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限责任公司章程.docx
《2023年-有限责任公司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有限责任公司章程.docx(14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名称为:市 有限公司。住所为:市区 路 大楼 层 房号。第三条 公司宗旨是:O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是(以执照核准为准):O公司可以 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 法经过批准。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在国内及境外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机构。在境外的投资活动及在境内设立投资额在 万元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或执
2、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大会委任(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 年。第二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二、企业住所:O三、经营地址: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住址:五、企业宗旨:六、企业经营范围:主营:;兼营:七、经营方式:O八、注册资本:固定资金:;流动资金:0九、投资者姓名、住
3、所及出资额(可以用表格列出,表格不够可续填)姓名 I 出资数额 I住所I十、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一)出资者按照各自的投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出资者不得中途抽回资本;如需转让,需经其他出资者的同意;(三)。(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十一、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劳动用工制度:十二、企业的解散条件:十三、投资者转让出资的条件:十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产生和变更的程序:十五、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办法:十六、本章程的修改程序:十七、需要写明的其他事项:全体出资人(签字):年月日签订地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 月日)。第五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第六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 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九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
5、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 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股东姓名或名称I出资额I 出资方式 I出资比例(万元)I I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 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十一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 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 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
6、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 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一)首次出资情况:股东姓名或名称 I出资额I出资方式I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II I(万元)I I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办法按公司法规定执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 上签名。第二十八条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任期 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
7、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二)第二次出资情况:IIIIIII 股东姓名或名称 I出资额I出资方式I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II I(万元)11)11(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办理。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四章股东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
8、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 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 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七条股东承
9、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八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 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第五章股权转让第十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 股东同意;第二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 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 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 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
10、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 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第二十一条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 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 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二十二条 依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让 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 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第六章股东会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
11、、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四条 股东可以自行出席
12、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 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代理人应出示股东 的书面委托书。第二十五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二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之内举行。 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应当召开 临时会议。第二十七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 东。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该 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
13、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二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三十条 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七章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第三十一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执行董事任期每届 年。(注: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14、、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十九条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 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它个人债务提供担 保。第三十条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公司同类的 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 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第三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5、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及其报酬事项;(注: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的,此处应修改为“决定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行使以 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执行董事 的决议;(二)组织实施
16、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 责管理人员;(八)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三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一名(注:或两名)。股东代表出任的,由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注: 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三十五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17、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 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三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 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
18、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 例分配红利。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三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第三十八条公司因章程第三十七条第(一)、(二)、(四)、(五)项 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
19、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 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 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三十九条 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第十章附则第四十条 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 负责人。第四十一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 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第四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年月 日备注:一、制定公
20、司章程前,全体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公司登记代理人应当阅读过公司法并确知其 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二、本章程样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公司登记而拟订的, 仅供申请人参考,并非强制使用。申请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公司章 程。三、申请人借鉴本章程样本时,除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绝 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余条款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删减;公司也可以 根据情况对本章程样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记载事项。但 是,所增加的条款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 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四、本章程样本中带有下划线处,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对有关的比例 或者人
21、数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本章程样本所设定的比例或者人数。五、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括号”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 然后去掉括号。六、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注”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然后去掉所“注”内容。福建:有限公司首届股东会决议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决议内容:在本次股东会议上,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1 .审议通过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公司章程;2 .选举为本公司执行董事;3 .选举为本公司监事;4 .聘任为本公司经理;5 .指定(或委托)同志负责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事宜。全体股东签名或盖章:天津市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第一章总则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
22、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 同或者进行交易。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成员 名,(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壹名),由股东大会委任,任期 年,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稽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 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 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
23、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公司的名称为:本公司的住所: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本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三条 本公司由、和(单位或个人) 共同发起组建(或者:本公司由 企业改制,通过职工参股,吸 收社会股份,共同组建),公司依法成立,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第四条本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五条本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 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血O第二章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六条 本公司股东姓名(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