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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农村信用社房产抵押个人循环额度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个人类客户信贷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根据省农村信用社个人类贷款管理办法及个人信贷业务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产抵押个人循环额度贷款(简称“循易贷”)是指借款人以抵押人(原则上仅限于借款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名下房产设定最高额度抵押,贷款人根据借款用途、还款能力以及抵押房产价格等条件,核定授信额度,借款人在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可分次提款、循环使用的一种个人类信贷业务。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三条贷款对象。“循易贷”的贷款对象是指符合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的个人类中高端客户。第四条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循易贷”除具备个
2、人类贷款业务相关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和抵押人在贷款人服务区内居住,且额度有效期到期时,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二)第一还款来源充足稳定,还款意愿良好,具有按期自主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且征信报告近两年累计逾期次数不得超过6次;(四)原则上同一借款人只能办理一笔”循易贷”业务,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经办机构办理该业务;(五)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用于贷款发放和本息收回;(六)采用普通住宅抵押的,抵押人须提供两套以上房产权属证明(含家庭成员名下);(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贷款用途、期限、额度、利
3、率、还款方式第五条贷款用途。“循易贷”可用于个人及家庭正常生产经营或日常消费所需要的资金。第六条贷款期限。“循易贷”贷款期限包括额度有效期和额度项下单笔贷款期限,其中,单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额度有效期。额度有效期是指在贷款余额不超过授信额度范围前提下,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提款的期限,最长为5年,其中日常消费贷款最长为3年。额度项下单笔贷款期限指在额度有效期内单笔贷款的使用期限,其中:用于生产经营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用于日常消费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第七条贷款额度。“循易贷”贷款额度包括授信额度和项下贷款额。授信额度是指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贷款余额的最大值,根据借款人(含家庭主要成员
4、)第一还款能力和抵押房产可担保额度综合确定,最高授信额度不得超过500万元且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其中用途为消费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0万元。项下贷款额是指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借款人可申请提取的贷款额度,项下贷款额可以循环使用,即借款人已偿还的贷款可以再次申请提取,单笔贷款额不得超过授信额度。各县级行社可根据经营实际,自行确定额度项下单笔贷款最短使用期限、项下单笔贷款支用额的上下限、最长额度空闲期(即额度项下贷款为零时的最长占用期限)以及额度项下单笔贷款支取是否需要提前预约等事项。第八条贷款利率。各县级行社按照利率定价原则自行确定具体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对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
5、用贷款或未按期还款的,按照相关规定计收罚息及复利。第九条还款方式。单笔期限在12月以上的,应采取按月结息、分期还款或按月等额本金/本息还款方式;单笔贷款期限在6-12月的,可采取按月结息、到期/分期还本或按月等额本金/本息还款方式。第四章抵押担保与评估第十条担保方式。“循易贷”采用最高额抵押担保方式。第十一条抵押物条件。“循易贷”抵押物除符合省农村信用社个人类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抵押物仅限于贷款人服务区内个人名下,国有土地上的住房(仅限第二套)、商业用房(含车库、经营/营业用房),不含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须符合三级市场交易的相关规定。(二
6、)用于抵押房屋的房龄加额度有效期不得超过30年,原则上闲置期限不得超过1年。(三)抵押房产主体结构在砖混以上(不含砖瓦、砖木结构),且不在拆迁公告、旧城改造、司法冻结、封存或危房范围之内,无产权、租赁纠纷,不在市政规划拆迁范围内。(四)抵押房产共有权人需出具同意抵押的有效证明。第十二条抵押物评估。“循易贷”抵押物评估坚持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可采取内部评估或外部评估方式进行,评估结果必须经调查人员及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内部评估指县级行社明确岗位职责的前提下,指定专门人员对抵押物直接进行价格确认。原则上对于单套房产评估价格在50万元以下或具备正规购房交易发票原件的抵押房产,可采取内部评估,直接
