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单位定期存单质押信贷业务管理办法.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银行单位定期存单质押信贷业务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单位定期存单质押信贷业务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xx银行单位定期存单质押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单位定期存单质押信贷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单位定期存单是指借款人为办理质押贷款而委托贷款人依据开户证实书,向存款行申请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权利凭证。本办法所称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单位定期存单只能以质押贷款为目的开立和使用,存款行开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三条 贷款对象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
2、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第四条 借款人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除按我行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开户证实书,包括借款人所有的或第三人所有的而向借款人提供的开户证实书。(二)存款人委托贷款人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三)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第五条 开户证实书为第三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应同时提交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为质押贷款目的而使用其开户证实书的协议书。第三人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第六条 办理单位存单质押贷款,仅限于xx银行开出的开户证实
3、书和开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单。第三章 单位定期存单的开立与确认第七条 经我行审查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应将开户证实书、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及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交给存款行的会计结算部门,以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和确认书。经我行审查不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应将开户证实书和委托书及时退还给借款人或第三人。第八条 存款行的会计结算部门收到贷款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后,应认真审查开户证实书是否真实,存款人与本行是否存在真实的存款关系,以及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申请书上的预留印鉴或提供的密码是否和存款人在存款时预留的印鉴或密码一致。必要时,存款行可以向存款人核实有关情况。第九条 存款行的会计部
4、门经过审查认为开户证实书证明的存款属实的,应保留开户证实书及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使用其开户证实书的协议书,并在收到贷款人的有关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存款行不得开具没有存款关系的虚假单位定期存单或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单位定期存单。第十条 存款行在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同时,应对单位定期存单进行确认,确认后认为存单真实得,应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并由存款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与单位定期存单一并交给贷款人。第十一条 存款行对单位定期存单进行确认的内容包括:(一)单位定期存单所载开立机构、户名、账号、存款数额、存单号码、期限、利率等是否真实准确。 (二)借款人提供的预留印鉴或密码是否一致。(三
5、)需要确认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 存款行经过审查,发现开户证实书所载事项与账户记载不符的,不得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并及时告知贷款人。第十三条 贷款人不得接受未经确认的单位定期存单作为贷款的担保。第十四条 贷款人对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及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预留印鉴和密码等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其丢失、毁损或泄密的,由贷款人承担责任。第十五条 存款行应对其开具并经过确认的单位定期存单进行登记备查,并妥善保管有关文件和材料。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被退回时,也应及时登记注销。第四章 贷款期限、金额、用途及利率第十六条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存单的到期日,如以多张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原则
6、上不得超过最早到期存单的到期日。第十七条 经确认后的单位定期存单用于贷款质押时,其质押的贷款数额一般不超过质押存单金额的,也可以根据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但质押存单金额应能覆盖贷款本息。第十八条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利率,按我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借款人临时性资金周转需要。第五章 业务审批与发放第二十条 单位定单质押信贷业务应按照我行信贷业务审批程序报有权审批部门和有权审批人审批。第二十一条 贷款审批后贷款行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和出质人签订借款及质押合同,合同中订立质押条款的,质押条款应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 质押合同应载明下列内容:(一)出质人、借款人和质权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单位 定期 存单 质押 信贷业务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