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股权质押合同(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有关股权质押合同(二).docx(1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有关股权质押合同(二)有关股权质押合同(二)经贷款人 与借款人充分协商,于 年一月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 投资的股权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 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质物1 .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 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2 .质押股权金额为 o3 .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 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第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 款项中优
2、先清偿贷款本息:1 .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2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第五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 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 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第七条 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 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 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o第八条 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 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
3、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 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 的法律效力。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用。有关股权质押合同(八)有关股权质押合同(八)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在签订:(1)a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2) b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鉴于:1. 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2. a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资公司(下 简称“d公司”)73
4、%的股权;3. 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 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73%股权价款的担保。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出质人:指a公司;质权人:指b公司;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年一月一日签署的转受 让d公司7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 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第二条质押1 .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 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2 .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
5、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 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3 .如果按上述第2. 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 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 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第三条质权的行使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 使其质权:(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 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 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
6、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 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 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第四条加速到期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 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 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第五条陈述和保证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1 .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 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 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 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
7、府批文、许可或授权。2 .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 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3 .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 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 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 保权益除外)。4 .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 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5 .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 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 之义务。6 .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
8、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 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 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 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7 . 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 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8 .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 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9 .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 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 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关权利
9、 证书。第六条证书的保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 人保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 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 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 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第七条效力与期限1 .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 记后生效。2 .本协议在出质人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质权人行使质权 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第八条违约责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 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
10、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 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 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 况下,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条其他事项1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 授权代表签署并报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2 .
11、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 另一份交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3 .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 协议,以昭信守。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1 .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 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2 .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 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 何第三者。3 .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 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4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 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
12、合同,使其与股权质 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5 .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 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 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6 .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 登记事项。三、质物的处理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 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 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1 .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2 .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
13、款本金、利息 及费用。3 .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1)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2 )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公司的股东地位。(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 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四、有效期1 .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 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2 .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 偿后自动失效。拓展阅读有关股权质押合同(一)有关股权质押合同(一)经贷款人 与借款人 充分协商,于一年月一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 投资的股权
14、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 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一月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 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质物1 .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 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2 .质押股权金额为3 .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 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 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1 .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 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2 .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 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
15、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 何第三者。3 .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 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4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 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 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5 .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 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 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6 .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 登记事项。三、质物的处理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
16、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 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 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1 .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2 .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 及费用。3 .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a.从质押人保管账 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b.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 代质押人在 公司的股东地位。c.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四、有效期1 .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
17、于 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2 .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金部清 偿后自动失效。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 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 解决:(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六、其他约定事项有关股权质押合同(六)有关股权质押合同(六)出质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质权人:银行(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 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年 月日乙方根据 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第二条质押协议标的1 .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 红利及其他收益;2 .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 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