7、将评估价格或成交价认定为担保价格,调查人员认为价格不合理的必须再进行外部评估。外部评估指由专业房产评估公司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各县级行社可将抵押物外部评估价格与内部评估价格进行对比,取合理价格作为担保价格。对于外部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价格与实际价值不相符的,可更换评估公司另行评估。重新核定担保额度时,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价值变动情况,可简化流程,直接采用内部评估法进行合理价格确认,原则上担保额度不得高于原核定额度。第十三条抵押登记办理。调查人员对抵押物调查核实无异议后,双人办理抵押登记。第五章贷款受理和发放第十四条借款人有资金需求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拟抵押房产证照等相关材料,向经办
8、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第十五条受理客户申请后,至少应由两名调查人员联合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和确认,至少与借款人及抵押房产所有权人进行一次面谈并做好谈话记录。根据对申请资料分析及面谈情况确定实地调查内容,对借款人资信状况、还款意愿与能力、担保意愿以及抵押物权属和变现难以程度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形成综合调查意见。第十六条审查人员认真对额度申请进行基础审核,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调查人的尽职情况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诚信状况、抵押物权属及价值情况、抵押人担保意愿和项下贷款申请相关要素是否符合授信条件,揭示风险点并分析风险程度,提出明确的审查
9、意见。第十七条“循易贷”业务的审批包括授信额度审批和项下单笔贷款审批。授信额度无论金额大小,全部集中县级行社审批,审批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不得越权审批贷款。额度项下单笔贷款提取时,调查人员负责对额度空闲期内抵押房产是否被查封、冻结等情况进行调查,防止担保持续性中断风险发生。借款人填写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经办机构调查审核后,经县级行社审核通过后可直接放款。借款人可简化提交以下资料: (一)借款具体用途证明,如果借款人在申请授信额度的同时申请项下单笔贷款,则用途资料不需重复提供;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还款能力证明(距上次提供收入证明不足一年的,可不要求再次提供);(三)额度空闲期内抵
10、押未被查封、冻结等,担保持续有效的证明材料;(四)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第十八条签订合同。经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贷款人与借款人、抵押人(含财产共有人)严格执行面签面付制度。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签订个人额度借款合同及个人额度借款最高额抵押合同。支取额度项下单笔贷款时签订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额度支用单作为借款合同附件保管。第十九条贷款支付。按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合理确定支付方式,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第六章贷后管理第二十条按照个人类贷款相关制度规定,合规业务操作,规范档案管理,组织开展贷后检查,防范信贷风险发生。第二十一条贷款偿还。“循易贷”项下贷款采取关联账户还款方式,借款人在偿还日
11、之前预先将应偿还本息存入关联账户,系统到期自动扣收。第二十二条风险预警。各县级行社对客户的还款能力、风险状况和抵押物价值实行动态监控。贷后检查中发现风险因素时,应及时做出风险预警,采取调减、冻结、终止授信额度,补充担保物或提前偿还贷款等措施,及时控制、化解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后方可继续申请额度项下贷款。第七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三条额度项下未结清贷款本息累计逾期超过2次,借款人再次申请支取贷款时,必须按照新增贷款程序重新审批。第二十四条额度项下未结清贷款本息累计逾期超过4次或最高(连续)逾期超过2次的,该笔授信额度终止。第二十五条在额度有效期内,一旦发生抵押物被查封、扣押或额度空闲期抵押物转移的,不得再次发放贷款,额度有效期终止。第二十六条 “循易贷”贷款本息累计逾期超过2次或单次逾期时间超过60天,“循易贷”贷款结清后的24月内,借款人不得再次申请“循易贷”。同时,贷款人可提前宣布额度到期,采取必要方式对债权进行保全。第八章附 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和修改。第二十八条各县级行社结合市场竞争及经营管理实际,制定“循易贷”实施细则后方可办理具体业务。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循易贷”业务指导意见(x农信联发201234号)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废止。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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