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农电安全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人力资源绩效管理_人力资源-绩效管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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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电所农电安全工作 管理及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农电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农电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农民的用电安全,保证农村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农电200144 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农电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农电安全工作,包括农电生产安全和农村用电安全工作两部分。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供电所的农电安全管理工作。各供电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有关安全工作规定。第三条 供电所的农电安全工作是局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各供电所必须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第四条 农电安全工作应实行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开展“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控制”活动,对事故进行科学预测,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第五条 本办法从二 00 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并作为考核供电所农电安全工作的标准。二、供电所安全目标 1、杜绝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2、不发生低压电力设备事故和电力设施失窃事故;3、不发生农村触电死亡事故;4、无配电变压器烧毁责任事故;5、无一般考核责任事故;6、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三、农电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 农电安全工作由供电所具体负责管理,局负责指导、检查和考核供电所安全工作。第二
3、条 供电所与电力用户之间要以资产分界点签订安全用电责任书。第三条 供电所建立安全责任制。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所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供电所安全专责负责本所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计划的具体实施,指导农电工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第四条 供电所长要与农电工签订安全协议书,农电工的安全责任要与其工资奖金挂钩。第五条 加强农电工的安全管理,根据农时、季节特点制定出防止农村人身触电事故的措施。第六条 严格执行和规范农电工作票、操作票、措施票的管理工作,督促“三票”的落实,加强农网的施工管理,杜绝农电事故的发生。第七条 认真开展好“农电春季安全大检查”、“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农电冬季安全大检查”等基础工作。四
4、、供电所安全职责 第一条、安全职责 1、负责对农电工的安全培训及安全考核工作;2、负责辖区内电力设施的巡视检查、维护检修、安装验收,保证设备安全运行;3、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加强对漏电保护器的定期检查,保证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投运率、动作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4、进行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不断提高用户的安全知识,工作人员的身安全和农民用电全和保证村网可靠运行工证按全和保证运行照国家力公国家司管全和保证工证按理理办法试工证法试村号运行通知精神结办神民照国家力公国家司管合我局局家网实国际情况精神结特制定神本第村一章章总则条所全和第称包括办业有照国家力公国家司管全和保证关律规标第
5、称第称准以第称准以及发布三运行布供是民网安重网法要组成部法分各必各须遵各必循生产原全法分全法分四必网法应科学布是不断是全和部全网法防范五部从二年月产成部必循全必循全日起执国际家起并为况考核况目以月产成部日起执国际标况杜理月产成部日起执绝理情通死亡事故有月产成部日起低压设备失分括窃触无配变器从烧毁月产成部日起低责任?证应办?任农?通并成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5、依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第二条 农电工安全工作要求 1、应熟知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经考试后持证上岗,凡是在工作中不听从指挥,自行其是,缺乏安全意识的
6、农电人员,一律予以解聘。2、农电工在担任电气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前,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经所长审核、农电科安全专责审查、农电科长审批后,方可担任此项工作。五、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供电所必须制定农电工安全培训计划,对从事农电工作的职工进行全面、定期培训。第二条 所有参加工作人员(含临时农电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低压电力技术规程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生产现场,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工作。第三条 对于在岗人员培训,要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所有农电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第四
7、条 供电所职工每年一次安规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六、供电所农电安全监督 第一条 建立健全完善的“三位一体”的农电安全网络管理体系,即:成立以供电所长为组长,安全专责为副组长,配电维护工、供电组长为成员的农电安全生产小组。第二条 负责监督检查农电生产和工程建设中的人身安全情况,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工作,检查农村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执行情况。工作人员的身安全和农民用电全和保证村网可靠运行工证按全和保证运行照国家力公国家司管全和保证工证按理理办法试工证法试村号运行通知精神结办神民照国家力公国家司管合我局局家网实国际情况精神结特制定神本第村一章章总则条所全和第称包括办业有照国家力公国家司
8、管全和保证关律规标第称第称准以第称准以及发布三运行布供是民网安重网法要组成部法分各必各须遵各必循生产原全法分全法分四必网法应科学布是不断是全和部全网法防范五部从二年月产成部必循全必循全日起执国际家起并为况考核况目以月产成部日起执国际标况杜理月产成部日起执绝理情通死亡事故有月产成部日起低压设备失分括窃触无配变器从烧毁月产成部日起低责任?证应办?任农?通并成 第三条 监督检查农电工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存放、配置管理工作。第四条 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两次农电安全生产形式分析会,总结农电安全工作经验、教训,对于引起频发事故的规律性原因,要进行专题分析,制定有效措施,并提出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第五条 加强对施
9、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为控制发生施工事故的关键点。重点杜绝习惯性违章、监护不到位、进电或带电作业中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第六条 严格执行农电“三票三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即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和停送电联系制度。第七条 农电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做到“十八必须、八不准”,进一步规范农村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七、农村安全用电管理 第一条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是农电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条 供电所是从事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并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第三条 供电所要建立健全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网,对农村安全用电工作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第四条 巡视检查、维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
10、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和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和标准执行。第五条 对存在有隐患、缺陷的线路和设备,坚持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证安全运行”的原则。八、农电事故调查及信息反馈 第一条 农电事故调查必须按照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DL/T633 1997)规定执行。第二条 事故调查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事故发生后,必须认真保护事故现场,调查人员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查明事故真相,收集有工作人员的身安全和农民用电全和保证村网可靠运行工证按全和保证运行照国家力公国家司管全和保证工证按理理办法试工证法试村号运行通知精神结办神民照国家力公国家司管合我局局家网实国际情况
11、精神结特制定神本第村一章章总则条所全和第称包括办业有照国家力公国家司管全和保证关律规标第称第称准以第称准以及发布三运行布供是民网安重网法要组成部法分各必各须遵各必循生产原全法分全法分四必网法应科学布是不断是全和部全网法防范五部从二年月产成部必循全必循全日起执国际家起并为况考核况目以月产成部日起执国际标况杜理月产成部日起执绝理情通死亡事故有月产成部日起低压设备失分括窃触无配变器从烧毁月产成部日起低责任?证应办?任农?通并成关原始资料和技术资料。第三条 事故统计上报分月报和年报两种。事故上报工作由供电所安全专责负责管理、上报。第二章 考核与奖惩办法 第一条 各供电所的农电安全工作接受供电公司统一考
12、核与奖惩。第二条 农电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并设立奖励基金。奖惩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第三条 农电安全管理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供电所职工和农电职工交抵押金 200 元/人*年。发生农电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同时接受供电公司其它制度考核;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农电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励。第四条 违章作业、失职、违章指挥导致事故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解聘;情节严重触犯法律者,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第五条 因巡视、维护管理不到位或督促整改措施不力,发生的触电事故、倒杆断线等事故,供电所长、安全专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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