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docx
《XX区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区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docx(1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XX区开展耕地非农化 非粮化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 安全的决策部署,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 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 止耕地“非粮化”,加快耕地摞荒治理等工作,稳定发展粮食 生产。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从2022年起,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制止耕地“非农化”、 防止耕地“非粮化”、退“林”复耕、退“园”复耕和耕地摞 荒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到2024年我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 下降,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二、耕地“非农化”整治专项行动(一)主要任务1.2022年起,农村乱占
2、耕地建房,违规占用耕地挖田造湖、 挖湖造景,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等问题实现“零新增”。2. 2022年起,每年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降到15%以下。(1)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 44号)(以下简称“两通知”)印发之前,将耕地转为林地、 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 决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不允许违背农民意愿损坏 农民权益强行简单粗暴恢复为耕地。(2) “两通知”印发后,违反“两通知”精神,未经
3、批准 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应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其中2021年9月1日以后,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 类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责令限期改正、严肃整 改查处。对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 耕地。对确实难以恢复为耕地的,由县级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耕 地“进出平衡”。2020年11月以后,工商资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耕 地新发展林果业且未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非粮化”行为, 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要求其拟定时间表自行退“林”复耕、退“园” 复耕,对无特殊原因拒不清退的,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 策,并列入涉农投资负面清单;农民自主实施耕地新发展林果 业且未落实
4、耕地“进出平衡”的“非粮化”行为要及时予以阻 止和纠正,并要求自行清退;对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清退的实 施主体,需向所在镇人民政府提交限期内自行清退的承诺书,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在其所承诺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清退。(区 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各镇人民政 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3 .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和地类。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 粮食(谷类、豆类、薯类)生产,也可以用于生产棉、油、糖、 菜,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 饲草饲料生产。对清退后的土地,各镇、各办应结合地方实际, 综合施策,提出复耕后种植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谁复耕、 谁受益”的原则,完善
5、落实本地相关复耕复种扶持政策,尽快 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和地类。(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镇人 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4 .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应以 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测, 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新发展林果业有奖举报制度和情况通报 机制,并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根据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 要求,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区农业农村局、 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 事处负责实施)四、耕地摞荒治理专项行动(一)主要任务通过实施耕地摞荒治理三年专项行动,用三年时间基本消 除耕地摞荒。到2022年底,各镇、
6、各办基本完成本辖区内治理 任务总数的40%;到2023年底,各镇、各办基本完成本辖区治 理任务总数的100%;2024年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工作, 健全摞荒耕地监管长效机制。(二)治理范围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中未耕种的耕地(以下简称摞 荒耕地)。下列情形不纳入此次清退范围:1 .“双评价”中农业生产不适宜区(评价结果第3级)的。2 .经国家批准的已实施退耕还林的。3 .严重石漠化区域和严重污染区域内的。4 . 一年内耕种过的耕地。(三)重点任务1 .明确耕地摞荒治理目标任务(1)逐级分解治理任务。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 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全面梳理永久基本农田、确权承 包
7、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摞荒情况,分解各镇、各 办治理任务。各镇、各办分解所辖各行政村治理任务,各行政 村将治理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 办事处)(2)建立四级台账。各行政村以户为单位,逐组开展摞荒 耕地登记造册工作,台账内容包括地块信息(摞荒耕地的位置、 面积、类型等),治理责任户、责任人,治理进度,完成年限 等,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台账每半年更新一次,并按组 一村一镇逐级汇总上报,并分别于每年8月30日、12月9日 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抄报区田长制办公室,建立完善区、镇、 村、组四级摞荒耕地台账。(牵头单
8、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 处)(3)细化制定治理计划。各镇、各办强化统筹,推动以行 政村为单位制定摞荒耕地治理计划,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表、 路线图、责任人,结合当地农情时序、农作物特点,稳妥有序 推进治理,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 局;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4)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镇、各办对摞荒耕地复耕复种 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挂图作战,发现一块、上报一块, 复耕一块、核销一块。各镇、各办要建立健全摞荒耕地复耕监 督机制,将摞荒耕地纳入行政村耕地日常巡查检查的重点内容, 各镇、各办特别是行政村要加
9、强摞荒耕地的巡查、督查和管理, 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构建摞荒耕地复耕复种 长效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自 然资源局;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2 .严格治理摞荒承包地(1)大力治理耕地承包方摞荒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方摞荒 其承包耕地的,农村土地发包方应督促其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 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对拒不履行的,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要按规定指导村民委员会依法组织农户或合作社、企业 等代耕代种,并以重新签订合同方式稳定各方关系。鼓励村(居) 委会与承包方签订防止耕地摞荒承诺书,如所承包的耕地出现 摞荒情况,承包方可自愿承诺交由村集体组织耕种。
10、(牵头单 位:区农业农村局;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2)严格治理耕地流转承租方摞荒行为。各地要强化农村 承包地流转管理,将防止耕地摞荒列入流转合同内容,尚未列 入的,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对已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耕地,弃耕 抛荒连续1年以上(含1年)的,责令承租方及时恢复耕种; 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含2年)的,承包农户应当终止流转 合同并恢复耕种。(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落实单位:各 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3)严格治理摞荒非农建设占用承包地。对已经办理审批 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 的,依法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 用地单位
11、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有关规 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 级以上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并及时交由原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 然资源局;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4)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 外迁等造成摞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鼓励 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或退出承包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 村局;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3 .强化政策引导约束(1)对摞荒耕地停止相关补贴发放。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与农民保护耕地、防止耕地摞荒责任相挂钩,对耕地摞荒
12、1年 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单位:区财政局;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2)列入重点项目申报负面清单。将耕地摞荒作为现代农 业产业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等 项目建设的限制条件,项目申报时必须提供辖区内耕地摞荒情 况说明,摞荒情况严重的不予支持。(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 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乡村振兴局;落 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3)纳入相关考核内容。将耕地摞荒治理情况纳入粮食安 全党政同责考核、田长制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内容, 考核结果与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相挂钩。(牵头单位:区委农 办
13、,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4 .建立复耕激励机制(1)鼓励各类主体组织复耕复种。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对 摞荒耕地进行统一复耕复种、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分红收益。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摞荒耕地复耕复种。推动各地委托 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摞荒耕地复耕复种托管服务。各地因地制 宜,对利用摞荒耕地复耕复种的各类主体给予适当补贴。(牵 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水利局;落 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2)加大相关政策支持力度。对流转摞荒耕地发展粮食生 产连片的地方,优先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项目。对利用 摞荒
14、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种植者,优先给予粮食生产补贴。将 耕地摞荒情况纳入粮食生产激励评价内容,与相关激励政策的 实施挂钩。(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 革局、区财政局;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3)落实工作经费。各镇(街道)增加工作经费保障项, 把此项工的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落实 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4)分类施策促进复耕复种。耕地摞荒治理专项行动实施 以来,开展谬荒耕地治理的,按自治区有关政策给予扶持,资 金可用于机耕、种子、化肥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结 合实际出台摞荒耕地复耕扶持政策,积极创新支持举措,统筹 用好相关资金支持
15、摞荒耕地恢复生产。(牵头单位:区农业农 村局、区财政局;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4)引导贷款贴息等金融支持。引导协调金融机构优先对 从事摞荒耕地复耕、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经营者 优先办理贷款,予以贷款贴息。(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 处)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加强耕地用途管制, 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压实各镇、各办耕地保护责任, 签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的“军令状”,按 照本方案做好自查、摸清底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 时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坚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开展 耕地 非农化 非粮化 问题 整改 工作 实施方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