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担保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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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担保合同合同是起到保护作用的?看看下面的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担保合同吧!篇一: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担保合同农银保借字第一号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借款人:保证人: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传真:由B政编码:贷款银行(乙方):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传真:邮政编码:为确保乙方与 签订的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元,贷款期限自 年 月
2、一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 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 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 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2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So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
3、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 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 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 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 保。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
4、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 违约行为;2 .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 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 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 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 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 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
5、款本金、利息和 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 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后生效。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延伸阅读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6、名称为:市 有限公司。住所为:市区 路 大楼 层 房号。第三条 公司宗旨是:O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以执照核准为准):O公司可以 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 法经过批准。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在国内及境外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机构。在境外的投资活动及在境内设立投资额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子公司,须经股东大会同意。此外的投资活动由董事会决定。第二章股东第六条 公司股东共 个,名称与住所如下:I股东名称I 住所 I身份证或执照号码I乙:I 丙:I IT: I I第七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依本
7、章程规定领取红利;(三)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查询和质询;(四)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表决权;(五)公司清盘解散后,按所持股份比例分享剩余资产;(六)O第八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第九条股东权利受到公司侵犯,股东可通过董事会书面请求公司限 期停止侵权活动,并补偿由被侵权导致的经济损失。如公司经法院或、 公司登记机关证实公司未在所要求的期限内终止侵权活动,被侵权的
8、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退股,其所拥有的股份由其它股东协议摊派或 按持股比例由其它股东认购。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十条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各股东出资额及所占比例如下:I股东名称I出资额 I出资比例I出资形式I甲:I万元(一)贷款种类;借款用途 O(二)贷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三)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还款方式(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 年月日归还 元;年月日归还 元;年月日归还元)。(四)利率为月息,按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 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一年月日至一年一月一日。
9、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 权的费用。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I乙:I万元I丙:I万元T: I万元第十一条各股东所认缴出资必须在 年 月日公司设立前足额投入。以现金出资的,存入公司临时帐 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在公司设 立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中股东以非货币形式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 同意。非货币出资的作价,由全体股东商议决定。如意见不能统一,由评估机构评定。第十三条 股本转让,要用书面形式向股东大会申请,经股东大会同 意后,由经理指定专人把公司有关帐目结算清楚,方可办理股本转让 手续。第十四
10、条受让人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认可,不认可的,由不认可的股 东作为股本转让的受让人。第十五条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 构。第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投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投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A)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 出决议;(十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办法遵照公司法规定执行。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组织形式及分立、合并、解散,须经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修改章程、批准股本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须经全体股东同意。第十九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月 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 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主持。第二十一条
12、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并对所议事项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O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 人,其中: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或: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第二十三条董事或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侯选人,经股东大会委派。第二十四条董事根据自己所代表的股东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董事(或执行董事)任期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大会委任(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 年。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3、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办法按公司法规定执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 上签
14、名。第二十八条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任期 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十九条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 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它个人债务提供担 保。第三十条 董事、经理
15、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公司同类的 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 同或者进行交易。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成员 名,(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壹名),由股东大会委任,任期 年,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稽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 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
16、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 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五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三十二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责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第三十三条 公司分配适当的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 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的,可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 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
17、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 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股东的出资比例 分配。第三十四条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 分之二十五。第三十五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集体福利。第三十六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第六章解散和清算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 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
18、证责任。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 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七、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 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 监督。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 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第三十七条 在公司法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第三十八条 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 并在股东大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第三十九条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第四十条清算
19、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四十一条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于六十日内在 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对公司债权人的债务进行登记。第四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 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及登记主管机关确认。第四十三条 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
20、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第四十四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及登 记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并公告 公司终止。第四十五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 用职权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四十六条 公司如下事项变动,由董事会决定:(一)住所在 范围内变动;(二)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业范围内增加经营项目;(三)设立分支机构;(四)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事项。第四十七条除前款以外的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及本章程其它重要条 款变动,应
21、修改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 由董事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提出修改条款,并报股 东大会表决。第四十九条将股东大会通过的修改条款,报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备案, 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认可后生效。第五十条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和其它 文件,均为本公司章程的组成部分。第五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本章程于 年月 日经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公司设立登记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 年月日丙方(签章):丁方(签章):年月日 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书文章,供大家参考!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22、;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5、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9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第10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第11条第七章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 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客观存在让 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 规则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
23、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 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 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 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议;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 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 事项作出决议;12、改公 司章程。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 临时会议,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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