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物业服务合同三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有关物业服务合同三篇.docx(3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有关物业服务合同三篇物业服务合同篇1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 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区/县 乡/镇 路弄 号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 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 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 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 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
2、支付 的违约金。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 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 倍返还。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 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 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 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 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 选聘的物业管
3、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 日内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 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 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 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 电梯机房、走廊通道、
4、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 屋面、等部位。(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 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 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 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窖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 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 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 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5、。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 议。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 下第 种方式解决。(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月 日起至
6、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 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 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 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 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年月日物业服务合同篇2甲方:平凉市兴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法定代表人:沙泉海住址:平凉市岭胴区城西路6号乙方: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民族:住址:为了保障本物业 的正常运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甘 肃省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平凉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等国家法律、 地方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在乙方与开发建设单位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 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 本物业名称:西景园.新港湾;坐落位谿:平凉市峪胴 区城西路1号新港湾 楼单元室;物业(房屋)类型:住宅、商房、 车库;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区域四
8、至:东依公路局家属院城墙、 南至西景园8#、27#楼、北西沿城西路;物业服务企业:平凉市兴盛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共 有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 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道、公共楼梯间(电梯 间、管道间)、户外墙面、屋面、计入公摊的露台;(二)由单幢建筑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 筑物内的各类共有水电管线、信报箱、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 消防设施,避雷设施(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的设施 设备,包括围墙、各类水电管线及管沟、
9、池井、水泵、照明设施,监控 设施、消防设施、计入公摊的露天停车场、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园林景观、计入公摊的花园、道路、垃圾中转站、业主委员会用房、 传达室、警卫室等。第三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部位 和设施设备为开发建设单位所有:1、地下车库;2、不计入公摊的露台;3、不计入公摊的花园;4、 不计入公摊的露天车场;5、不计入公摊的门卫及大门;6、建设单 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办公楼、设施设备;7、开发建设单位所持有的其 他设施设备。开发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购房 人正常使用物业。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四条按照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甲方物业管理服务的
10、项目有:1、 常规性的公共服务。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指业主专有部位的服务, 统一制定收费标准,向业主公开,业主自行选择)。3、委托性的特约 服务(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管理服务项目如下:(一)共用部位维护:承担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 和管理,包括:屋顶、梁、柱、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 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二)共用设备维护:承担房屋公用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 运行服务,包括:建筑本体共用的上水主管道(立管)、污水主管道(立管)、 雨水排放主管道、通风主道、排烟主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 业主电表箱之外至供电部门接入端头之间的配电设施、楼宇共用消防
11、设施设备、供暖主管道(立管)、公益性文体设施。(三)公用设施养护:承担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 理。包括:道路、通道、室外给排水管道、化粪池、检查井、泵房、 路灯、门房及自行车棚(库)。(四)配套设施管理:配合相关产权单位对小区内室外有线电视、 固定电话、网络宽带、液化气管道进行防护和管理。(五)环境卫生保洁:承担公共环境(业主进户门以外的公共场 地、建筑物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清扫、保洁工作。(六)环境绿化美化:负责小区绿化设施和绿化景观养护管理。(七)小区秩序管理:1、承担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等秩序管理;2、公共区域、休闲、健身区秩序;3、小区噪音控制管理;4、户外广告发布
12、管理;5、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秩序管理;6、楼道内堆放杂物和高空抛弃杂物等管理。(A)安全协助管理:按本物业服务标准对小区范围内进行巡逻 巡视,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物业小区公用设施、设备安全防范管 理工作,不含业主专有部分。(九)装修监督管理:依据双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房屋装修装饰施工管理三方协议书对乙方装修工程进行跟踪管理。(十)楼宇外观管理:业主在楼宇外安装空调、防护栏、广告牌、 太阳能及其它设施的监督管理。(H一)物业档案管理:做好小区物业设施、设备及物业管理档 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管理工作。(十二)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认真做好小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第三章业主权利和义务第
13、五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第六条业主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二)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四)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五)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A)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九)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
14、况的知情权 和监督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业主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 的决定;(三)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施物业 管理服务活动;(四)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电梯费、车辆停放服务费及其它约定的费用;(五)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六)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 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七)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八)法律、法
15、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章物业使用和维护第八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一)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 利,但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二)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和共用部位、通道的畅通及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的完好;(三)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珞安装,未预留位 谿的,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珞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 水的处理。造成建筑外观损坏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恢复原状并承 担赔偿责任;(四)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 备,不得擅自拆改;(五)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 梯使用管理规定;(
16、六)业主饲养宠物,应当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实时清理宠物粪 便;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梯的高峰时间;溜宠物时应拴链并避开 人群;(七)当物业的专有部分出现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 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维修,消除隐患;(八)机动车在本物业区域内行驶应避让行人,严禁鸣笛;车辆 出入应按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或登记;物业服务合同篇3甲方: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负责人:乙方: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 管理服务事项。(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
17、常运行和维护;(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 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 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 路 号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 定:(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
18、和维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甲方选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 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 O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O(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 附件2);(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 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19、清运 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A)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L) ;(二) ;(三) O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 项质量标准:(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XX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级执行。(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xx 69号XX市物业服务收费 管理实施办法)0(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具体为: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 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第
20、三章服务费用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一)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 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别墅:元/月。平方米;办公楼: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物业: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法定税费;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10
21、o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 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二)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 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别墅:元/月。平方米;办公楼: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物业:元/月。平方米。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 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
