智慧柜员机渠道关于的设备、场所、设备等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管理。第六条 分行有关部门职责(一)渠道与运营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牵头拟定智慧柜员机关于的管理细则;2.负责牵头智慧柜员机投放计划拟定、配置、安装及设备信息维护;3.负责归口管理智慧柜员机有关需求,向总行提出需求建
5、议;4.负责牵头组织智慧柜员机功能推广及升级改造工作;5.负责牵头智慧柜员机关于功能操作培训、考核、统计分析、通报与运行监控等日常管理工作;6.负责分行智慧柜员机渠道关于的渠道类参数申请和审定;7.负责智慧柜员机关于的错账调整,以及业务错账协查;8负责智慧柜员机的分行业务和渠道参数维护;9.负责智慧柜员远程客户身份审核、业务审核,以及有关远程授权审核系统参数运维管理等。(二)有关业务部门职责依据有关分管业务与产品,负责以下工作:1.负责智慧柜员机有关业务的培训、指导、推广应用,并依据有关使用情形提出新的产品需求及优化建议;2.负责智慧柜员机有关业务的营销推广管理,组织营销推广活动及业务宣传;3
6、.负责智慧柜员机有关业务的管理细则拟定和完善、业务类参数申请及审定等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智慧柜员机有关业务的客户服务、业务说明工作;5负责分行智慧柜员机渠道关于的业务参数申请和审定。6.负责智慧柜员机渠道业务和产品风险管理等。(三)信息技术管理部门职责.负责辖内智慧柜员机技术维保工作;.负责辖内智慧柜员机软件升级实施与支持;3.负责辖内智慧柜员机所需通讯网络、技术设备、UPS等设备的配置安装和维护;4.负责对于异常交易提供技术支持;5.负责其他与技术有关的工作支持等。(四)安全保卫部门职责负责与智慧柜员机渠道关于的设备、场所、设备等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安装调试。第七条 二级分支行职责1.负责
7、智慧柜员机渠道管理,贯彻、监督、检查有关业务制度的执行情形;.负责做好智慧柜员机的设备布局和安装验收等工作;3.负责新增及迁址设备的安装调试、领取与保管、设备停用及其他事项申报;4.负责设备运营管理,保障设备稳定运行等。第八条 营业网点职责负责网点内智慧柜员机关于的客户引导、业务咨询、交易审核与客户营销推广等工作;2.负责所辖智慧柜员机日常维护;.负责所辖智慧柜员机钥匙管理;4.负责所辖智慧柜员机使用的有关凭证、印章的管理;5负责网点内智慧柜员机有关客户说明等。第三章 渠道管理第九条 依据有关全行物理渠道转型发展战略,总行负责统一制订全行智慧柜员机渠道发展规划,主要包括智慧柜员机渠道布局、设备
8、投放、服务范围、系统*、研发创新、渠道经营等。第十条 智慧柜员机渠道主要服务功能1客户自主、自助业务办理。客户通过智慧柜员机自动提示自主判断操作动作、自助式履行业务全流程办理。. 重点业务灵活审核。支持身份审核、业务审核,审核模式分为现场审核、远程审核,通过参数监控灵活支持各类业务审核。3.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支持客户线上预约填单、业务办理预处理、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等功能,灵活联动智慧柜员机、柜台等履行将来流程办理。4操作流程合规机控。业务操作流程由系统自动监控,并通过身份识别、触摸操作、视频传输、指纹确认、黑名单等技术,实施重点操作环节机控管控或预警提示,综合提升合规操作机控水平。业务产品联动营
9、销推广。支持关联业务和联动营销推广信息自动提示、联动营销推广信息自动推荐、产品营销推广数据自动记录等,支持业务产品综合营销推广。第十一条 智慧柜员机渠道服务业务范围,主要包括:1.个人存款与投资业务:个人存款、银行卡(发卡)、个人外汇、基金、国债、贵金属、个人保险、产品签约等; 2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业务:贷款申请、贷款查询、贷款归还、账单打印、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快贷消费顺序维护等; 信用卡业务:申请办卡、申请进度查询、激活设密、网络面签及还款等;4电子银行业务:开通电子银行、补发网银盾及修改手机号码等;5.机构业务:跨*交通罚款等;6.同业业务:鑫存管签约、银期直通车及代理保险等;小企业业务
10、:小微快贷业务的申请、支用、还款及查询等;8结算与现金管理业务:单位结算卡业务、单位账户开立及结算产品签约等; 9金融*场交易中心:账户贵金属、账户商品、个人积存等;1.国际业务:国际速汇收款、境外汇款等;1.综合服务类:客户预填单、预约预处理、综合查询打印等。智慧柜员机渠道所有服务业务要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和业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智慧柜员机渠道业务开办和准入总行负责全行智慧柜员机渠道开办业务的统一开发、推广和运营,智慧柜员机有关技术标准、外观样式、业务功能需符合监管部门要求与我行有关规范。各分行业务开办需求须由分行渠道管理部门提交总行审核、开发。第十三条 智慧柜员机渠道经营管理.布放管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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