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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 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耕地保护 田长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 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 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同时为了确保我县按照自治区和市的 要求完成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绩效考核等 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2022年,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 以及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与要求仍按照XXXX自治 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X财农(2016) X号)和关于印 发XX市三项补贴工
2、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财农(2016) X号) 执行。因“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已列 为自治区2022年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 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在2022年6 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二、责任分工(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此项工作的责 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全面负责。 负责对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 和录入,采集申报补贴农户的账号信息和相关材料,以及本乡 镇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归档、汇总上报等工作。(二)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年度补贴项目
3、实 施工作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牵头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 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县财政局提供补贴面积 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 受理、总结等工作;配合县财政局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 指导等。(三)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 旬报等工作;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 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工作;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制定 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做好补贴政策绩效 考核、受理信访等工作。(四)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农业农村 局提供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成片粮田
4、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耕地等有关资料。三、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方式、用途(一)补贴对象:全县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二)补贴范围: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 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 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摞荒地、占补平衡中“补” 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对于 一年生草本的果品类作物,如种植西瓜、草莓、蔬菜等作物对 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可以予以补贴;对于种植多年生或木 本的果树、茶叶等作物的耕地不予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 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摞荒、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三)补贴依据
5、: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 积为依据。对我县因各种原因尚未确权到户的耕地,补贴依据 继续按上年补贴依据给予登记和补贴。(四)补贴标准:各乡镇的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行文报 送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自治区、市下达资金 总额及全县总补贴面积测算全县的补贴标准,并会同财政部门 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联合行文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五)补贴发放:乡镇财政所按照县农业农村局提供审核 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发放到农 户的“一卡通”账户。(六)补贴用途:为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 觉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
6、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补贴资金应引 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2 .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还田青贮发展食草 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3 .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 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4 .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埔和抗 旱能力。四、工作要求(一)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 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规范补贴面积登记、录入、审 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发放等程序,确保补贴发放工作按时完 成。1 .规范补贴面积登记、录入。按照地域管理权限,在耕地 所属
7、地域登记补贴面积。并将所有核实后的补贴面积录入“农 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以便准确汇总统计数据。补贴农户信 息录入及导出、数据审核、公示管理、补贴发放和相关数据上 传、上报等工作都必须在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上进行操作。2 .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本乡镇 补贴公示,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农 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 容),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 在村内公示7天,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 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补贴系统向县级上传 所有信息,并通过纸质文件分别呈报县农业农村局、
8、县财政局 审核。乡镇审核、公示、上报等工作须在5月15日前完成。3 .严格补贴面积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会同县财 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等部门做好补贴相关数据审核 工作。要对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5-10个农户 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乡镇重新核实、公示,并在 系统中进行修改。补贴面积抽查审核工作须在6月10日前完成。4 .按程序报审和批复。各乡镇的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由 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和测算全县补贴标准,并会同县财政局制定 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联合行文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补贴资金 分配方案通过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 局要对各乡镇的补贴面积和
9、补贴资金拨付申请书面批复,同时 在补贴系统录入补贴标准,以确保公示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 发放情况完全一致,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盖章每村张贴一份公 告书。5 .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县财政局或乡镇财政所按照县农业 农村局提供审核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 补贴款发放到农户的“一卡通”账户,对发放失败的农户要及 时反馈并采集相关信息重新发放。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 公开透明。争取在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一卡通” 账户上。6 .完善档案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 政局要收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 料,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
10、材料主要 包括乡镇人民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以 村为基本单位),经村委会盖章以及具体经办人和核实人签字 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县、乡两级上 报、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 等。(二)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为组织实施好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 贴项目工作,落实好国家惠民政策,决定成立XX县2022年度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 主要负责改革的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宣传解释、 问题反馈等工作。2 .压实工作责任
11、。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落实补贴政 策的重要性,做好统筹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本方案 要求开展工作,对因推卸责任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 依法依规问责。3 .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 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宣传手册、传单、报纸、 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 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补 贴政策对耕地地力保护的激励作用。县、乡镇按要求设立并公 布补贴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做好受理政策咨询等工作。对因政 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获得
12、理解和支持。4 .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各有关单位要明确管理职责,建立 健全管理责任制度。县财政局主要负责数据审核和资金拨付监 管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相关基础数据的采集审核、任务落 实、项目组织和监督考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乡镇 到户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和配套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对采集数 据的真实性负责。相关银信机构负责根据财政部门的委托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 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 法依规严肃处理。5 .严格落实配套措施。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关系 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严格执行补 贴资金专户管理
13、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 “一卡通”。乡镇及村组要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村委会 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核实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户的补贴 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 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要建立乡镇、村农业补贴工作绩效 考核制度,严格奖罚细则。要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 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6 .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县财政局要密切跟踪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落实工作进展 动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实施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7 .及时报送材料。一是上报本乡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村委及有关单位对2022年补贴面 积核实、公示、录入、汇总,于2022年4月30日前上报县农 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二是报送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请各乡镇 财政所会同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于2022年7月20日前将本 辖区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书面总结的形式报送县财政局、县农业 农村局。三是按时完成年度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各乡镇 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 贴项目实施工作总结、绩效自评工作,将年度工作总结、绩效 自评总结和年度补贴资金结余情况,一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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