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隐患排查风险管控治理制度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隐患排查风险管控治理制度汇编.docx(3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一章总则为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安 全生产法、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2015第11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 章,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事故隐患排查按照日常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事 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1、班组长及作业人员应当在开始作
2、业前对本岗位危险因素进行 一次安全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2、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机运、调度、 地测等职能部门和采剥、运输、排土、机电等生产区域相关的专业部 门每月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 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发现重 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 员。3、矿各分管负责人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1次全 面的事故隐患排查。4、生产期间,矿管理人员及安全员每班对生产作业区域进行巡(2)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就上岗 操作,造成事故的;(3)由
3、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不采取措施,造 成事故的;(4)作业环境不安全,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5)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提取或提用不足,造成事故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1)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2)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 的;(3)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 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减轻的;(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器 设备,造成事故的。4、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 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
4、关情况和资料 的,煤矿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二、事故处罚规定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或造成严重骨折事故)、一级非人身伤亡责 任事故的处罚规定。1、对矿长、分管矿长、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1000-5000元罚款,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2、对发生事故的单位管理人员、区队长分别给予2000-5000元 罚款,并视情节给予撤职等行政处分。3、事故单位当班班组长及事故直接责任人、连保人员、其他责 任人,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4、对由上级部门做出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煤矿按照上级的 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煤矿的有关规定执行。三、隐患责任追究规定1、未按规定进行隐患
5、排查或排查不彻底、走形式的,罚款5007L o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治理完毕的,罚款500元。3、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煤矿或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停产、停 头或停面的,做以下处罚。(1)被煤矿或上级管理部门下达全矿停产指令1次,罚款 2000-5000 元。(2)被煤矿或上级管理部门局部停产1次,罚款500-2000元。(3)对不执行煤矿或上级管理部门下达停产(包括全矿停产和 局部停产)指令的,出现1次罚款1000元。4、在各级安全检查中,被查出问题较多的,对负管理责任的矿 级领导罚款200元。5、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到期不整改的,每条罚款100元。四、其它1
6、、地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值班期间脱岗、带班矿领导带班期间不在现场的和不进行交接班的,发现1次,罚款200元。2、煤矿发生工伤事故、重大侥幸事故隐满不报或迟报超过2小 时以上者,罚款1000元。3、隐满作业地点的罚款500元。4、不按规定按时召开各类安全会议,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煤矿 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文件、会议和指示精神的,罚款200元。5、煤矿矿长、副矿长、每月入坑次数(带班次数)达不到规定 要求的(特殊情况除外),缺1个罚款50元。第六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举报奖励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 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减少事故, 确保矿安
7、全生产稳定有序的进行,保障企业和广大员工的财产、生命 安全,实现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的要求, 为充分调动矿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 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风险,逐步形 成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奖励制度。一、总则1、本矿区域内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活动适用本制度。2、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工作由安全环保部负责。3、任何部门或者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举 报,并获得一定奖励。4、举报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各受理部门要妥善保管和使用举 报材料,不对外泄露举报人的任
8、何信息。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出示举 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有可能对举 报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其他人员和单位。5、举报的事故隐患应当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 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 常工作的,将追究举报人的责任。二、成立隐患事故举报接待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组员:各科部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负责隐患事故举报接待工作。三、举报范围:1、出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2、各级管理人员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3、严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生产法、煤矿重
9、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 文件;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的行为;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破坏或伪造现场的、隐瞒不报的、不如实报告的或不积极组织抢救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6、未遂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汇报、追查和统计的;7、员工不安全行为;8、由于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有 效治理继续生产的;9、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10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 作业人员无证而上岗作业的;11、其它需要举报的内容。四、举报和受理1、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向矿隐患事故举报接 待组报告。2、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所属部门及联系
10、方式。3、举报人的举报应有事故隐患的详细情况。4、接到举报后,要建立举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5、必须及时将所举报的事故隐患通知相关的部门。6、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保密。五、奖励和惩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举报管理实行奖励和惩罚 制度。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发生、隐 患报告和举报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1000-2000y u o2、对提出安全重大合理化建议、及时制止违章避免重大险肇事 故或人身伤害事故、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的部门或个人,经安全环保部调查属实并签认,上报煤矿请功、或一 次性重点奖励20005000元。并在班
