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结保证书范文4篇(保证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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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结保证书范文4篇(保证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范文) 吉安县国土资源局: 我本人程友林坐落在凤凰镇仓下村委会程家村,90年8月27日发的集体土地建立用地证的宗地共有3本,第一本面积为43。9平方米四至东距程松林住房,南距程新坤住房,西与程恭林住房共用前后厅,北空地;其次本面积为93。17平方米四至东水塘,南紧邻本户围院,西与程恭林共墙,北距程松林住房;第三本面积为43。70平方米四至东塘,南恭林友林共同围院、西程恭林住房,北距程松林住房。土地用途为建房,土地性质为集体,并于90年8月27日贵局已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5103、5104、5105编号。由于本人因已遗失土地使用证,请贵局予以补发,
2、该3外乡地目前未进展转让、抵押等交易行为。 上述反映的状况与我本人提交的其他原件或复印件资料及内容是真实的,如有虚假,贵局可予以注销已补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因虚假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概由我本人担当。 具结保证人: 20年10月21日 具结保证书范文2 _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_治理部: 本人姓名_,单位名称_,单位账号_,个人账号_,身份证号码_, 本人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未再就业,现供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并销户,并按有关规定承诺在此后两年内不再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保证人(签章):_ _年_月_日 附:提取住房公积相关学
3、问 一、提取条件 职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置、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丢失劳动力量,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七)归还购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八)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用于支付房租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满二年且未重新就业的; (十一)职工局部丢失劳动力量,并造成生活严峻困难的; (十二)职
4、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别病种和治疗工程治理暂行方法(闽劳办199972号)和关于印发根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别病种和治疗工程治理暂行方法的通知(闽劳社20xx442号)所列特别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峻困难的; (十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具有第(一)、(七)、(八)、(九)、(十二)项情形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具有第(九)、(十)、(十一)、(十二)项情形的,职工在本市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提取额度 职工具有第(一)项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在购置、建筑、翻建、
5、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额度为截至购置、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但全部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款总额或者建筑、翻建、大修工程预(决)算金额。 购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或以购房发票(不含补交超面积房款)开具时间为准。 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时间以批准建筑、翻建、大修住房的时间为准。 职工具有第(二)、(三)、(四)、(五)、(六)、(十)、(十一)项情形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及结息。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具有第(七)项情形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冲抵住房贷款本金余额的,提取金
6、额转入借款人的贷款账户用于提前全部或局部还款。全部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贷款余额。 职工具有第(七)项情形申请办理托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额度为借款人截止上月末的应还款本息额。 职工具有第(八)项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额度为上一年度至申请之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比例的局部,上一年度已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 职工具有第(十二)项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为上一年度至申请之日实际发生的自费支付医疗费用总额。上一年度已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 职工具有第(十三)项情形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及结息。
7、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除按规定注销的外,其账户内最低应保存10元(含)以下的全部余额。 三、提取材料 职工具有所列提取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以下根本材料: (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职工托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依据不怜悯形,职工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购置、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现金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之一,所提交的材料应足以证明购房事实,且能表达购房时间和购房金额: (1
8、)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交易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按揭借款合同原件和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购房合同、全额发票的复印件。 2、职工购置新建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转账给房地产开发商或建立主管部门支付购房首期款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与建立主管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及房号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建筑自住住房的,应提交县级(含)以上建立(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立用地许可证、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翻建自住
9、住房的,应提交县级(含)以上建立(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土地房屋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交土地房屋权证、县级(含)以上建立(房管)部门出具的需大修的危房鉴定证明及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离休、退休的,应提交离休证或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完全丢失劳动力量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残疾人证(1-4级)或劳动力量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境定居的,应提交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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