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车辆抵押合同四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有关车辆抵押合同四篇.docx(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有关车辆抵押合同四篇车辆抵押合同篇1甲方(抵押权人):身份证件号码:乙方(抵押人):身份证件号码:乙方愿意以自有车辆作抵押借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 下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乙方用作抵押借款给甲方的车辆为:品牌型号:江淮牌HFC6510Ale7R3F车身颜色:白色发动机号:D3009130车牌号码:蒙A6Y538车辆识别代号:LJ166A336D7008861第二条乙方自愿将符合第一条条款的乙方合法拥有车辆以人民币(大写)抵押给甲方。抵押期限从 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第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理抵押车辆:1 .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己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或所延期限
2、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2 .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3 .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车所得款项,不足以偿还 贷款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第四条抵押车辆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车辆,在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 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 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 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 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
3、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 总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 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 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 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 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第八条通知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递或传真发 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快递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 知
4、甲方。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 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快递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 视为送达乙方日期。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由甲方住址所在地法院管辖。第十条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住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四十九区泰华锦 绣城7-5D乙方:住址:乙方联系 电话:签订约日期:年 月 日签约地址:车辆抵押合同篇4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为保证承包经营合同条款的履行,乙方愿意以产
5、权归己车辆抵押 经营。一、抵押车辆状况车型 生产厂 座位 始用日期 牌照号 编号车辆行驶号码 所签承包经营合同编号营运班线起讫地点 起站 发车时间二、抵押方式和抵债方法: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发生下列违反承包合同条款情况,甲方有权收 押处理乙方抵押车辆(收车折价抵债或变卖车辆抵债),按处理时车辆 的实际价值,抵偿乙方所欠甲方债务。1、乙方欠交甲方承包费和各项规费数额超过一个月的应交费用 达 元上,按甲方通知后15日以内仍拒不交付的。2、乙方发生行车事故,经济损失数额较大,无力经营偿还所欠 甲方债务的。3、乙方严重违纪违法、违反合同条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使 企业声誉受到严重影响,甲方给予解除合同、追
6、回造成经济损失处理, 乙方拒不赔偿损失的。三、1、甲方收押处理乙方车辆,所得收入仍不足抵偿乙方所欠 甲方债务的,甲方依法起诉,要求用乙方其他财产抵偿欠款余额。2、甲方处理乙方车辆所得收入超过乙方所欠甲方债务的,余额全部返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 检查。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车辆 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甲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车辆。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 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 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第七条本合同以下
7、条款全部履行方可生效1 .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2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签约日期:年 月 日车辆抵押合同篇2甲方(抵押权人):联系电话: 乙方(抵押人):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电话:乙方愿 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 年月一日签订的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抵押物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 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 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中方保管。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8、,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 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 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第二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 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 用和损失等;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 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 费、调查取证费等。第三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
9、动车辆 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 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 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日内到当地保险机 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1、机动车辆损失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 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 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 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 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3、抵押
10、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 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 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 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 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 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 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 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
11、恢复原状,未 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 物或提供其他担保。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 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 的价值相当的担保。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 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 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第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 要求其按
12、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 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 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 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五条抵押权的实现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一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 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 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 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第六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
13、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 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 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 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 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第七条通知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按照乙方地址或短信发送,发送日即 视为送达乙方日期。地址:联系方式:2、乙方上述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 面通知甲方。3、若乙方提供地址、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 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短信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 日期。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
14、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第九条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 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年月日车辆抵押合同篇3甲方(抵押权人):倪耿彬身份证号码:4452211988XXXXXXXXX 乙方(抵押人):身份证号码: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 年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YTZ)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第一条抵
15、押物抵押物:牌型汽车,车辆牌号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o上述用于抵押的车 辆为 所有O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 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 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2、甲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全部 抵押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抵押担保的范围1、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YTZ)中约定的乙方 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 和损失等;2、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YTZ)中约定
16、的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 费、调查取证费等。第五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 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项目如下:1、机动车辆损失险;2、 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 6、自燃险。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 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有权用保险赔 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 另行
17、向乙方追偿。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 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 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 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 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 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 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 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 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 物或提供其他担保。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 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 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 的价值相当的担保。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