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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车公用车辆租赁合同书(包月)篇1甲方:身份证号:乙方:基于甲乙双方高度信任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允许 的范围内,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为乙方员工,为了方便服务于公司,乙方同意甲方私人车 辆用于为乙方办公使用,并仅限甲方使用。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 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二、甲方在使用私人车辆为乙方办公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维 修保养费、保险费),以及由上下班路程上产生(燃油费用、停车费、过 路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正规发票,实报实销。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不承担甲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 生
2、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责任的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在行驶过程中违章罚 款等。2、甲方不得私自再将车辆转租、转借或抵押他人,由此产生的非 法行为由甲方负责。四、车辆保险乙方负责如下保险费用:第三方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无过责任险、车身划痕险 等。甲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甲方自理。五、合同解除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位不得无故不报销合规的相关费用,如 有此情况的发生,乙方有权要求予以报销,同时可要求甲方单位支付本 次费用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要求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六:其他约定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必 须提前1
3、5天通知对方。2、如由于政府相关单位明文禁止私车公用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 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 责任。七: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规等不符时,以相关法律 规定为准。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 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月一日私车公用车辆租赁合同书(包月)篇4甲方:身份证号:乙方:X公司基于甲乙双方高度信任基础
4、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允许 的范围内,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为乙方员工,为了方便服务于公司,乙方同意甲方私人车 辆用于为乙方办公使用,并仅限甲方使用。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 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二、甲方在使用私人车辆为乙方办公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维 修保养费、保险费),以及由上下班路程上产生(燃油费用、停车费、过 路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正规发票,实报实销。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不承担甲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 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责任的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在行驶过程中违章罚 款等。2、甲方不得
5、私自再将车辆转租、转借或抵押他人,由此产生的非 法行为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如下保险费用:第三方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无过责任险、车身划痕险 等。甲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甲方自理。五、合同解除本合同在甲、乙双方雇佣关系解除时,或车辆状况导致车辆无法 正常使用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七、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八、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 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
6、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一日私车公用车辆租赁合同书(包月)篇5出租方:承租方: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租车条款: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主)的x品牌车(车牌号为) 租给承租方使用;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三、租用期定为叁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提前停用应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 商,否则出租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照收租凭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四、租金为每年20xx元(即人民币贰千元整),从合同生效日起计, 按年结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于20xx年7月31日前支付,第二年 起为每年1月31日前
7、支付;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要承担所租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 括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等,车辆年检、 交强险等费由出租方承担),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 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六、与本凭相关的需由出租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等,由承担方代为扣 缴及办理;七、双方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金额付款;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订附件条款;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日期: 年 月 日私车公用车辆租赁合同书(包月)篇6出租方:承租方:出租方与承租方经
8、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租车条款: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X(车主)的_x品牌车(车牌号 为_X)租给承租方使用;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三、租用期定为叁年,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到期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提前停用应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 否则出租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照收租凭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I、租金为每年20_元(即人民币贰千元整),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按年结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于20_年7月31日前支付,第二年 起为每年1月31日前支付;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要承担所租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 括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交通违规
9、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等,车辆年检、 交强险等费由出租方承担),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 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六、与本凭相关的需由出租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等,由承担方代为扣缴及办理;七、双方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金额付款;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订附件条款;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日期: 年 月日私车公用车辆租赁合同书(包月)篇7甲方(经营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
10、条款,共同 遵守。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7、承租
11、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处理。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 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 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5、不得买卖、抵押、
12、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 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 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第三条保证金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yu o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
13、车辆盗抢、第三者责 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 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 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 租方承担。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第五条违约责任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
14、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 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 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 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 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 交纳滞纳金。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 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第六条其它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1、以上
15、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 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 人民法院管辖。出租方:承租方:日期:年 月日 日期:年 月曰本合同在甲、乙双方雇佣关系解除时,或车辆状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七、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 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八、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 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私车公
