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耕地撂荒治理专项 行动方案(2023—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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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江侗族自治县耕地搏荒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 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中国人的坂碗牢牢端 在自己手中”精神,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耕地保护 党政同责,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耕地摞荒治理 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 162号)及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耕地摞荒治理专项 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柳农政发(2023) 4号) 文件要求,加快推进三江县耕地摞荒治理,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
2、平总书记“五个 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 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贯彻落 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面推行耕地保 护田长制,把加强摞荒地治理作为挖掘保供潜力、保障粮食 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摸清底 数,分类施策,统筹治理好摞荒耕地,助力扩大粮食播种面 积,确保粮食生产安全。二、主要目标任务2023年1月至6月:以乡镇为单位,开展摸清摞荒底 数排查工作,全面建立摞荒耕地台账,落实治理任务到具体 位置和地块,乡镇根据摸底清单将不属于耕地摞荒的地块, 按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收集相关佐证材料报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
3、进行销号。2023年7月至12月:乡镇组织开展博荒地治理,治理 验收标准参照三江侗族自治县农村摞荒耕地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三政办发2022) 50号)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的相关规定,乡镇将验收合格后的图斑,上报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进行销号。2024年1月至12月:遏制新增摞荒耕地,确保摞荒耕 地零增长,年底前各乡镇完成本辖区内摞荒治理任务,乡镇 将摞荒治理验收合格后的图斑,上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 行销号。2025年: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巩固耕地博荒 治理成果,健全摞荒耕地监管长效机制。整治过程中产生的秸秆(枯枝、落叶、荒草等)可经过 粉碎后再发酵堆置处理制成有机肥料,替代部分化肥
4、,改良 土壤,增加肥力。禁止焚烧秸秆。三、治理范围(一)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标注为“未耕种”,经确认为摞荒的耕地(以下简称摞荒耕地)。(二)下列情形不纳入治理范围:1 .“双评价”中农业生产不适宜区(评价结果第3级) 内的耕地;2 .经批准已实施退耕还林的耕地;3 .严重石漠化、盐碱化区域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区域内 的耕地;4 .一年内耕种过的耕地。四、重点任务(一)明确耕地摞荒治理目标任务1 .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3年4 月中旬前根据最新变更调查成果提取耕地博荒(未耕种)图 斑上传至“国土云”,并负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各乡镇通过“国土云”开展图斑内摞荒耕
5、地核实,完成在 APP内的举证,填写核查表格,摸清底数,2023年6月底前 确定本辖区年度治理目标,并将治理任务落实到具体位置和 地块。各乡镇每月28日前将整改好的地块及时上报县农业 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县农业农村局与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联合组织抽验,抽验批次合格的地块由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纳入日常变更。抽验批次不合格的及时出具整改意见, 乡镇再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按照上述流程进行上报变更,做到整改一宗、变更一宗、销号一宗,逐步完 成耕地博荒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 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2 .建立四级台账。各行政村以户为单位,逐屯开展摞荒耕地
6、登记造册工作,台账内容包括地块信息(位置、面积、 类型等)、治理责任户、治理责任人、治理进度、完成年限等, 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对完成治理复耕的地块及时销号。 台账统一使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调整耕地摞荒 治理相关表格的通知附件表格,每半年更新一次,并按屯、 村、乡(镇)顺序逐级汇总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 于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完 善县、乡、村、屯四级摞荒耕地台账。(牵头单位:各乡(镇) 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3 .细化制定年度治理计划。强化统筹,各乡(镇)要在 2023年6月底前制定摞荒耕地治理计划,明确具体措施、时 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结
7、合农情时序、农作物特点,稳妥 有序推进治理,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每个乡镇要制定本 辖区内的摞荒耕地治理方案,建立1-2个相对连片的摞荒 地治理示范点并形成经验总结进行推广。(牵头单位:各乡 (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4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摞荒耕 地纳入行政村田长日常巡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村级 巡田员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挂图作战,发现 一块、上报一块,复耕一块、核销一块。建立健全摞荒耕地 复耕监督机制,加强摞荒耕地的巡查、督查和管理,向社会 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构建摞荒耕地复耕复种长效 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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