11、组评先、个人晋级时予以此职 工优先考虑。3、对一般事故隐患未及时进行报告和整改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 处300500元罚款并公示通报。4、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继续生产的责任人 和部门处5001000元罚款并公示通报。5、对同一事项有2个或2个以上个人举报的,按举报时间奖励 第一举报人。对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资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 一署名人领取。六、举报电话全国事故隐患举报电话:12305隐患事故举报接待组外线:矿长:电话总工程师:电话生产副矿长:电话机电副矿长:电话安全副矿长:电话调度指挥中心:电话第七章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日常检查制度为加强煤矿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事故隐患
12、排查与治理; 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日常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组员:各科部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检查资料收集工作。二、日常检查方式日常检查是由矿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安检员对现场进行事故隐 患排查。三、日常安全检查职责1、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常态检查,加强煤矿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加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力度,有效消除煤矿安全事故隐患,及 时发现、堵塞漏洞,减少不安全因素,夯实安全基础,使安全检查制 度化、规范化,真正发挥其现场监督检查作用,不断提高煤矿本质安 全型水平。2、分管领导及其职能部门人员轮流对现场进行经常性
13、、不间断 的巡回安全检查。日常检查的项目包括:采剥检查、运输检查、防治 水检查、机电检查、边坡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确认检查、穿 孔爆破检查等。四、相关要求1、所有检查人员严格对照规程及标准进行检查。检查中要目的 明确、突出重点,并认真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到安全环保部填写 日检表台账)。2、安全环保部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存在 事故隐患及问题与现场检查情况,隐患查出人到安全环保部填写日检 表台账,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五定”整改表下发。3、安全环保部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隐患闭环管理流程安排、落 实、处理。整改完后由矿分管负责人或安全环保部进行复查验收。4、加强对重大隐患的盯守
14、。(1)是每天明确重点盯守的监管采剥作业工作面。(2)是重大隐患的整改必须明确责任人,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到位。一般事故隐患在现场督促整改。重大隐患、重点区域、重要环 节、重点对象等要实行“专盯”,直到整改完毕为止。(3)是各检查组要适时根据自己的情况,明确“专盯”的内容、 对象和要求。按照业务范围和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要求,明确负责“专 盯”的部门和人员。(4)安全环保部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和公示栏,事故隐患发 现后归谁整改、谁验收、谁销号必须有明确规定。事故隐患的整改情 况每天在矿工作群上进行通报,各主管领导要加强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隐患进行督促、指导整改,并及时了解并掌握落实情况。5、检查人员
15、应保证所查事故隐患及问题的真实性,检查中必须 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互相监督的原则。检查人必须对本区域或 专业范围内进行全面认真检查,不得留死角、空缺。认真查找安全生 产中存在的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6、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 进行处理或及时汇报,要及时制止违规违章行为。对查出的突出问题, 有必要的组织召开专题会,认真剖析根源,查找症结所在。达到举一 反三,坚决堵塞安全管理上的漏洞。7、各检查人员一定要加强安全责任心,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预测、预报、预防、预案、预控”的思想。对在检查 中走马观花、弄虚作假、不按流程者,将严格追究
16、其安全责任。第八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通报制度1、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对生产作业区域进行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2、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 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每 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定期排查。3、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召 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 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 会议记录。4、矿安全环保部每月对矿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度的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 部门和有关
17、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5、每月初对上一个月的安全隐患分布、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进 行通报。第九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制度1、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 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2、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应急厅函2019428号)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从提取的费用中支付。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主要包括事故隐患治理的费用、 相关宣传费用和专项奖励。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由负责隐患治理的相关部门、 下属单位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 批准后使用。5、财务部门对事
18、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单独建帐加强管理。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资金保障机制,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中留 设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必须专款专 用、据实结算,以保证满足隐患治理工作需要;各分管领导应协调、 保证隐患治理资金足额、规范、使用到位。第十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报监督制度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 治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煤矿显著位置公告,事故隐患公告必 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并在安全环保部填写事故隐患台账。二、事故隐患排查坚持“动态化、常态化、专业化、精细化、问 题责任化”原则,根据管理层级、职能定位,以矿、区队两级为责任 主体。1、
19、矿层面:日常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每月隐患排 查至少由矿长组织实施一次,各分管领导、各业务科室及采掘区队、 机电运输队负责人参加,每半月由各分管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 领域进行1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2、区队层面:采剥、运输、排土系统等事故隐患排查由各区队 负责人组织实施,岗位隐患排查由班组长每班进行评估。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参加隐患排查的人 员要具备相应的业务技术水平,并事先做好技术资料、检查资料收集 整理工作。隐患排查内容要涉及各个专业和人、机、环、管各个方面, 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四、排查出的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 落
