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本理财的法律分析金融证券金融资料_金融证券-金融资料.pd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保本理财的法律分析金融证券金融资料_金融证券-金融资料.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本理财的法律分析金融证券金融资料_金融证券-金融资料.pdf(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保本理财的法律分析 摘 要在委托理财过程中,投资者都大多存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心理,代客理财者则把握了投资者这种心理,做出“保本”的承诺。即使有“保本”承诺或者合同在先,在熊市赔钱时仍然会发生纠纷。所谓的“保本承诺”能成为保护资金安全的“护身符”吗?笔者以自己近年亲自代表的一些案件为例,并结合网络上的一些个案,对“保本理财”进行了法律分析。关键词理财;保本;保本承诺;固定收益;保本理财协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委托理财日益普遍。牛市赚钱时,委托双方往往相安无事,皆大欢喜。但是一旦遭遇熊市赔了钱,双方就赔钱问题便极易产生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当投资者都逐渐意识到投资市场存在风险之后,以代客理财为业的
2、一方为了吸引投资客,便抛出了“保本”之类的承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真要赔了钱,双方仍然很容易产生纠纷。笔者以自己近年来代理的一些理财纠纷案件为例,并结合网络上的一些个案,谈谈自己的心得。案例 1:2008 年 2 月,某证券公司业务员张某,看到股市一片大好,也想赚一笔,但自己没有钱,于是,他找到了没有经验、但有闲钱的李某。经过一番游说,李某将积蓄 60 万元委托张某进行炒股,并签署了协议书,李某为甲方,张某为乙方,乙方落款位置还加盖了证券公司印章。协议约定,炒股盈利部分按 5:5 分成。若炒股赔钱了,乙方保证返还本金 60 万元,委托期半年。然而,大盘一路下行,张某代购的几只股票更是跌的厉害
3、。五个月后,60 万元缩水为 30 万元。随即张某征得李某同意,将股票抛售,全部抛售后账户余额为 30万元。李某要求证券公司补齐差额,证券公司认为这是员工张某的个人行为,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张某也无力返还亏损款项,最终对簿公堂。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协议开头“乙方”为张某,但委托协议落款位置既有张某的签字,又加盖了证券公司的印章,张某的行为应视为职务行为,合同的当事人为李某和证券公司。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保本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属无效合同。证券公司应向李某返还全部本金 60 万元。案例 2:2011 年 2 月 22 日,王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炒股圣手”的赵某,在赵
4、某的游说下,王某将 30 万元现金交给赵某,委托赵某炒股,且双方签订了委托协议,协议约定:种心理做出保本的承诺即使有保本承诺或者合同在先在熊市赔钱时仍然会发生纠纷所谓的保本承诺能成为保护资金安全的护身符吗笔者以自己近年亲自代表的一些案件为例并结合网络上的一些个案对保本理财进行了法律分析关键词事皆大欢喜是一旦遭遇熊市赔了钱双方就赔钱问题便极易产生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当投资者都逐渐意识到投资市场存在风险之后以代客理财为业的一方为了吸引投资客便抛出了保本之类的承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真要赔了钱双方仍然月某证券公司业务员张某看到股市一片大好也想赚一笔但自己没有钱于是他找到了没有经验但有闲钱的李某经过一番游说
5、李某将积蓄万元委托张某进行炒股并签署了协议书李某为甲方张某为乙方乙方落款位置还加盖了证券公司印章王某向赵某提供存有本金 30 万元的资金账户一个,期限自2011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12 年 3 月 30 日止,若赚钱则赵某可享有账户盈利的 50%,若发生亏损,亏损部分由赵某承担。2012 年 3 月 31 日,王某到证券公司查询,发现账户资金余额仅有 37285 元,另有股票若干,市值 53686 元。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的委托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王某要求赵某返还 35 万元本金的请求有合同依据,扣减账户余额和股票市值后,判决赵某向王某支付25
6、9029 元。案例 3:2008 年 1 月-3月期间,某甲运输公司利用闲置资金,炒股赚了 100 万元,某乙运输公司得知消息后,就找到某甲公司,将资金 300 万委托给某甲公司炒股,双方当即签订了委托协议,约定炒股盈利部分甲和乙按 4:6 的比例分成。若赔了,甲返还乙本金 300 万元,委托期为半年。受托期间,股市一路下行。四个月后,公司乙的股票变为 60 万元。此时,乙要求甲将股票全部抛掉,只收回现金60 万元。随后,公司乙要求公司甲赔偿损失 240 万元,甲公司明确拒绝。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公司甲不具有受理委托理财的资质,故两公司签订的协议无效。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
7、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种心理做出保本的承诺即使有保本承诺或者合同在先在熊市赔钱时仍然会发生纠纷所谓的保本承诺能成为保护资金安全的护身符吗笔者以自己近年亲自代表的一些案件为例并结合网络上的一些个案对保本理财进行了法律分析关键词事皆大欢喜是一旦遭遇熊市赔了钱双方就赔钱问题便极易产生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当投资者都逐渐意识到投资市场存在风险之后以代客理财为业的一方为了吸引投资客便抛出了保本之类的承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真要赔了钱双方仍然月某证券公司业务员张某看到股市一片大好也想赚一笔但自己没有钱于是他找到了没有经验但有闲钱的李某经过一番游说李某将积蓄万元委托张某进行炒股并签署了协议书李某为甲方张某为乙
8、方乙方落款位置还加盖了证券公司印章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公司乙向公司甲支付的现金 300 万元,公司甲应全数返还。案例 4:孙某与周某就股票委托买卖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孙某出资 30 万元请周某从事股票买卖。周某给孙某的承诺是每年按 20%计算红利,两年后本利合计 42 万元。但是合同到期后,周某并没有将 42 万元返还给孙某,于是双方闹上法庭。法院审理查明,周某在实际操作中是把孙某的钱存入到周某自己的股票资金账户中的,并不在孙某的账户进行操作,而且他们在合同中对于超出本金部分的也以年息来约定,按照协议约定,孙某不管股票账户中的赢利状况,定时收取约定的年红利 20%,法院认
9、定他们的关系实际为为借款关系,20%的年红利约定没有超过同类贷款利率的 4 倍,故支持了孙某要求返还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以上案例体现了了几种不同的情况,在上述案例的基础上,笔者结合实务中的其他情况,分析如下:1.我国证券法禁止证券公司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故,若出现以证券公司名义对投资者进行保本承诺的,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多数情况下将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种心理做出保本的承诺即使有保本承诺或者合同在先在熊市赔钱时仍然会发生纠纷所谓的保本承诺能成为保护资金安全的护身符吗笔者以自己近年亲自代表的一些案件为例并结合网络上的一些个案对保本理财进行了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保本 理财 法律 分析 金融证券 金融 资料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