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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数据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是由法人和其 他组织登记管理部门、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编制,赋予每一个法 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一、任务来源根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要求,由全国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负责起草国家标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 础数据元,项目编号为:20150649-Q-469。本标准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提出,由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归 o二、标准制订的必要性(目的和意义)(一)为理顺代码管理体制机制
2、,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织机构 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和运行维护统一代码 数据库,为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按照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制定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数据元。(二)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数据元的制定,为统一赋 码、统一建库奠定基础,也为政府部门之间广泛的信息共享和深度业务协同打下 坚实基础,有利于实现各部门资源的整合,简化各部门业务流程,减轻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负担,实现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效能提升,推动统一代码在各部门各领 域全面实施。(三)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数据元的发布,将明确
3、统 一代码数据库的构成,明确统一代码实施过程的信息采集、信息回传、信息集中、 信息应用的基础数据元,在此基础上依据登记管理部门的登记信息分别制定统一 代码的扩展数据元标准。数据元标准有利于推动信息交换共享,消除“信息孤岛”, 进一步转变管理和服务方式,促进各部门的协同监管,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 社会效益。(四)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数据元国家强制性标准将 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支撑,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 工作,是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国家监督管理体系的强化管理手 段。三、标准的范围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数据元规定了统一代码数据元的 类
4、型描述格式、内部标识符的编码规则,阐明了利用统一代码数据库实现信息共 享所必需的数据元的一个基本集,并对数据元特性如标识符、定义、引用关系及 数据类型等进行了明确描述,为数据元的管理、注册、维护、使用提供了确保数 据一致性的手段。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数据元适用于各级登记管理部门 信息采集,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建立统一代码数据库,统一代码的信息回传、 信息处理、信息交换、信息共享和应用。四、标准的主要内容标准主要内容包括:统一代码及基础数据元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内部标识符 的编码规则,统一代码基础数据元、索引。(一)术语和定义1、“组织机构”的定义引用自GB/T 20091-2006
5、组织结构类型。2、“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定义源自民法通则。3、“组织机构代码”的定义源自GB 1171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定义源自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制度建设总体方案。5、“数据”、“对象类”、“特性”、“表示”、“值域”的定义源自GB/T1839尖1 信息技术元数据注册系统(MDR)第1部分:框架。6、“数据元”、“电子政务数据元”、“语境”的定义源自GB/T 19488.1电子 政务数据元第1部分:设计和管理规范。(二)内部标识符的编码规则采用两段式编码规则:a)第一段:1位数字,0代表统一代码基础数据元,1H代表各注册管理部 门的扩展数据元
6、;注册管理部门的范围和排序参照国家标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的规定。b)第二段:3位数字,采用顺序号,对数据元内容进行按顺序编码。(三)统一代码基础数据元本标准的数据元来源于统一代码制度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基础的、根本的以 及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参与信息采集、数据共享和交换、应用的 数据元。本标准共选取了 35个数据元,包括统一代码、经营状态、组织机构代码、 机构名称、机构类型代码、注册地址、注册地址行政区划代码、注册地址邮政编 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证件号码、经营范围、注册资金、货币种类、外方投资国别、成立日期
7、、注 册号、经济行业代码、经济类型代码、登记管理部门名称、登记管理部门代码、 上级主管部门代码、上级主管部门名称、电话号码、电子邮箱、职工人数、经办 人姓名、经办人证件类型、经办人证件号码、经办人移动电话、是否公开、网址、 最后更新日期、经营期限自、经营期限至。按照GB/T 19488.1-2004电子政务数据元第1部分:设计和管理规范对 选取的数据元进行了规范化要求,其属性部分参考借鉴了GB/T 19488.2-2008电 子政务数据元 第2部分:公共数据元目录相关部分。在标准的编制过程中, 其中涉及的公共数据元部分与GB/T 19488.2-2008电子政务数据元第2部分: 公共数据元目录
8、进行了一致化处理,保证与国家标准的一致性。对各数据元从 中文名称、数据字段名、英文名称、对象类词、特性词、表示词、语境、数据类 型、数据格式、值域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统一。最大程度地消除因对信息的命名、 描述、分类和编码不一致所造成的混乱现象,为数据采集、处理、统计和检索提 供了方便,使复杂的信息处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简单化,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有效性和格式一致性。参考的文献有:GB/T 18391信息技术 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GB/T 19488.1 电子政务数据元第1部分:设计与管理规范;GB/T 19488.2电子政务数据元第 2部分:公共数据元目录;GB 1171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
9、规则;国家标准法 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四)索引包括内部标识符索引和中文名称索引两部分,便于快速检索和使用。五、标准制定的过程2015年5月,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向国家标准委提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数据元国家强制性标准立项申请,上报国家标准项目 建议书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数据元(草案稿)。2015年5月,在福建省自贸区进行标准试点,并征求北京、深圳、上海、江 苏等标准化及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意见,同时在相应地方广泛征求税务等应用 部门意见。2015年6月26日,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向发改委、中央编办、民政 部、人力资源保障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征集标准起草组成员。2015年6月30日,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召开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基础数据元等国家标准启动会,起草组成员就标准草案稿进行了 研讨,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2015年7月13日,标准征求意见,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提交法人 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数据元(征求意见稿)。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数据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数据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数据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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