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案例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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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案例答案案例一:2017年1月,胡某所在单位决定派他到加美国学习两年,办理出国手续时钱不够用, 就向朋友张某借款5万元,并立字据约定胡某在出国前将钱还清。但胡某直到2017年3月 2日出国,都一直没有还钱。出国前张某曾来看望胡某,也没有提还钱的事。胡某在国外两 年与张某有过联系,但都没有说钱的事。2020年3月,胡某回国。当年10月张某因买房急 需用钱,找到胡某,胡某当即表示,全部钱款月底还清,并在原来的字据上对此作了注明。 11月5日,当张某再次来找胡某要钱时,胡某却称,他的一个律师朋友说他们之间的债务 已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可以不用还了。张某气愤至极,第二天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
2、胡某偿还5万元的本金和利息。请回答以下问题:1 胡某对张某债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否已经届满?2 .胡某在2020年10月在字据上对月底还钱作注明的行为有何种效力?3 .张某能否通过诉讼要回胡某所欠的钱,为什么?答:1.已经届满。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 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该规定,民事权利一般在三年后法院不再 予以保护,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本案中,胡某于2017年1月向张某借的钱,直到2020 年10月张某才第一次向胡某要钱,其间已过了近三年,胡某债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已届满。 因此,当时胡某如果表示不愿偿还此款,张某将无法通过诉讼索
3、回他的钱款。2 .胡某2020年10月在字据上的注明是一种重新承诺。法律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 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此处义务人履行义务不仅仅指义 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也包括义务人对履行义务重新作出承诺。本案中,胡某2020年10月在 字据上的注明即是一种重新承诺,不得反悔。3 .张某要求法院判决胡某还款的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但不是因为时效没有届满,而 是因胡某已重新作出承诺。案例二:2020年1月5号张某17岁,第二天他就前往本镇的玩具厂打工,每月有2000元的收入。 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欲花18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电脑,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
4、 烈反对,但张某执意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随后, 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电脑。请回答以下问题:1 .此买卖是否有效?2 .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答:1 .此买卖合同完全有效。因为合同成立时张某已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 其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8条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 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J所以张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张某患上精神病丧失行为能力 是在合同成立之后,这不影响他在此前所做出的民事
5、法律行为效力。2.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张某和李某。(2)民事法 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一一电脑。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有向李某交付1800 元购买电脑款的义务及取得电脑的权利;李某有收取张某1800元价款的权利及向张某交付 电脑的义务。为信誉良好和业务往来密切的D公司向银行一次借款1亿元提供了担保。(3) A公司于2017年6月将所属5 000万元委托E证券公司进行理财,直 到2019年11月,E证券公司才将该委托理财资金全额返还A公司,A公司亏损 财务费80万元。(4)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的90%确定。要
6、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 A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已分配利润的情况是否符合增发的条件?并分别说 明理由。(2) A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增发的条件?并说明理由。(3) A公司为C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否构成本次增发的障碍?并说明 理由。(4) A公司的委托理财事项是否构成本次增发的障碍?并说明理由。(5) A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答案: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增发的条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 最近3个会计年度应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 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在本
7、题中,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A公司的已分配利润的情况符合增发的条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增发股 票时,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20%。在本题中,A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占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超过了 20%。(2) A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不符合增发的条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增发股 票时,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 算依据。在本题中,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 46%.5. 4
8、0% 和6. 15%,平均为5. 67%,低于6%的法定要求。(3)A公司为C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的事项不构成本次增发的障碍。根据规 定,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时,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在 本题中,A公司为C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的事项距本次申请增发的时间已经超过了 12个月。A公司为D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单 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在本题中,A公司为D公司1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超过了其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83088万元)的10%,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A公司仅由董 事会作出决议不符合规定。(4
9、) A公司的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本次增发的障碍。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增 发新股时,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 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在本 题中,由于E证券公司在2006年H月将委托理财资金全额返还A公司,A公司 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5) A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发 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 均价。在本题中,A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确定不符合规定。2.某股份有限
10、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9 年以来,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1)2019年5月,董事赵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2万股卖出;2020 年3月,董事钱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25, 000股卖出;董事孙某因出 国定居,于2019年7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20年3月将其所持公司股份5 万股全部卖出。(2)监事李某于2019年4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价格购买5万股公司股票, 并于2019年9月10日以均价每股16元价格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3) 2019年5月12日,公司发布年度报告。为该公司年报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周某于同年5月20日购买该公司股票1万股
11、。(4)公司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8日通过决议,由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900 万股,即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同年6月,公司从 资本公积金中出资收购上述股票,并将其中的600万股转让给公司职工,剩余的 300万股拟在2020年10月转让给即将被吸收合并于该公司的另一企业的职工。(5) 2020年7月,公司决定拟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双 方签订的意向协议约定:第一,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外国战略投资者首次投资 取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8%;第二,外国战略投资者本次定向认购的股份在2年 内不得转让。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赵某、钱某和孙某卖出所
