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用工管理办法模版.docx
《村镇银行用工管理办法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村镇银行用工管理办法模版.docx(3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xxxccxx村镇银行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xxxccxx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员工管理,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根据相关法规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包括对员工的招聘、录用、优化、组合等用工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员工指所有村镇银行内部在岗员工,包括在编员工和人事代理制员工,服务外包所涉及的人员不在本办法适用范围内。第二章 员工招聘管理第四条 招聘员工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内外兼顾。第五条 本行员工的招聘、录用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年自然减员数(退休+退养),结合业务经营和发展状况,进行有
2、计划、适度地招收录用新员工。第六条 招聘流程招聘工作流程为:各支行(部)提出人力资源需求人力资源职能部门核定招聘需求、拟定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报行长室审核报苏州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人员招聘(包括发布广告资格审查笔试(性格测试)面试(初试、复试)审批背景调查体检录用报到。第七条 每年一次的全行常规补员(即:应届大学毕业生)招聘工作由苏州银行总行统一组织实施;年度中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引进有同业工作经验人员由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按照苏州银行对本行相应人事授权,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苏州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录用。第八条 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编制与审核、审批本行各支行(部)每年根据全行发展战略和年度目
3、标编制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填写xxxccxx村镇银行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各支行(部)人员需求计划表经支行行长(部门总经理)讨论同意后需报分管行长审核签字同意,经行长室通过后,由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将审核同意后的人员需求计划表报苏州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苏州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将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最终审批结果通报后,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按授权范围组织招聘。流程待确定第九条 计划外人力资源招聘需求申请及审批 各支行(部)确实由于业务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需进行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外的人员招聘,须由申请支行(部)负责人填写xxxccxx村镇银行计划外招聘需求申请表(附件2),详细说明未列入年度人员需求计
4、划的原因,所需招聘人员的基本要求,招聘途径(内聘/外聘)等,经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从严审核后,报行长室签字同意,后报苏州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按授权范围组织招聘。流程待确定第十条 招聘基本条件(一) 应届大学毕业生全日制院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同一级别外语能力考试。所有应届大学毕业生中,凡国外大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均需在该届7月前取得国家教委承认的大学学历。(二) 引进人才(有同业或同岗位工作经验):综合柜员岗1.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备2年(含)以上商业银行会计、储蓄、出纳工作
5、经验;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客户经理岗1.年龄4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具备2(含)年以上商业银行公司类客户营销工作经验。专业业务岗1.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3年(含)以上同业同岗工作经验。管理岗1.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现任其他金融机构同职级职务;或现任其他金融机构下一级职务2年(含)以上。岗1.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3年(含)以上同岗工作经验。条件有待确定(三)其他条件:1.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第十一条特殊情况及
6、规定(一)某项业务能力特别优秀者,相关录用要求可适当放宽,但录用前必须报苏州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并附情况说明。(二)招聘过程中,本行员工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得招聘到本行入职,特殊情况下本行员工在岗期间只允许其一名直系亲属入职。在有本行员工直系亲属报名时,应严格按照本行招聘有关标准执行,不得降低要求。符合学历、专业等要求,经招聘考试合格并最终录用的,必须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三)本行行级高管人员(包括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副行长(副行级)、行长助理)其直系亲属不得招聘到本行系统工作。直系亲属关系包括:1.夫妻关系;2.子女以及继子女、养子女关系;3.兄弟姐妹以及继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关系;4
7、.子女的配偶关系。第十二条 授权本行的招聘工作,均需按照苏州银行总行年度人事授权权限执行。第十三条 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在实施招聘前按相关授权,由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负责牵头,根据招聘人员性质成立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可由行长室成员、部室(条线)、综合管理部、其他专业人员及职工代表组成。(一) 招聘领导小组的组建原则:知识互补、能力互补、气质互补、年龄互补、性别互补。(二)招聘领导小组职责1.核定该次招聘方案应包括的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招聘渠道和方式、招聘测试内容、应聘与录取人数(或比例)、招聘结束时间和新员工到岗时间;2.制定招聘预算
8、,招聘预算具体包括:招聘广告费、交通费、场地费、住宿费、招待费、出差津贴及其他费用等;3.研究处理招聘过程中需解决的临时性问题;4.负责组织成立面试小组进行面试。第十四条 信息发布(一)招聘广告的设计原则:招聘广告须与银行整体形象一致,能吸引潜在应聘者的注意。 (二)招聘广告的责任人:招聘广告由本行综合管理部拟定招聘启事,负责制作。(三)所有在公共媒体上发布的招聘广告,本行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必须严格把关,招聘文字组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避免招聘风险,发布内容需经苏州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审核;所有公共媒体发布的招聘广告,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必须留档备查。如发现对外发布内容与官网不一致的情况,苏州银行总