20、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组织整改。1、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当班能够整改的,由当班带班负责人、 班组长组织整改,并做好记录;当班不能立即处理事故隐患的,由治 理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治理制定安 全技术措施,对治理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有专 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安检员现场监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 根据事故分级逐项登记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须包括隐患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员等内容,重大事故隐患公 告还应标明停产停工范围。2、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治理会议,通报事故隐患治 理情况,分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原因,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
21、理措施, 并编制月度事故隐患分析报告。矿长不在矿时,由矿长指定总工程师 负责。严格会议制度,参会人员迟到者罚款100元,未履行请假手续 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并进行通报。安全环保部负责会议签字登 记和会议记录。3、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 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纳入职工日常培训范围,并根据不同岗 位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每 年至少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专 项培训。第十一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制度为加强和规范煤矿从业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教育,提高 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
22、害,确保企业的安全 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分析本岗位安全 风险,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1、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常见的事故隐患识别,增强风险识别、隐 患排查和隐患治理能力。2、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煤矿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培训管理部负责制定 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矿长、分管负责人、总工程师及安环、机运、 生产技术、地测等科室相关人员和区(队)管理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1。每年至少对入坑岗位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
23、基本技能培训,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方法、治理流程和要求、所 在区(队)作业区域常见事故隐患的识别,3、培训的原则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4、培训的内容(1)管理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和技术、事故隐患的 认识、分类以及事故隐患排查方式、治理的措施等。(2)岗位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技能培训,包括事故隐 患排查方法治理流程和要求,所在区队作业区域常见的事故隐患的识 别等,以及2021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以及相关的制度措施,事故 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事故隐患的举报方式和奖励等。5、培训形式脱产培训采用课堂投影仪授课与现场学习。6、要求各部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培训计
24、划进行培训I,无故不参见培训者 以旷工处理,培训过程中不认真对待者根据煤矿制度进行处罚。7、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要建立培训档案、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成绩单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第十二章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制度1、定期检查1)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区队对重大安全风险 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开展1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 情况及管控效果,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2)分管负责人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覆盖分管范围的重大安全 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开展1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 落实情况及管控效果,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
25、整完善管控措施。2、现场检查1)每班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跟踪本矿年度重大安全 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当班矿领导每天对所有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点必须全覆盖检查, 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在公告牌上进行公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 改落实。第十三章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1、本制度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统称为事故隐患)是 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 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 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 故有重要的意义。2、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
26、别:一般事故隐 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 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 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 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 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含5000 万元)1亿元以下事故的隐患。3、“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 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4、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 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并向负有 安全生产
27、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5、各部门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矿领导汇报 并公示,如依靠煤矿力量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 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 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 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6、煤矿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报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经矿长签字上报。7、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 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及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8
28、、主要负责人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 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 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因素进 行告知及辨识管控预防相关知识和其他应报告的相关事项,坚决遏制 安全事故发生。9、各级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将重大安全隐患“双报告”工作纳入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发现及时汇报并跟踪整改销号,对重大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 发生或经济损失较大的,根据影响后果采取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 严重失职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依法
