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模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保证高效、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以及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营业部及其他分支机构。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受总经理直接领导,主要负责公司劳动工资、薪酬体系、人员调配、各项劳动保险等人事管理制度的制定、管理和实施,对公司全体员工行使人事管理职责;各营业部、各分支机构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授权,对其机构内全体员工行使人事管理职责。第二章 机构、岗位设置和编制管理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各营业部及
2、各分支机构的设置及其内部岗位设置,应充分体现科学、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进行编制。证券营业部和其他分支机构的设置,需经董事会决定,并报证监会批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由总经理办公会提出计划方案,报经董事会批准。各营业部、分支机构内的部门设置,需报经公司批准。 第五条 公司依据各部门工作内容、业务量及未来发展需要,确定各部门的人员编制、工作岗位,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第六条 各部门要本着人员与岗位合理有效配置的原则,确定各部门人员编制,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内各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机构及
3、人员编制核定后,一般不得任意更改。确因工作需要,对机构设置、撤销、合并和对人员编制增加、减少、调整,需按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经审核批准后实施。第三章 员工的聘用第八条 聘用员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接受并遵守本公司章程、员工守则和其他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前台”工作人员一般应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特殊的专门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第九条 用人部门在人员缺编时,应在人员
4、编制限额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申报用人计划,对需求人数及用人条件提出具体要求。人力资源部对各用人部门上报的人才需求计划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确因工作需要,在人员编制限额外招聘员工的,应按审核报批程序重新审核部门编制后,再行办理人员招聘事项。第十条 公司员工的聘用采取公开招聘和内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经过严格考核,择优聘用。内部推荐:用人部门应对被推荐人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诚信记录等情况按照公司用人的基本条件及拟聘岗位的要求进行初步考核,并写出详细的书面用人申请,连同拟聘人员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等,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初步审核和面试后,提出聘用与否
5、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公开招聘:根据各部门的用人需求,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人员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发布招聘启事或召开人才招聘会,组织报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试,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和审查意见以及拟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标准。报请总经理批准。第十一条 对确定聘用的人员应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第十二条 对新聘用的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企业精神、员工守则、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基本业务技能。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组织。第十三条 凡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报到,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确定试用期和试用期待遇标准。第十四条
6、用人部门对新聘用的员工应明确其工作职责,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并进行全面的考核;人力资源部门也应对其进行相应的考核。第十五条 新员工试用期满,由员工本人写出工作总结,用人部门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对考核合格的员工,由用人部门提出转正定级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正式聘用,同时确定薪酬级别,并从转正后的下月起执行新确定的薪酬标准。对在试用期不合格的人员,可在试用期满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各营业部、分支机构的员工招聘工作由各机构分别组织进行。 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和义
7、务。 第十八条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固定期限分为一年期、二年期、三年期或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期限。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长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向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签发聘书;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各营业部、分支机构负责人)与其他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管理的其他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执行。第五章 岗位聘任及职务任免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核定的机构人员编制,确定管理人员、专业技
8、术人员与一般员工工作岗位的划分,建立相应的工作岗位责任制,依照择优上岗的原则,确定应聘上岗人员。 第二十二条 员工试用期满,达到拟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予以聘任上岗。 第二十三条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由于各种原因提出岗位变动申请,所在部门认为理由充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公司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但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员工工作岗位变动或职务变动,须由公司与员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作相应的变更,重新确定相应的职责。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聘期内,由于员工本人的原因,不适应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坚持工作的,或者由于公司的原因,不能提供工作岗位,且与公
9、司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均可按下岗处理。下岗人员在待岗期间由公司发给基本生活费,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其组织培训及分流安置。 第二十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稽核部门负责人以及证券营业部经理、副经理的任免,按照证监会和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的任免,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组织考察并提出报告,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由总经理批准决定。营业部财务经理和电脑部经理由公司按下派一级制度管理,其任免事项由公司相关部室在征求营业部总经理意见的基础上决定,由营业部总经理聘任或解聘,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纪业务部备案。营业部其他部门经理的任
10、免由营业部总经理批准决定,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及经纪业务总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各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按原任职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予以免职: (1)任职期满; (2)升职或调动; (3)任职期内发生严重犯罪或严重渎职行为; (4)任期内考核不合格; (5)发生国家法律规定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任职限制情形的。 第二十八条 经批准免职的管理人员,公司在必要的情况下由相关管理部门组成审计小组,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并提出离任审计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第六章 辞职、解聘及调离 第二十九条 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由于主客观原因主动申请调离公司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用人部门和人
11、力资源部审核,报请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可以解聘离岗。 第三十条 对辞职人员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至三个月的离岗交接期。在此期间,辞职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主动配合作好交接工作。因擅自离职给公司带来损失者,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第三十一条 辞职人员凡经公司出资培训的,公司将对其适当收取培训费,收费标准按培训后回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辞职人员受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未满1年的,偿付培训费的80%,超过1年未满2年的偿付50%,超过2年未满3年的偿付20%,满3年的不再偿付培训费。 第三十二条 解聘是指员工在聘用期内出现“劳动合同的解除”条款中的情形,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解聘员工
12、应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说明理由和事实依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发给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三十三条 被解聘的员工对公司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 凡因各种原因调离公司的员工,均应在离开公司之前,持调离人员工作、物品交接手续表到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经各有关部门主管人员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调离手续。 第三十五条 营业部、分支机构员工的辞职、解聘及调离,参照本章规定的内容执行。第七章 考核
13、第三十六条 公司通过对干部和员工的考核,逐步实现人力资源的科学化管理,形成良性竞争机制,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第三十七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绩、勤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德,主要是指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廉洁作风和执行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表现; 能,主要是指适应本职工作的业务知识、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绩,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实际的贡献和效益;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敬业、进取精神和出勤情况。 第三十八条 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作为定
14、期考核的基础。 第三十九条 平时考核是企业管理的经常性工作,由各部门负责。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按个人总结、部门领导评价、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考核鉴定和上级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对部门管理干部的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对干部和员工进行考核评定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可作为对员工进行奖惩、解聘以及调整职务和调整劳动报酬的依据。第八章 培训 第四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本企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岗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服务水平,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 第四十二条 员工培训分为对新录用员工的培训和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
15、训、知识更新培训以及思想文化方面的培训。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选派优秀员工外出学习深造。 第四十三条 员工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十四条 公司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第九章 薪酬保险福利 第四十五条 公司薪酬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奖勤罚懒、多劳多得,有效地发挥薪酬分配在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和调动员工积极性方面的杠杆作用。 第四十六条 公司实行工效挂钩的薪酬制度。员工工资水平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有计划地进行调整。 第四十七条 公司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工资主要划分为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基础工资、补贴工资构成,保持相对的稳定。浮动工资则与公司经营效益和工作业绩挂钩。 第四十八条 公司把员工日常工作情况和定期考核情况作为对员工工资升降和奖金发放的依据。 第四十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员工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并且享受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福利待遇。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