9、行人力资源部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在公共媒体上发布的招聘广告必须同时在苏州银行总行门户网站公告,网站公告的招聘广告由苏州银行人力资源部扎口发布。第十五条 应聘方式为加强管理,应聘者提出应聘申请需通过苏州银行官方网站人才招聘页面报名()杜绝应聘者上门报名的方式。第十六条 应聘资料收集和审查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负责收集和整理应聘者个人信息资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收集到的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年龄、学历(必须在学信网查实)、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符合要求的方可通知笔试、面试。负责资格审查人员需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在xxxccxx村镇银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情况表(附件3
10、)上签字。第十七条 考试(包括笔试、机考和技能测试)(一)每年的应届毕业生招聘,由苏州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委托外聘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组织集中考试和阅卷。(二)社会招聘,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外聘专业机构、苏州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或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根据苏州银行总行人事授权命题,组织集中考试和阅卷。(三)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原则上都应同等给予考试机会。第十八条 性格测试对于关键岗位,在必要时可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或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性格测试,为决策提供参考。第十九条 面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事先设计的测评内容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并作
11、好面试记录。面试小组成员需在xcc村镇银行应聘人员面试测评结果表(附件4)上填写意见并签名。面试原则上需经过初试和复试两轮面试。(一) 初试1.原则上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比例不低于:; 2.原则上用人机构负责初试。(二)复试1.原则上招聘人数和面试比例不得低于:22.按照总行年度人事授权权限,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试。第二十条审批所有通过复试、由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录用”拟进编的正式员工,均需由进行复试的机构填写xxxccxx村镇银行拟录用人员审批表(附件5)报苏州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进行编制和资格审查,并报苏州银行总行党委会(或相关行领导)审批后方可录用。上报苏州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审核以及报苏州银
12、行总行党委会(或分管行领导)审批必须附带以下材料:拟录用人员审批表、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情况表、应聘人员面试测评结果表、个人简历(须本人签字确认)、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第二十一条 背景调查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对苏州银行总行党委会审批通过的干部人选需到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并做好双人调查核实的档案记录;调查中发现有不良记录和不良反映的一律不得录用并及时向苏州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报告;无不良记录和反映的方可通知录用。第二十二条 体检苏州银行总行党委会审批通过并做好背景调查的的拟录用人员,由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负责通知,在指定当地公立医院(原则上为三甲,若无三甲需为当地最高等级医院)体检。第二
13、十三条 录用体检合格者,凭体检合格单到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领取录用通知单,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前仍需报苏州银行总行党委会审批)。第二十四条 报到同意聘用的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报到,特殊原因需延迟的须向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提前申请批准。如在通知规定时间内不能报到又未申请延期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原则上应在发录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办理报到,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三个月,超过三个月的视为放弃),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不得办理任何形式的录用。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二十五条 权责部门为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及权限范围:1负责本
14、行除班子成员外的员工合同及其附件的签订、履行、续订(附件6)、变更(附件7)、解除(附件8)、终止(附件9)等工作。2负责本行除班子成员外的员工合同及其附件台账的建立,并妥善保存备查。3. 负责本机构内除班子成员外的员工新签、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合同及其附件台账的建立,并妥善保存备查。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一)劳动合同书(二)劳动合同附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培训服务期协议2保密协议3竞业限制协议:限于需要进行竞业限制的岗位。4双方认为应签订的其他协议。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分类:分为固定期限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本行与引进人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
15、为一年,其中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二)本行与大学生招聘途径入行的新员工或工作经历不满一年的新员工首次签订的合同期限为一年半,其中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三)本行与员工第二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可根据实际需要,但不得少于2年和超过5年。(四)本行与员工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第二十九条 除特殊情况可免予或缩短试用期外,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第三十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一)凡与本行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都应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一式两份,单位与员工各持一份。单位所持合同应放入员工档案。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5
