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购销合同人力资源商业合同人力资源商业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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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然气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液化天然气购销合同 购气方:供气方: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时间:二零 年 月 日 购气方 企业 LOGO 天然气购销合同 购 气 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 系 人:电 话:传 真:邮 编:供 气 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 系 人:电 话:传 真:邮 编:气购销合同购气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供气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天然气购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天然气商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目前供气方和购气方液化天然气产除非本购销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购销合同中使用下列词语含义如下标准状态指温度为绝对压力为一个标准大气压液化天然气英文简
2、称指在常压或在装车压力下在沸点或沸点以下呈液态天然气标准立方米指在标准状态下充满一立方本合同约定交付和接收天然气开始日期气质指液化天然气质量日供气量指自供气起始日起合同有效期由购气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每日供气量月供气量指自供气起始日起合同有效期由购气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月天然气购销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天然气商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目前供气方和购气方液化天然气产、供、用实际情况,由购气方与供气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液化天然气(LNG)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除非本购销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购销合同中使用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3、:1.1“标准状态”,指温度为 20(293.15K)、绝对压力为 101.325KPa(一个标准大气压)。1.2“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LNG),指在常压或在装车压力下、在沸点或沸点以下呈液态天然气。1.3“标准立方米”,指在标准状态下,充满一立方米体积天然气数量(以下简称“立方米”)。1.4“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效力终止连续日历期间。1.5“供气起始日”,指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和接收天然气开始日期。1.6“气质”,指液化天然气质量。1.7“日供气量”,指自供气起始日起合同有效期内,由购气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每日供气量。1.8“月供气量”指自供气起始日起合同有效期内,
4、由购气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月度供气量。1.9“交接点”,指符合以下规定交气点:1.9.1 如果由供气方负责配送,交气点指供气方 LNG槽车卸液口与购气方 LNG接收设施接口处。气购销合同购气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供气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天然气购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天然气商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目前供气方和购气方液化天然气产除非本购销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购销合同中使用下列词语含义如下标准状态指温度为绝对压力为一个标准大气压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指在常压或在装车压力下在沸点或沸点以下呈液态天然气标准立方米指在标准状态下充满一立方本合同约定交
5、付和接收天然气开始日期气质指液化天然气质量日供气量指自供气起始日起合同有效期由购气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每日供气量月供气量指自供气起始日起合同有效期由购气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月天然气购销合同 1.9.2 如果由购气方自提,交气点指供气方 LNG工厂装车设施与购气方 LNG槽车装液口处。1.10“供气日”,指任何一个公历日 08:00 时开始到下一个公历日 08:00 时结束一段期间。1.11“供气周”指星期日 00:00 时起至下一个星期六 24:00 时止。1.12“月度采购计划”指购气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合同月内向供气方提交月度需求计划,经双方同意后,形成具有约束力、与本合同
6、附件格式基本相同月度采购计划表。1.13“临时新增采购量”指购气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合同月内除月度采购计划量外,另向供气方提交该月内临时需要增加采购需求。1.14“逾期利率”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人民币六个月短期贷款利率上浮%。1.15“指定程序”,指双方为实现在合同期内交付/提取液化天然气而提前通知计划数量和临时新增采购量工作程序。1.16“液化天然气价格”,指供气方在交接点向购气方交付每吨液化天然气价格或者每立方米天然气价格,作为本购销合同项下合同价组成部分。1.17“不可抗力”,见条款 11.1 定义。1.18 本购销合同中“双方”,指供气方和购气方。“一方”,指供气方或购气方.1.19