29、追究刑事责任。10、对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部门或个人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 处理后,有效防止事故发生或降低事故安全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生命 安全、设备设施等经济损失有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煤矿将给与经 济奖励,并向全矿通报表彰,纳入年度晋级考核范畴。11、各级管理部门应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通过 起草报告、提交审议、讨论、表决等环节,体现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 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得到落实,充分发挥安全领域群防群治 作用的发挥,从而促进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提升煤矿安全风险 抵御能力。第十四章 事故隐患责任倒查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 规章制度等,及
30、时排查、有效治理煤矿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 发生,牢固树立“隐患排查零盲区、隐患治理零搁置”和“制造隐患 有代价、排查隐患有奖励、整改隐患有报酬、未改隐患严追责”的安 全理念,积极推行隐患责任双倒查机制(即:隐患产生原因倒查和隐 患责任倒查),推动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程 序化,结合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严格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安全环保部应当加强对各科室、 队的安全生产中存在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研究 解决和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职责对煤矿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二、严格制度,促进排查治理。各科室、队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
31、的追究倒查制度,凡是因为安全生产分工职责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治理督查管理工作不落实、监督整改职责不落实、事故隐患管理与复 查工作不落实、事故隐患报告或报件核实查处不及时、信息报送或管 辖移送不及时,甚至酿成事故的,实行“逐级负责”倒查责任追究。三、严格追究,落实“一岗双责”。减少事故必须从防范抓起; 坚持预防为主,必须从安全隐患排查抓起。今后凡是安全检查,必须 把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全 面检查落实,检查工作中严格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 则,凡是发生事故,都必须倒查其是否因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所造成的人为责任事故。在追究事故责任人时,一并追查
32、隐患排查整 改治理环节中不作为而酿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四、严肃查处,坚持“四不放过”。各科室、队在重大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中不负责的人员,以及对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不力以酿成事故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 则,给予严肃处理。五、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是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 查治理不力,安全隐患不能消除的科室和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 及相关人员在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不得评为先进。对在隐患排查治理 和监督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六、隐患责任倒查范围1、隐患未按期整改的和未整改合格的责任人和原因。2、未认真履行职责,未严格按照煤矿安
33、全规程及作业规程 作业,人为导致产生、存在的隐患、重大隐患责任人。3、重大隐患漏查的责任人和原因。4、上级查出的而下一级没有查出的隐患的责任人和原因。5、对隐患整改验收不严格导致隐患重复出现的责任人和原因。6、对危险源辨识不到位,无采取措施致使其转变为隐患的责任 人和原因。7、对一时难以治理的潜在隐患,没有进行论证和制定整改计划、 措施及应急预案的责任人。七、责任倒查秩序1、安全环保部每天所查隐患由科长对其责任人和原因进行分析 追究,并填写隐患整改方案和责任追究处罚通知书,并报安全矿长签 批后执行。2、对煤矿自查隐患由安全副矿长组织安全科牵头对其隐患责任 人和原因进行分析追究并编写隐患整改方案
34、和责任追究处罚通知书, 并报矿长签批后执行。3、对上级检查所查隐患由矿长组织倒查由安全环保部对其隐患 责任人和原因进行分析追究,由矿长签字后执行。4、对其隐患不按期整改的责任人由安全环保部通报处罚。八、隐患倒查期限1、对因违章生成的隐患,立即追究。2、对未按时整改的,永久追究。3、对自查造成的隐患一般为2个检查周期。4、对上级检查隐患为1个检查周期。九、责任倒查追究1、责任倒查范围以发生严重的违章行为和发生危及人员安全的 隐患,对其责任人及相关的管理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倒查处理。2、对已确认之违章行为或已事实存在的安全隐患,对直接责任 人和相关管理的责任人,安全科直接进行处罚,如暂不能确认的由所
35、 辖部门调查处理。3、责任倒查实行层层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员工对班组长负 责,班组长对区队长负责,区队长对分管副矿长负责,副矿长对矿长 负责。4、被检查出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和管理上的工作失职,所辖 部门或区队长已提前检查出并且以正在落实整改处理的(有依据可查 实证明)不予进行责任调查处理。5、责任倒查按岗位职责划分为:(1)、作业现场操作者负现场主要责任。(2)、班组长负作业现场管理责任。(3)、科长、队长负主要管理责任。(4)、矿长、副矿长负管理连带责任:6、处罚金额:(1)对作业现场操作责任人按“三违”处罚(无“三违的按每条处罚100元);(2)对现场管理责任人处罚160元;班长、组长
36、每条处罚100 元;(3)对主要管理责任人:对现场总指挥、区队长每条处罚200 元;安全科长、机运科长、调度科长、生产技术科长、每条处罚120)L o(4)对管理连带责任人:生产副矿长每天处罚60元;安全副矿 长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每条处罚80元。(5)矿长负连带管理责任人,按副矿长被处罚的累计条数进行 处罚,按每条20元处罚。第十五章重大安全风险措施落实检查制度为全面辨识、管控煤矿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 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 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 能力,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
37、定本办法。一、总则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 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 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各分管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二、重大安全风险措施落实组织机构(一)成立重大安全风险措施落实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组员:各科部室负责人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管理部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环保部,办公室主任 由安全环保部长担任,协助配合管理部门做好安全风险各项工作,具 体
38、负责安全风险清单的汇总编制和记录,组织区队、班组、岗位人员 参加相应的安全风险培训教育。1、组长是整个煤矿范围内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检查的第 一责任人,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区(队)对重大安全风2、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限期内完成整改的,整改部门应在采 取专项安全措施并积极组织整改的前提下,于限期内之前提出书面延 期申请报分管领导、矿长签字后,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延期说明应包 括以下内容:(1)申请延期的原因;(2)已完成的治理工作情况;(3)申请延期期限及采取的安全措施。3、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及时向当地主管能源部门书面报 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制定专
39、项治 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方案按规定及时上报。五、各科室、区队要注重排查组织,杜绝“以检代排”。隐患排 查是基于问题发生频率、影响范围、危害性质等特点,在动态掌握、 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问题进行系统诊断和管理分析,采取综合治理 措施,有效消除共性问题、倾向问题、深层问题和重大问题的手段。 各科室、区队要在排查的目的、组织、形式、内容、方法和问题的成 因分析、治理措施、整改评价、跟踪管理、效果考核等方面提出明确 规定,加强排查过程管控,彻底杜绝“以检代排”现象。六、各科室、区队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 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 安全的,必须
