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转让合同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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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受让方(甲方)国 公司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转让方(乙方) 国 公司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第一章合同内容第一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1 .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一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 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2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一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 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第二十九条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 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
2、重量电告甲方。同时 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五式二份。第三十条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 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后,应尽快不迟于一个月内免费补寄 或重寄给甲方。第三十一条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用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 固包装。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和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a)合同号(b)运输标记(c)收货人(d)技术资料目的地(e)重量(公斤)(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第三十二条为了适应甲方的设计标准、材料
3、、工艺装备和其他生产条件,在不 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 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 资料,详见附件三、附件四。第三十三条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 的修改,并通知乙方。第三十四条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 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第三十五条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第三十六条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 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
4、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 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 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 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第三十七条 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 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 份。第三十八条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第三十九条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 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
5、由甲方负担。第四十条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 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 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第四十一条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 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 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 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第四十二条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他 国家:1 .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
6、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 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2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第四十三条 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甲方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甲方国出口的主机, 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第四十四条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 甲方的商标,并注上“国 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 公司 单独签订。第四十五条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
7、“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 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 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一个月内再 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 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 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第九章保证第四十六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 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 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第四十七条乙方保证其提
8、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 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1 . “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 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2 .“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合同 产品技术规范。3 .“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第四十八条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四十六、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时, 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 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 料寄给甲方。第四十九条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 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迟交至一周,每整周罚款为
9、入门费总价的%.迟交至一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迟交超过一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第五十条若发生第四十九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美元(大写:美元)。第五十一条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第四十九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 行计算。第五十二条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第五十三条 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 按以下办法处理:1 .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
10、部分。并加年利%的利息。2 .如果根据第四十一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 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第五十四条乙方唯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 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 责任。第五十五条与合同有关的完整的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 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 包括此许可证。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
11、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 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 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第五十七条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 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第十一章税费第五十八条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甲方国以外的应由乙方 承担。第五十九条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甲方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甲方国税法缴 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第十二章仲裁第六十条1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 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2 .仲裁地点(1)由 国 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2)仲裁
12、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4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第十三章不可抗力第六十一条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 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 影响的时间。第六十二条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 一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第六十三条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一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 快解决合同继
13、续执行问题。第二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他所有 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第三条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I,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 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第四条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 合同附件四。第五条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 届时双方另签协议。第六条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第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 的附件五。第八条甲方销售合同产品
14、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第六十四条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 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一天期限内获得批准。 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一个月内不能生效,则 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用、文和文书写各四份,文文本和 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文文本各二份。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 乙方来甲方指导时,双方签订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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