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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为促进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加强企业国有资 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企业的合法 权益,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 378 号令)、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 人民政府第 88 号令)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 务院国资委第 6 号令)规定,结合本集团实际,制定企业法 律顾问制度如下:一、集团公司设立总法律顾问,并设立法律顾问室作为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机构。二、集团系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经营收入在 3000 万元以上、在岗职工达 500 人的要设立法律顾问并使用本制 度。三、集团法律事务机构负责指导、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制
2、 度建设,负责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四、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取得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并按其办理资格证书注册管理 手续。五、企业法律顾问对本企业经济活动、重大事项具有知 情权、建议权和向上级主管部门的反映权。六、企业法律顾问要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 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起草或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 要规章制度;管理、审核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 起草工作,并依法监督合同履行;参与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和改 制、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办理企业工 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公正、签证等有
3、关 法律事务,做好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 工作;围绕企业决策、经营管理、改革与发展等企业中心任 务,深入分析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源,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 询,或提出防范风险的法律意见和工作措施;负责或者配合 企业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妥善处理企业 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并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参加企 业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办理企业负责人 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七、企业对企业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予采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的,企业法律顾问应及时 向集团资产监管部门反映。八、企业对企业法律顾问处理企业法律事务要给予提供 必要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
4、件。九、集团资产监管部门对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监 督和检查。十、企业法律顾问未认真履行职责,在处理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和重大事项的法律事务中未提出有效的防范法律 风险的意见或措施,给企业造成损失或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的,应当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企业法律顾问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或致使国有 资产较大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同时依照有 关规定,由其所在企业报请集团资产监管部门及执业资格管 理机关暂停其职业或吊销其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有 犯罪嫌疑所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号令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人
5、民政府第号令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号令规定结合本集团实际制定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如下收入在万元以上在岗职工达人的要设立法律顾问并使用本制度三集团法律事务机构负责指导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负责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四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并按办理六企业法律顾问要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起草或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管理审核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并依法监督合同履行参与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十一、企业对在促进和保障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避免或者挽回企业重大经济
6、损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 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法律顾问,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奖 励标准按照市国资委“津国资法规 200542 号”规定执行。十二、企业符合设置企业法律顾问条件而未按照规定设 置,发生重大经营决策失误的,由集团公司对企业主要负责 人或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警告;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企 业国有资产重大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 理。十三、企业有关负责人对企业法律顾问依法履行职责打 击报复的,由集团公司予以通报批评或者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 机关处理。十四、企业和企业法
7、律顾问可以依法加入市企业法律顾 问的协会组织,参加协会组织活动。十五、本制度所称重大经营决策是天津市企业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重大事项;重大合同是 指标的 100 万元以上的合同;所称重大权益是指涉及金额 1 00 万元以上的权益;较大损失是指 10 万元以上不满 20 万 元的损失;重大经济损失是指 20 万元以上的损失。十六、本制度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所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号令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第号令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号令规定结合本集团实际制定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如下收入在万元以上在岗职工达人的要设立法律顾问并使用本制度三集团法律事务机构负责指导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负责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四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并按办理六企业法律顾问要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起草或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管理审核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并依法监督合同履行参与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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