16、个工作日内将文本交付劳动者本人,不得扣押。(二)新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在该员工提供用人单位离职证明(原件)及相关个人入职资料后,在员工入职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完成。第三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续订(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二)员工已与本行连续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应在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30日前,书面告知员工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在本行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30日前,书面告知员工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员工应于接到通知后1
17、0天内做出答复,并在合同到期日前至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办理续订或终止合同手续。若没有回复意见,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在本行工作的,视为员工同意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五)合同续签后,按当地劳动部门规定办理续订备案手续。第三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订立。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必须提前将变更需求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逾期未有任何回复,则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一式两份,变更双方各持一份,单位所持一份存入员工个人档案。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及解除(一)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
18、如在试用期内则需提前3个工作日。在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做好相应的交接、审批工作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员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的任何一项情形,则本行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三)员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的任何一项情形,本行有权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执行。(五)其他未说明事宜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执行。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违约赔偿(一)单位的各项赔偿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二)员工的各项赔偿事宜参照合同及其附件约定
19、条款。第三十五条 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必须严肃对待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及后续管理的各个环节,避免出现因操作及管理不当而造成的人事纠纷,从而影响本行整体声誉。第三十六条 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及时做好员工各个时期的转正、各项评估及调动人员合同信息台账的交接工作,以保证员工合同的签订、流转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确保单位用工的合法性。第三十七条 本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要加强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明确部门内劳动合同管理的权限,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包括:(一)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账。(二)员工保密协议台账。(三)员工竞业限制协议台账。(四)员工服务期协议台账。(五)其
20、他签订的合同附件台账。第四章 见习期管理第三十八条 见习期实施对象 大学生招聘途径入行的新员工或工作经历不满一年的新员工。第三十九条 见习期时间 见习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二个月。第四十条 见习期考核(一)各单位对试用期内员工着重考察其工作态度及工作技能与所在岗位达到的匹配程度。(二)见习期内员工必须努力学习岗位知识,掌握岗位工作技巧,以保证见习期满后能独立完成岗位工作。(三)为保证见习期员工工作学习的效果,各单位对本单位见习期人员必须严格要求,加强管理,按照具体考核要求、平时表现及岗位胜任情况出具见习期考核意见。第四十一条 具体考核要求(一)相关资质证书要求:柜员岗位必须在一年内达到柜员上岗要
21、求,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科目合格证书。非柜员岗位必须在一年内取得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科目合格证书,并同时取得其他任意一门(含)以上专业科目的合格证书。(二)转正考试:见习期满前一个月,需由本人递交转正考试申请,并参加考试。柜员岗:1.业务理论。2.技能:计算机文字录入、计算机百张传票计算机储蓄开户、单指单张点钞。非柜员岗位(IT类、信贷业务类、行政管理类):相应岗位业务理论应知应会。第四十二条 见习期转正管理(一)新员工试用期期满二周内,新员工所在单位(部门)通过员工座谈会,对新员工进行评价,并负责填写xxxccxx村镇银行见习期考察表试用期
22、考核部分,如符合岗位录用要求,报总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保存。如试用期满,所在单位(部门)考察,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或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的员工,必须在试用期满三天前报总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批准后,中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二)新员工见习期满一月内,所在单位(部门)安排填写xxxccxx村镇银行见习期考察表见习期考核部分,报总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审批(备案)保存。(三)对于无法在见习期内取得相应上岗资格的员工,根据平时工作表现,所在单位(部门)可建议延长见习期半年或建议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四)如见习期满经过所在单位(部门)评估建议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或延长见习期的员工,由总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办理延长见
23、习期或相关退工手续。对于已延长见习期半年的员工,如到期仍无法达到转正要求的员工,应给予辞退处理。(五)新员工如在见习期(或试用期)内提出离职,需全额退还全年各项培训及工作服等相关费用。第五章 员工持证上岗第四十三条 持证上岗制度是通过严格考试、考核,对具有一定业务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能胜任岗位工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的合格员工,发给上岗证书。第四十四条 上岗证是本行员工必须持有的起点从业资格证书。不持有上岗证的员工不得从事所有业务岗位的工作;持有上岗证的员工可参加其他更高岗位的竞聘。第四十五条 持证上岗制度的适应对象(一)凡本行所有在岗员工(包含临时工)均应持证上岗。其中,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由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村镇 银行 用工 管理办法 模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