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公布18项核心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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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质量题办法发布18项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一)患者首次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医师 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二)诊断为非本科疾病,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若属危重抢救患者, 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委 患者。(三)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允许, 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会诊。(四)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要按时会诊,认真执行医院会诊制度,形成书 面会诊意见交申请科室医师。(五)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 至本科主任。若双方
2、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主 管院长或者医务科、总值班协调解决。(六)复合伤或者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 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协同抢救,不得推委,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七)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同时由患者陪同人员 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一)凡死亡病例,普通要求在患者死后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随时 讨论,同时动员家属做尸体解剖,并填写尸体解剖告知书由家属签字后存历中。(二)讨论由科主任主持,科室全体医师参加,特殊情况相关科室、
3、医务 科、院领导参加。(三)讨论由经治医师报告病例,上级医师进行补充,其他医师发表分析 意见,主持人对讨论意见进行总结。(四)讨论内容为死亡原因、病理报告、死亡诊断和治疗抢救是否适当及 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五)经治医师要作好书面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审阅签字后归入病 历,同时记录于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第10项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1、开具医嘱、处方或者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病历 号(门诊号)。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 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 间、用法、有效期。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
4、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 合要求,不得使用。4、给药前,注意问询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 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赋予多种药物时,要注 意配伍禁忌。5、输血前,必须经两人查对交叉配血报告,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时须注 意观察,保证安全。(二)手术室1、做好手术部位标示。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 诊断、手术名称和手术部位,做好病房与手术室之间的交接程序。2、每例手术患者配戴腕带,其上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 病历号,以便查对。3、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1)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按照手术安全核
5、查表中的内容挨次提问患者 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手术方式、知情允许、手术部位、麻醉安 全检查、患者过敏史、术前备血等内容。手术医师逐一回答,巡回护士对照病历 逐项核对并回答。(2 )手术开始前:三方按上述方式再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方式、手术部 位,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3 )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按上述方式共同核对手术名称、清点手术用 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患者去向等 内容。(4 )手术安全核查三方均应为本院医务人员,核查后确认签字。(三)药房1、调剂处方时,查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 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6、;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 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四)输血科1、接收血标本时(1 )应与送检者共同查对配(备)血标本、临床输血申请单和临床 输血审批单上的相关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科别、 床位、ABO血型和Rh(D)血型、既往输血史和妊娠史、血标本标签联号, 并检查血标本外观质量是否合格,及检查临床输血申请单和临床输 血审批弹填写是否规范。(2 )查对无误和检查标本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和交接。(3 )对查对信息不符、标本外观质量检
7、查不合格、或者临床输血申请单 和临床输血审批单填写不规范的,输血科应拒收。2、血型鉴定前、后(1 )应子细查对配(备)血标本和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的相关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科别、床位、标签联号、ABO血型和Rh(D)血型、血标本外观质量,确认查对无误和标本合格后,方可进行鉴定。(2 )血型鉴定完毕并查对无误,行双查双签后发出血型鉴定报告。一 人工作时应重复一次。3、交叉配血试验前、后(1 )子细查对配(备)血标本、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袋标签上的相关 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病历号、科别、床位、标签联号、ABO血型和Rh(D) 血型及血液种类、规格、血型、信息码、失效日期等,确认无误后,方可 进
8、行下一步操作。(2 )配血前,还应检查血标本和库存血液外观质量,确认合格后再进行患 者和库存血液血型复检,血型复检相符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试验;配血 后,应检查配血试验结果,确认无误后,方可交发血者登记发血。(3 )两人工作时应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应重复一次。(4 )配血后的血标本应保存于专用冰箱内保存七天,以备发生输血差错事 故或者不良反应时可以进行复查。4、发血时(1 )发血者应与取血者共同查对输血记录单和血袋标签相关信息;查对血液的血型、种类、规格、数量、信息码、失效日期;查对交叉配血试验结果。(2 )发血者应与取血者共同检查血液和血袋标签外观质量。(3 )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双方签字交
9、接。(五)检验科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2、采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六)病理科1、采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七)医学影像科L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3、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
10、患者是否对造影剂过敏。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八)理疗科及针灸室L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2、低频治疗时,附加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3、高频治疗时,附加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九)供应室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4、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十)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超声波、腔镜室等)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2、
11、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十一)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当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志,例如 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 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两人核对。第n项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 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 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本制度合用于 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二)手术患者均应配戴腕带标识以便核查。(三)手术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
12、逐项填写手术安 全演表。(四)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1、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提问按手术安全核查表挨次核对患者身份 (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手术方式、知情允许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 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 像学资料等内容。手术医师逐一回答,巡回护士对照病历逐项核对并回答。2、手术开始前:三方按上述方式再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 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 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按上述