7、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压力或气压均为表压。第二条 合同生效 双方约定合同有效期为 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三条 供气量和提取量 气购销合同购气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供气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天然气购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天然气商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目前供气方和购气方液化天然气产除非本购销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购销合同中使用下列词语含义如下标准状态指温度为绝对压力为一个标准大气压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指在常压或在装车压力下在沸点或沸点以下呈液态天然气标准立方米指在标准状态下充满一立方本合同约定交付和接收天然气开始日期气质指液化天然气质量日供气量
8、指自供气起始日起合同有效期由购气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每日供气量月供气量指自供气起始日起合同有效期由购气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月天然气购销合同 3.1 购气方于每月 25 日向供气方发出月计划采购量,供气方根据工厂实际产量、上游气源供给情况,在供应能力范围内核准可供给购气方液化天然气气量,并以确认函形式在 3 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购气方(双方加盖公章)。3.2 若上游气源供给调整,供气方工厂产量受影响时,供气方有权调整购气方月度计划采购量,但需提前3-5个工作日告知购气方。3.3 购气方应保证按照确认函中确认月度计划采购量提取相应液化天然气,月度提取量若少于月度计划采购量95%,则按月
9、度计划采购量向供气方支付价款,短提气量部分顺延到下个月度执行;该部分气量价格依照短提气月份价格执行。具体采购计划双方协商安排。3.4 若购气方有临时新增采购量需求,应提前 2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供气方提交临时新增采购计划。3.4.1 对于购气方提出临时新增采购量,购气方应至少提前 3 个工作日支付临时新增采购量全额货款。供气方应在能力范围之内,尽可能予以调配,若无法满足此新增采购量,供气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4.2 双方不能就临时新增采购量达成一致意见时,则以双方确认 月度采购计划为准。第四条 气量交接 4.1 本合同约定交付点:按第一条第 1.9 款中约定执行。4.2 液化天然气(LNG)
10、装载时,供气方操作人员负责站内所属设备、工具或部件操作;承运单位驾驶员负责运输车所属设备、工具或部件操作。若购气方导致供气方站内设备、工具或部件损坏,应当赔偿相应损失。气购销合同购气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供气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天然气购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天然气商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目前供气方和购气方液化天然气产除非本购销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购销合同中使用下列词语含义如下标准状态指温度为绝对压力为一个标准大气压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指在常压或在装车压力下在沸点或沸点以下呈液态天然气标准立方米指在标准状态下充满一立方本合同约定交付和接收天然气开
11、始日期气质指液化天然气质量日供气量指自供气起始日起合同有效期由购气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每日供气量月供气量指自供气起始日起合同有效期由购气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月天然气购销合同 4.3 购气方要求自提,其结算气量以供气方在 LNG工厂出厂时出具货运单为依据。有异议,按本合同第 6.3 条约定处理。4.4 购气方要求供气方提供配送服务,其结算气量以购气方接收站记录磅重为依据,对过磅重量有异议,按本合同第 6.4 条约定处理。4.5 供气方将液化天然气在交接点交付购气方时,该液化天然气所有权和风险即转移给购气方。4.6 供气方配送车辆到达购气方接收站后,购气方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卸气
12、,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卸气,每超过 24 小时购气方须向供气方支付 1200 元/24 小时压撬费。第五条 供气质量 5.1 液化天然气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7820 1999天然气中所规定类天然气标准。5.2 液化天然气组份由供气方液化工厂负责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第六条 天然气计量 6.1 液化天然气按重量(单位:吨)计量,计量结果以供气方货运单中记录过磅重量为准。6.2 每车磅单计量差在1%(200 公斤)之内,属正常误差。购气方要求供气方提供配送服务,若装液重量与卸液重量差在1%(200 公斤)以内,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气费及运费均按出厂时过磅重量结算。若装液重量与卸
13、液重量差超出200 公斤,气费及运费均按扣除 200 公斤后重量进行结算。6.3 若购气方对供气方过磅重量有异议,双方应在货运单上签字,并注明异议内容,且先按供气方过磅重量进行结算、付款。购气方书面提出过磅重量气购销合同购气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供气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天然气购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天然气商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目前供气方和购气方液化天然气产除非本购销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购销合同中使用下列词语含义如下标准状态指温度为绝对压力为一个标准大气压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指在常压或在装车压力下在沸点或沸点以下呈液态天然气标准立方米指在标准状