22、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o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 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 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 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 (年/ 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 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 务资金)的,从
23、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 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 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 解决:L) ;(二) 。第九条 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 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 管理区域内公示。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 况报告;(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
24、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2、o(七)其他:。第十一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第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
25、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 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 的管理服务行为;(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四)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 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五)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 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 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 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 询时,应及时答复;(A)根
26、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 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 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其他:。第五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第十三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价20xx70号关 于规范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第十四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 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第十五条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 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1 ;(二) O第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
27、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 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 下列约定分配:(一) ;(二) O第六章物业的承接验收第十七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一);(二);(三)。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存在以下问题:(一);(二);(三) O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一);(二);(四) O第十九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28、;(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第二十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 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用房 平方米,位于 O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 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第七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 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 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 给予必要配合。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
29、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 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第二十四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 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 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 期限内恢复原状。第二十五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 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 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 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第八章合同解除和终止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 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
30、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 同。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 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 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护,详见附件三(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
31、 料。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 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一)住宅:高层 元/月平方米;多层 元/月平方米;别墅 元/月平方米;物业:元/月平方米;(二)办公楼:元/月平方米(三)商业用房:元/月平方米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 甲方。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 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 同自动延续。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 之前,乙方可应甲
32、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 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第九章违约责任第三十一条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 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 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 违约金。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 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 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第三十三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 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第三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 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
33、按 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 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第三十六条 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 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 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第三十七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 损失的;(三)因维修养护
34、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 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 成损失的;(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 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五) O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 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XX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章其他事项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第四十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
35、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 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甲方:乙方:(签章)执行机构: (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 月日附件1:物业构成明细类型 幢数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别墅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楼车库会所学校幼儿园用房合计备注附件2:物业共用部位明细1、房屋承重结构;2、房屋主体结构;3、公共门厅;4、公共走廊;5、公共楼梯间;6、内天井;7、户外墙面;8、屋面;9、传达室;附件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1、绿地 平方米;2、道路 平方
36、米;3、化粪池 个;4、污水井 个;5、雨水井 个;6、垃圾中转站一个;7、水泵 个;8、水箱 个;9、电梯 首B;10、信报箱 个;11、消防设施;12、公共照明设施;13、监控设施;14、避雷设施;15、共用天线;16、机动车库 个 平方米;17、露天停车场 个 平方米;18、非机动车库 个 平方米;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平方米;20、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一、住宅物业1、综合管理服务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6 二、非住宅物
37、业1、综合管理服务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 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 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 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 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38、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 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 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1、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2、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三)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 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 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
39、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 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 解决:(-*) ;(二)o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 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 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
40、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 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 行约定。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 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一)健身房:(二)棋和牌娱乐室:(三)网球场:(四)游泳池:(五)其他: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 费由
41、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3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由业主追加补足;2、。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
42、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中向业主 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 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 任;(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 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 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 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 计划、年
43、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 的实施;(六)O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 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 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 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 费的问题;(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 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 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六)O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 损失的;(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 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 成损失的;(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 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五);(六)O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