16、用车辆租赁合同书(包月)篇2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地点:合同履行地: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 承租方权利及责任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车辆类型、期限、租金标准及交纳方式1 .出租方将牌汽车辆,车辆号牌,从年月 日时起租赁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 日时止,租赁期共年月曰小时。2 .车辆每天租金元,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 出部份每公里租金元,超时部份每小时租金元,超出6小时妈以一天 计算。3 .车辆每月租金 元,每月(按30天计算如使用不足30天按30天结算)行驶不得超过8000公里,超出部份每公
17、里租金 元,超出月天数按每天租金 元。4 .承租方接收租凭车辆时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使用车辆天数的全额 租金。5 .承租方接收租赁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付押金、人民币(大写)元(小 写)元,预付的押金在车辆归还时可抵扣违章押金20xx至3000元,违 约金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应承担的其它费用。6 .承租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日期向出租方预付 下月租金,逾期二天未交付租金的视为违约。第二条出租方权利和责任1 .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各种证照,规费缴讫齐全有效并 符合我国法规对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各项规定。2 .应在本合同签订完成及收到承租方足额租金与押金后将租赁车 辆交付承租方按合同约
18、定方式使用。发生时随时随地收回被租车辆,将不予退还押金,并追究承租方法律责 任,经济责任。(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承租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3)承租方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合法权益的活动。(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并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三日。4 .应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协助承租方处理其因使用承租车辆引发 的交通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5 .出租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星期后且未收到任何的交通处 罚单的情况下才退还违章保证金。6 .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的,承租方不积配合出租方办
19、理相关手续的,一旦涉及到扣分、罚款等 处罚的,出租方将有权不予退还违章保证金。第三条承租方权利和责任1 .有权选择欲租车辆和决定性签订本合同。2 .于合同规定的租赁时内拥有承租车辆的使用权。3 .对承租车辆前已存在的车辆操作和责任不承担维修和赔偿义务。4 .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过路费和过桥费、停车和保管费、 违章处置金等费用。5 .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因违法、 违规、违章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或处罚,由承租方自 行承担,同时,还应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 .在签订本合同后,承租方若将承租车辆交与第三方使用,必须 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相关责任及给出
20、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7 .承租方若遗失所租车辆的证照,应承担补办费用人民币1000元。8 .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意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若合同期满未办理续租手续,逾期二天(含二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 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20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 仍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报案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9 .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第四条租赁车辆维修、保险及损伤赔偿条款1 .如无其他约定,出租方应承担租赁车辆的正常维护和保养并负责 车辆按期检审。2 .承租方承租期间超过一个月,
21、应在承租车辆每使用5000公里或车辆检审期,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保养和检审,承租方不按要求进行 保养或检审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3 .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应仔细检查车辆状况,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开时租赁车辆交检表为准。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正确使用所租 车辆,在每天使用车辆时应例行检查水、气、油等情况,行驶中注意 相关仪表指示,若车辆出现异常,故障应检查排除或停用并通知出租方 共同解决,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自行维修,否则由于操作不当或擅自 维修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4 .出租方在租赁车辆时,造成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的,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免赔部分与车辆折
22、旧费,车辆加速折 旧费相当于事故车辆核定修理费的30%,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 拒赔或免赔,则所有事故损失及相关修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5 .以上情况下,造成车辆停驶修理的,修车时间按租车时间计费,由承租方承担车辆停驶费。6 .除不可抗力外,在承租期间承租方所租车辆若发生被盗、被骗、 报废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前,承租方必须在一 个月内赔偿出租方车辆损失,车辆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为车辆购买价(含 量购置税费)扣除使用年限折旧费,在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后,承租方有 权获得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的车损款项。第五条担保人条款1 .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应提供身份资料、 担
23、保凭证,经出租方考查同意后,担保人须签字认可并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担保法履行担保责任。2 .担保人就承租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 任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1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都应向 另一方付合同未履行的部份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自身 损失部分。2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其他约定条款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 租方各执一份,附件一、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2 .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4、,必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附件一:承租方须知1 .承租方必须是法人或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公民。2 .承租方必须出示自己的身份,法人证明或相关产权证明,同时 承租方指定的驾驶员应出示驾驶证,出租方有权办理相关核查手续。3 .承租方指定驾驶员应已掌握车辆操作和驾驶技能,出租方一般不作驾驶操作介绍指导。4 .承租方只能在云南省界内使用所租车辆,如需超出,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否则,承租方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并处以1000-5000 元罚款。5 .车辆租期以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租期超过6小时即以一天计 算,不足一天的按小时计算,则每小时加收租金的10%,以此类推,月 租按30天一
25、个租赁月。6 .承租方不得将承租车辆作为教练车或进行场地、极限测试及破 坏性驾驶,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并交付出租方5000元的违约金。7 .承租方不得拆换承租车辆上的设备零件或更改车辆仪表读数与 出厂标记,否则将交付出租方20XX-9000元不等的违约金。8 .承租方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3# 及以上标号的无铅汽油,否则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承租人负责。9 .承租方应自己仔细阅读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并完全理解。(注: 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区号+)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私车公用车辆租赁合同书(包月)篇3租赁方:(简称甲方)
26、出租方:(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车牌号:,作为甲方单位公用车辆,本着自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标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要求的车辆,做为甲方单位公用车辆,以按本合同相关规定合理、合情使用。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1:甲方根据乙方每月提供的费用报销依据,予以报销相关车辆费用。2:任何时候不能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行为。3: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 任何交通安全责任。4:甲方因公需他人使用合同标的的情况,
27、需取得乙方同意方可使用。(二):乙方责任1:根据本合同,乙方所提供的合同标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2:乙方因公用车,必须符合甲方单位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用车缘由及最终用车情况,以资报销因公费用。3: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税金、运管费、管理费、保险等费用。4:乙方应明确责任相求,严禁报销非因公用车而产生的相关费用。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乘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车辆事故等,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可提供必要协助。三:因公费用结算1:甲乙双方使用合同标的,必须符合甲方单位相关行政规定,因私使用合同标的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事故等,与甲方单位无关,双方可 同过相关司法程序自行解决。2:甲方按照/月(大写:)支付乙方车辆费用。I:租赁期限从年月 日到年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五:违约责任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单位相关规定因公使用合同标的,未经允许而使用标的的,甲方一律不予以报销相关费用O 一经发现有虚报费用的, 甲方有权处理相关费用三倍罚款,并本合同立即终止。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