14、态下充满一立方本合同约定交付和接收天然气开始日期气质指液化天然气质量日供气量指自供气起始日起合同有效期由购气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每日供气量月供气量指自供气起始日起合同有效期由购气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月天然气购销合同 异议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双方一同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若检定不合格,从购气方提出异议之日起,供气方修正计量值,即根据双方确定调整计量增减情况当月底进行多退少补;若检定合格,购气方应承担计量器具检定相关费用。6.4 供气方对购气方接收站过磅重量有异议,双方应在货运单上签字,并在过磅单中注明异议内容,且先按本合同 6.1 条之约定确认过磅重量。供气方书面提出过磅重量异
15、议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双方一同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若检定不合格,过磅重量以供气方出具货运单记录重量为准,双方签字确认,购气方应承担计量器具检定相关费用;若检定合格,过磅重量以购气方过磅计量设备显示过磅重量为准,供气方承担计量器具检定相关费用。6.5。双方对过磅重量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双方同意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部门解决。第七条 天然气价格 7.1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液化天然气(LNG)价格根据市场、提气量等因素综合决定,以双方盖章购销确认函为准。7.2 供气方供给购气方天然气均以人民币结算。购气方如需自提,其价格为
16、供气方液化工厂交货价;购气方如需配送,则以送至购气方交气点到货价格核算。第八条 预付款及结算 8.1 双方约定,购气方在收到供气方确认月度采购计划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供气方支付下月采购计划量价款 5%作为预付款,价格以双方确认函为准。气购销合同购气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供气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天然气购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天然气商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目前供气方和购气方液化天然气产除非本购销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购销合同中使用下列词语含义如下标准状态指温度为绝对压力为一个标准大气压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指在常压或在装车压力下在沸点或沸点以下呈液态天
17、然气标准立方米指在标准状态下充满一立方本合同约定交付和接收天然气开始日期气质指液化天然气质量日供气量指自供气起始日起合同有效期由购气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每日供气量月供气量指自供气起始日起合同有效期由购气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月天然气购销合同 供气方在收到购气方预付气款后 3 个工作日安排最终供气时间,该预付款在结算时进行充抵。如果供气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购气方预付款,则视为本合同无效,供气方有权不向购气方供气,双方因此而产生损失由购气方承担。8.2 提货款:供气方按月度采购计划确定最终供气时间后3 个工作日内,购气方将合同周(即月度采购计划总额 100%)下全部货款,汇至供气方制
18、定银行账户,方可提货。8.3 结算款:双方约定每月 25 日(节假日顺延)进行账目核对,购气方在收到供气方发出对账单后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加盖公章)。供气方根据双方确认后对账单金额开具发票,并以快递形式发送给购气方。若有多余款项,购气方可用作抵顶下个月月度采购计划预付款或申请供气方退回。8.4 若购气方为长期合同用户,可按年合同总量及预购价格确定暂定合同总金额 3%作为购气预付款一次性支付给供气方,预付款在每年最后一个月抵顶购气款。提货款及结算款按 8.2、8.3 条款执行。第九条 双方义务及责任 9.1 供气方义务及责任 9.1.1 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气方供应液化天然气。9.1.2 供气
19、方除需要对生产设备进行年度检修外,还需对供电线路及相应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从而保证正常气源供应;若因该项定期检修需要,需停止一定期限气源供应,供气方至少提前 10 个工作日采取书面方式通知购气方,给购气方预留时间,做好停气前储气准备工作。9.1.3 若供气方年度计划设备检修将导致无法供气,应在检修前 10 个工作日书气购销合同购气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供气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天然气购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天然气商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目前供气方和购气方液化天然气产除非本购销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购销合同中使用下列词语含义如下标准状态指温度为绝对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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