13、方式共同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 年龄)、手术名称、术中用药、输血,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 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4、手术安全核查三方均应为本院医务人员,核查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 核查表上签名。(五)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挨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 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六)术中用药、输血,由麻醉医师或者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 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后应用。(七)手术安全核查表归入病历中保管。(八)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 度的第一责任人。(九)手术科室病房与手术室之间要
14、建立交接制度,并严格按照查对制度 的要求进行逐项交接。(十)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第12项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手术分级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1、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手术;2、二级手术哥旨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普通、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3、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4、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手术。(二)手术医师级别依据医师受聘技术职称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规定手术医师资 历的级别。1、住院医师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年
15、以内者。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年以上者。2、主治医师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年以内者。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年以上者。3、副主任医师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三)各级医师手术级别1、一级手术: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完成一级手术;高 年资住院医师,可主持一级手术。2、二级手术:低年资主治医师,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完成二级手术。高 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3、三级手术: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完成
16、三级手术; 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级医师指导下, 完成四级手术、新技术、新项目手术。4、四级手术:主任医师根据其实际工作能力,可主持四级手术及新技术、 新项目手术。5、对资格准入手术,除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获得相应准入 资格。(四)手术审批权限常规手术:科室大主任负责审批、确定全科每例手术的术者和助手名单, 确保医师级别与手术分类相对应,签字生效。原则上,不批准越级手术。 特殊情况下经科主任允许,但必须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特殊手术、高度风险手术:经科内讨论,科室大主任签字允许月艮主管院长审批。急诊手术:夜间、节假日,预期手术级别在值班医师手术权限级别内
17、时, 可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者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报科主任 审批,并由符合资质的上级医师实施手术;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 且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及时到场主持手术时,值班医师在不违背上级医师 口头指 示的前提下,根据情况主持合理的抢救手术,等待上级医师到来,不得延 误抢救时机。新技术、新项目、科研、致残手术:经科内讨论,科室大主任在重要手 术审批单上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医务科备案。第13项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 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 段,称为新
18、技术、新项目。(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分类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 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 的医疗、护理新业务。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 的医疗、护理新业务。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切当,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 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切当,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 高,卫生
19、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八)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患者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 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经治医 师(必要时由医务科或者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风险 及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知情告知和妥善安排。(九)首诊医师应对患者的去向或者转归进行登记备查。(十)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或者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委患者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第2项 三级查房制度(一)三级医师是指科主任或者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经治医师。(二)
20、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固定时间,对急、危、重、新入院患者,必要时随时查房。查房内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危重患者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 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 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查房工作。(三)主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2次,新入院患者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首次 查房,对急、危、重、新入院患者,必要时随时查房。查房内容:对所管的患者进行系统查房,特别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 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 管理的医疗技术:1
21、 .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 .局1风险;3 .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 .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三)新技术、新业务的批准权限L申请人资格: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过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的本院医务人员。2 .院级新技术、新项目须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批、主管院长审核、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方可实施。3 .省级、国家级新技术新项目须在履行院级新技术新项目审核批准后,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通过、院长批准、经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方可实施。(四)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1 .拟开展的新项
22、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 .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3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 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 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 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4.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许进 入。(五)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1 .申报: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
23、 护理人员。新技术、新项目经本科室讨论通过后,认真填写新技术、新 项目申报表,科主任审核允许签字后报医务科。2 .审核:医务科对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疗质 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允许后,院级项目报主管院 长审批,省级、国家级项目报请主管院长审批。3 .审批:省级、国家级项目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实施。(六)监督管理1 .新技术、新项目经审批后按计划实施,增加或者取销新技术、新项目须经医 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2 .医务科每年对开展的新技术、 新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科室 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数据材料。3 .建立新技术、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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