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301-202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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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J13012023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情况填报要求.25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36污染防治技术要求.37自行监测管理要求.48环境管理台账编制要求.59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610合规判定方法.6附录A(资料性附录)主要产噪设施和主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7附录B(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样式(工业噪声).8附录C(资料性附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工业噪声).9附录D(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样表(工业噪声).10iHJ13012023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
2、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中工业噪声相关内容的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噪声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技术要求及合规判定方法。本标准附录A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3年8月4日批准。本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
3、由生态环境部解释。iiHJ1301202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噪声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技术要求及合规判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工业噪声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审批部门审核确定工业噪声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排放工业噪声且依法应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
4、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5190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HJ706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2034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关于发布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第21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工业噪声industrialnoise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
5、围生活环境的声音。3.2工业噪声排污单位pollutantemissionunitofindustrialnoise排放工业噪声的排污单位。3.3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permittedemissionlimitsofindustrialnoise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允许工业噪声排污单位排放工业噪声的最大排放值。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包括厂界昼间许可排放限值和厂界夜间许可排放限值。1A010dteq=10lgLHJ130120233.4夜间night-time、昼间day-tim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
6、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昼间,是指夜间时段以外的其他时段。3.5等效连续A声级equivalentcontinuousA-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l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T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1T0.1LT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dB(A);T规定的测量时间,s。3.6频发噪声frequentnoise频繁发生、发生的时间和间隔有一定规律、单次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如排气噪声、货物装卸噪声等。3.7偶发噪声sporadicnoise偶然发生、发生的时
7、间和间隔无规律、单次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工程爆破噪声等。3.8最大声级maximumsoundlevel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频发或偶发噪声事件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Lmax表示,单位dB(A)。3.9厂界boundary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的厂界为其实际占地的边界。4基本情况填报要求4.1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基本信息4.1.1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填报产噪单元及编号、主要产噪设施及数量、主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数量、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生产
8、时段等信息。4.1.2工业噪声排污单位主要产噪设施进入封闭厂房且连续1年厂界噪声排放值自动监测数据均低于GB12348规定的排放限值10dB的,可仅填报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和生产时段。4.2产噪单元及编号、主要产噪设施及数量4.2.1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按照生产线、生产单元或厂房等填报产噪单元。4.2.2产噪单元编号可填报排污单位内部编号。若无内部编号,则按照“CZ”进行编号,2HJ13012023其中“CZ”为产噪单元标识码,“”为四位流水顺序码。4.2.3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产噪单元对应的主要产噪设施及数量,主要产噪设施可参照本标准附录A填报。4.3主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数
9、量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与产噪单元对应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数量,主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可参照本标准附录A填报。4.4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按照GB12348填报。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若位于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当厂界外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依法依规参照GB3096和GB/T15190的规定确定厂界外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据此确定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4.5生产时段生产时段分为昼间生产时段和夜间生产时段,按照设计日生产时间填报。4.6图件要求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提交主要产噪设施和主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分布图。5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5.1一般原则厂界昼间许可
10、排放限值为允许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在昼间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的最大值(以等效声级(Leq)计);厂界夜间许可排放限值为允许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在夜间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的最大值(以等效声级(Leq)计),夜间频发噪声排放的最大值(以最大声级(Lmax)计),以及夜间偶发噪声排放的最大值(以最大声级(Lmax)计)。对于仅在昼间进行生产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确定厂界昼间许可排放限值;仅在夜间进行生产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确定厂界夜间许可排放限值;昼间和夜间均进行生产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确定厂界昼间许可排放限值和厂界夜间许可排放限值。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样式(工业噪声)参见附录B。5.2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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