40、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 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 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等装置,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加强 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覆盖生产各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 患至少开展1次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 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2、副组长是分管范围内重大安全风管控措施落实检查的责任人, 分管负责人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覆盖分管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管 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至少开展1次排查,对分管范 围内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3、其他业务科室负责配合分管领导做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落实情况的
41、检查工作,督促区队、班组、岗位人员做好安全确认工作。4、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作业前与之相关的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的确认。5、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的落实情况,并进行岗位安全风险作业前的确认。(三)安全环保部职责安全环保部负责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措施落实情况的统计 上报,具体职责如下:1、参与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以及实施方案,督促其 他职能科室和班组长、区队长落实管控措施以作业前的安全缺及层级 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2、参与矿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总结分析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通报管控过程中出现的 问题调
42、整完善管控措施。3、参与每半月根据分管负责人实际分管情况进行一次重大安全 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计上报,督促相关 人员对所查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三、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1、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代、转移、隔离等技 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 障,并在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2、由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 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 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 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季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下一
43、月 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3、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半月各专业系统针对 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应急、 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参与对月度安全风险重点管控 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 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4、由安全副矿长牵头,安全环保部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重大安 全风险的管控措施的落实,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 实到位。5、矿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严格按照“三走到、三必到”原则,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6、各业务部门要突出管控重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
44、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 管控工作。7、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安全风险变化后的风险 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 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 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 围内。六、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1、及时公告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矿要在存在重大安全风 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 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 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安 全环保部负责做好
45、日常监督检查。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安全培训管理部每年至少组织安 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I;每年对全矿所有入 坑人员进行以年度、综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 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I,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 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3、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由安全环保部及时将安全风险区 域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受风险危害的相邻作业区域区队、 班组、岗位。七、考核办法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活动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 各1000元;风险辨识不认真,辨识内容不清晰的,罚主要责任人200 元;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
46、施需要调整的,为及时调整的罚主要负责人 1000 元。2、主要负责人未对各系统针对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未按规定 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 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汇总造册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1000元; 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200元。3、各系统未按规定编写系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的单位,罚单 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 任人200元。4、本单位作业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 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罚主要责任人200元。5、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未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 点工
47、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及现场监管,罚跟班干部、班组长各 200 元。6、岗位员工上岗前未严格按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对上岗区 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的,罚责任人100元;凡发现安全风险未及时处 理并汇报的,罚责任人100元。7、岗位员工汇报的安全风险值班人员未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的罚当班值班干部100元。8、各业务部门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结果未按要求进行跟踪落实闭合管理的,罚责任单位正职各500元。9、各相关未按规定在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 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罚责任单位正 职各200元。第十六章 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 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制的落实,按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各级管理 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全面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排查治 理闭环管理。为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