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商位租赁经营合同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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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商位租赁经营合同范文出租人(市场举办者):承租人(场内经营者):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就市场商位租赁经营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 遵守。第一条市场基本情况本合同所指商位所属市场名称为:,位于 ,市场名称登记证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商位总数为 个,市场开业时间为,设置布局见附件市场设置布局平面图。第二条商位基本情况本合同所指商位位于市场 区 号,形式为(摊位商铺商务房),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平方米,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用途为O第三条租赁期限双方约定商位租赁期限为,自 年月一日交付至年月日期满。第四
2、条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租金为每(月年)(大写)元,交付时间及方式为:1一 次 性 交 付:O2、分期交付 *3、其他方式O第五条商位的转租承租人转租商位,应事先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 应当与第三人订立转租合同,转租期限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限之内。转租期间,本 合同继续有效,合同效力及于第三人,第三人对商位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 赔偿损失的责任。第六条商位的装修、维修及陈列规范1、承租人需对商位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的,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 双方应对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条件和租赁期满后对装修、改善增设他物 的处理作出约定。2、租赁期内,商位的维修按以下方式处理:出租人
3、的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O承租人的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3、 商位 的 陈列 规 范要 求第七条商位的调整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市场划行归市进行调整而对商位的用途、方位、面积 等进行调整的,出租人应提前一日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 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商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不接受调整的,提 前解除合同,出租人应于日内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余租金及消费者权益保 证金。承租人已对商位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应予以合理补偿。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出租人对商位的用途、方位、面积等进行调整,须 事先与承租人达成一致。未达成一致的,不得擅自调整。第八条广告宣传出租人
4、应对市场进行适当的广告宣传,提高市场的知名度。每年的广告费用 投入应不低于市场年租金收入的%。经出租人同意并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内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第九条物业管理市场的物业管理由 负责,物业管理费用(包括水、电等费用)的承担方式为O市场的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应符合以下使用条件:O第十条财产保险市场设施的财产保险由出租人办理,保险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经营商品的财产保险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出租人统一办理),保险费 用由承租人承担。第十一条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商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元。在租赁期内,消费者权益保
5、证金由 管理。只用于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下列情况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偿:1、承租人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2、承租人对消费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 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出租人使用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先行赔偿后,可以要求承租人在一日之内予 以补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和期限:第十二条出租人的权利义务1、出租人权利(1)制定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 伪劣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2)设立投诉点接受投诉并进行调解,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 门对场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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