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移交规定及相关要求人力资源物业管理_人力资源-物业管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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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移交规定及相关要求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2020.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或者综合验收时,区(市)物业管理行 政管理部门应当查验下列资料:(-)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 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业主名册;(五)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建设单位在与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应当全部移交前款 所列资料和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备、物业
2、管理用房等进行查验,登记造册。(以上是青岛市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的要求)第二十四条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符合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方 可办理物业交付手续:(-)生活用水纳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并安装分户计量装置;(-)雨水、污水排放纳入城市雨水、污水排放系统;(三)小区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四)在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主管网覆盖的区域,完成住宅室内、室外 燃气、供热管道的敷设且与相应管网连接,并安装燃气分户计量装置和供热分 户控制装置;验下列资料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
3、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业主名册五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建设单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用房等进行查验登记造册以上是青岛市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的要求第二十四条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符合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办理物业交付手续生活用水纳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并安装分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主管网覆盖的区域完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供热管道的敷设且与相应管网连接并安装燃气分户计量装置和供热分户控制装置五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全监控装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设(五)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全监 控装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信报箱等按规划设计要求配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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