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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科学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工作人员提升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根据*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5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年度考核对象为在册在职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第三条 年度考核要坚持客观公平、民主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岗位特点,按照规定的权限、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第四条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组 长: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处主要负责人组 员:学院党委办公室、学院
2、办公室、纪委与监察处、审计处、教务处、科研处、工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秘 书:人事处派员负责。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处,负责年度考核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各单位应设立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分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按年度考核的规定要求,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第二章 考核要求、内容和程序第六条 年度考核侧重考核教职工的年度工作表现情况,要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一)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3、二)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三)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四)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五)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第七条 年度考核方法:(一)采取上一级考核下一级的方法。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是全院年度考核总负责人,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年度考核的负责人。(二)采取个人述职、绩效分析、群众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三)年度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初进
4、行。第八条 年度考核程序:(一)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当年学院年度考核通知的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动员和部署。(二)被考核人员对照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的要求作出个人书面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三)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年度考核述职评议会,在个人述职、群众评议、主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评定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四)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需将年度考核结果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五)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在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部门主管领导意见一栏填写年度考核意见和年度考核结果,并将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本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报人事处初审。(六)学
5、院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及结果进行审核,并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被考核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的考核单位审核意见栏和主管单位审核意见栏签署考核意见,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七)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人事处将学院已签署考核意见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作为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书的形式反馈给被考核者签署意见。年度考核登记表归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聘任、奖惩、晋升、辞退、工资调整等方面的依据。第九条 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程序:(一)各单位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由组织部负责实施。(二)为全面、准确地评价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工作业绩,各单位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分两级进
6、行测评,即所在单位测评和学院集中测评。(三)两级测评结果所占的权重按当年年度考核通知的规定执行。(四)所在单位测评办法1被考核人员根据年度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对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个人的工作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加所在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述职评议会,进行述职述廉。2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中的非被考核成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在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测评表(附件3)上,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被考核人员不参加)。并将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填写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测评结果汇总表(附件4)连同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送组织部。(五)学院集中测评办法1学院召开全
7、体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报告会,个人进行述职述廉后,由院领导和集中述职人员在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测评表上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测评。 2由组织部将被考核人在两级的测评结果汇总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各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等次。(六)各单位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优秀名额不占所在单位优秀名额。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确定第十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一)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二)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
8、务。(三)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四)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贪腐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第十一条 考核年度内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年度考核一般应当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第十二条 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一般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各单位评定的优秀名额不得超过学院当年的下达数。第十三条 下列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以下规定办理:(一)首次参加工作的,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年度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二)全年病
9、事假等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其中因公伤病假、女教工产假及哺乳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三)全年旷工连续超过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但未达到辞退期限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四)派出学习、培训、扶贫或者执行其他任务的,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或服务单位提供的表现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五)挂职锻练人员在挂职期间的年度考核,由挂聘单位负责,结果抄送所在单位。挂职不足半年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考核。(六)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补定年度
10、考核等次。(七)受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八)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聘用(撤职)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从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九)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按照有关规定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和计发绩效工资。(二)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三)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按本人本年度12月份基
11、本工资数额计发一次性奖金。第十五条 除首次参加工作的人员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二)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三)薪级工资不予晋升。(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培训。(五)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下一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即财政工资的岗位津贴)按50%计发。如不服从组织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第五章复核、申诉与纪律第十六条 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年度考核结果公示期内向
12、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本人。第十七条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党委或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其单位和本人。第十八条 申诉人申诉期间,不影响原考核结果执行。经有关部门核查后,考核结果如有变动的,按照复核结果补办相关待遇。第十九条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x1日印发的*技术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x号)同时废止。第二
13、十一条 本办法由*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附件:1年度考核登记表2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3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测评表4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测评结果汇总表 附件1:*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年度 )单位: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民 族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管理岗位等 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本人年度工作总结自评: (签名) 年 月 日部 评门 语主 及管 等领 次导 意 见 (盖 章) (签名) 年 月 日考 审核 核单 意位 见 (盖 章) 年 月 日主 审管 核单 意位 见 (盖 章) 年 月 日本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复情核况或说申明诉 (盖 章) 年 月 日
14、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此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亲笔签名,左边应留有25mm的装订边)附件2: 20 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单位在册人数 人属学校集中述职 人属部门集中述职 人教学、科研人员 人非教学、科研人员 人等次优 秀合 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未参加考核人数序号姓 名职 务考核等次备 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说明:名单顺序按学校集中述职、优秀等次(按得票数多少顺序)、合格等次、基本合格等次、不合格等次、不定等次、未参加考核填写附件3: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 年度考核测评表单位(盖章):序号姓名职务测评要素德:政治素质与道
15、德修养、党性与原则性、事业心与责任感、群众观念与民主作风、团结协做与全局观念。能:理论与政策水平、管理与履职能力、领导才干与组织能力、科学决策与开拓能力。勤:敬业精神、工作态度、组织纪律、勤政务实。绩:工作负荷与完成情况、办事效率与取得的效果、分管工作业绩与单位面貌、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和其他责任制、同行评价和影响。 廉: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和学校财经制度与廉政规定、处理利益关系、接受监督。综合测评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说明:1、此表采取无记名测评。2、请根据测评要素,在综合测评“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应栏内画“”。只选一栏,多选或不选无效。3、测评表由各考核单位保存备查。附件4: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 年度考核测评结果汇总表单位在册人数人应参加测评人数 人实际参加测评人数人发出测评表张收回测评表张有效表张无效表张被考核人员姓名优秀等次票数合计合格等次票数合计基本合格等次票数合计不合格等次票数合计唱票人: 记票人: 监票人: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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