12、持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 说明理由。(2)李某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周某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4)公司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 由。公司从资本公积金中出资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预留300万股股票拟在2020年10月转让其他职工的 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5)公司与外国战略投资者签订的意向协议约定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说明理由。答案:(1)赵某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13、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 让。本题中,公司2006年6月上市,董事赵某于2007年5月转让股份的行为是 不符合规定的。钱某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题中,董事钱某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因此符合规定。孙某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题中,孙某2007 年7月离职,因此2008年3月转让其持有股份的行为是符合规定的。(2)李某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
14、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 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本题中,监事李某2007年4月9日买入 股票,2007年9月10日卖出股票的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3)周某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 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 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本题中,2007年5 月12日公司发布了年度报告,周某在同年5月20日买入股票的行为是合法的。(4)公司收购用
15、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 励给本公司职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本题中,收购数量为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未超过5%。公司从资本公积金中出资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 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 中支出。公司预留300万股股票拟在2008年10月转让其他职工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本题中,转让的期限超过了 1年,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5)公司与外国战略投资者签订的意向协议约定的内容有以下不符合规定之 处:
16、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首次投资完成后 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但特殊行业有特别规定或经 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本题中,外国战略投资者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 比例为8%,低于10%的法定要求。战略投资者转让股份的时间限制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战略投资者 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3年内不得转让。本题中,双方约定为2年,低于3 年的法定要求。第六章案例答案1 .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管理人发现,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较为复 杂。甲、乙公司有一合同并未履行完毕。乙公司的某一项债权有房产抵押。乙公司曾经租给甲公司一套设备并被毁坏,侵权人
17、之前向甲公司支付了赔偿金。请回答以下问题:(1)乙公司有抵押房产的债权,甲公司能否在破产案件受理后行使抵押权?(2)甲、乙公司有一合同并未履行完毕,管理人能否解除合同?(3)乙公司能否取得设备被毁坏的赔偿金?答:(1)不能行行使抵押权。根据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管理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破产法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 对破产申请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 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
18、为解除合同。(3)乙公司不能主张取回赔偿金。这笔赔偿金发生在案件受理前,只能作为普通破产债 权清偿。赔偿金、保险金已经交付给债务人,或者代偿物已经交付给债务人且不能与债务人财产予 以区分的,财物毁损、灭失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权利人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 普通破产债权清偿。2 . 2018年3月,中天有限责任公司因资不抵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对 中天公司享有100万元的到期债权,但大地公司因业务繁忙在债权申报期间并没有申报债权。2019年3月,中天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全体普通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是45%。请回答以下问题:(1)中天公司是否承担对大地公司的偿还义务?(2)大地公
19、司享有的债权,是否应该参考中天公司重整方案,按同性质债权比例清偿?(3)针对大地公司享有的债权,重整方案是否对大地公司产生法律效力?答:(1)需要承担对大地公司的偿还义务。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申报债权的,在重 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行使权利。(2)大地公司享有的债权,应该参考中天公司重整方案,按同性质债权比例清 偿。根据破产法,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 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依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 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3)针对大地公司享有的债权,重整方案对大地公司产生法律效力。根据破 产法第92条第1款,经人民法院裁
20、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 人均有约束力。所以,重整方案对债权人大地公司也有法律效力。第七章案例答案1.王先生在乙手机通讯公司办理了手机通讯服务,业务单约定:如王先生(甲方) 预付费使用完毕而未及时补交款项,乙手机通讯公司(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的通 讯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概不负责。王先生预付了费用,1年后发现所用手机被停机,经查询后得知,乙公司有“话 费有限期满暂停服务”的规定,王先生并不知道该条款,并且王先生的手机账户 尚有余款。请问:(1)乙公司侵犯了王先生的何种权利?(2)乙公司的格式条款,有无提醒王先生注意的义务?(3)王先生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退还全部预付费?(4)如果王
21、先生起诉,法院是否会支持王先生要求乙公司承担惩罚性赔偿的 请求?答:(1)乙公司侵犯了王先生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 的内容,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 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 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乙公司提供的该格式条款,没有披露“话费有效期满暂停服务”的内容,乙公司 侵犯了王先生的知情权。(2)乙公司的格式条款,有提醒王先生注意的义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 使用格式条款的,应
22、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价款或者费用、旅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 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3)王先生无权要求乙公司退还全部预付费。王先生已经使用了乙公司提供 的通讯服务,不能要求退还全部预付费。(4)乙公司无欺诈行为,所以法院不会支持王先生要求乙公司承担惩罚性赔 偿的请求。2 .双十一,李某在某网店购买了一套羽绒服,货到拆封后,李某不喜欢其款 式,并与该网店多次交涉要求退货,该网店表明,客户下单时,曾提醒“一经拆 封,概不退货”,故对已拆封商品不予退货。请问:(1)该网店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23、(2)李某该如何维护权利?答案:(1)该网店的主张不成立。羽绒服不属于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 商品,属于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即使在下单时李某已经确认网店的提示,李某仍 有权利退货。(2)李某可以要求7日无理由退货。在7日内,消费者能够无理由退货。无理由退货的一般规则: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的商品;退货时 间7日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运费自己承担。3 .李先生将一套商品房分别委托给甲、乙两家中介公司出售。王女士通过甲公 司看中该房,但是认为房价太高。王女士与甲公司再看房之前,签订了预防“跳 单”条款,王女士对甲公司提供的房源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信息私下与房 主签订合同,否则,将
24、承担违约责任。后来,王女士在乙公司发现同一房源,而且房价低的多。王女士在乙公司与房 主李先生签订合同。甲公司知悉此事后,提出异议。请问:(1)王女士与甲公司签订的预防“跳单”条款,有无限制消费者的自主选择 权?(2)甲公司抬高房价,有没有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答:(1)该条款并没与限制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的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 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 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 鉴别和挑选。该防“跳单”条款,是要求在实际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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