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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庆先出府办拄砧誉钿琮淮目录1范E2引用标准(2)3术语(2)4管理职能(3)5管理内容与要求(4)6检查与考核(6)7奖励与考核(8)8附则(8)运行岗位交接班管理标准1范围1. 1本标准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两票三制管理标准 Q/KFD-2 AJ 11-2016的基础上以及 日常运行工作岗位交接班管理要求,为了规范各运行岗位的交接班工作,各岗位做好交接工 作,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设备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行,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内发 电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1.2本标准规定了热电有限公司运行岗位交接班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要求、检 查与考核。1. 3
2、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行岗位交接班的管理工作。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文明生产管理标准3术语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三交:三交是指交待运行方式;交待异常情况;交待注意事项。三不交:三不交是指操作未告一段落不交班;抄表、记录不全不交班;卫生不清洁不交班。4管理职能4. 1职能与分工4.1.1 生
3、产技术部是运行交接班的归口管理部门,监督发电、燃料运行部做好运行交接班工 作。4.1.2 安全监察部是运行交接班的安全监督部门,监督发电、燃料运行部门安全交接班。4.1.3 发电、燃料运行部是运行交接班的执行部门,对各运行值(班)和岗位的交接班实施 日常管理,在管理上接受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4.1.4 运行值(班)既是运行交接班的责任主体,又是各运行岗位做好交接班的管理主体。 在管理上接受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发电、燃料运行部的指导、监督、检查。4.1.5 各运行岗位依照本标准规定的时间、地点、项目及要求进行检查和交接班,是运行交 接班的执行人。4. 2责任与权限4.
4、2. 1生产技术部负责制、修订运行岗位交接班管理标准及相关规定。负责监督、检查运行岗位交接班管理标准及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4.交接班时遇到技术问题,配合运行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4. 2. 1.4有组织检查、随时抽查运行交接班的权力。4. 2.1. 5发现违反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行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有权进行批评指正、考核。4.对严重违反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行为,对由于交接班不当造成不安全事件或较大安 全隐患的单位或责任人员,对由于交接班的原因造成企业较大经济损失的单位、责任人员,生 产技术部有权向公司领导汇报,有权追责,有权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有权按 照厂领导的要求和相
5、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4. 2. 2安全监察部4. 2. 2. 1负责审核运行岗位交接班管理标准及相关规定的安全内容与要求。4. 2. 2. 2负责监督、检查运行交接班的安全事项,做到安全交接班。4. 2. 2. 3对运行交接班违反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的安全规定,具有考核权和建议考核权。4. 2. 2. 4对由于交接班不当造成不安全事件或较大安全隐患的单位或责任人员,有权向厂领 导汇报,有权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分析、指令责任单位制定措施,有权追责,有权对责任单位、 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有权按照厂领导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4. 2.3发电、燃料运行部4. 2. 3. 1负
6、责组织对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的学习、培训和实施工作。4. 2. 3. 2负责检查各运行岗位交接班是否按要求的时间、内容和要求进行交接。4. 2. 3. 3对运行交接班工作实施日常管理。4. 2. 3. 4交接班中遇到发生争执、有不同意见、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协调解决,不能影响到 人身、设备的安全和生产正常秩序。4. 2. 3. 5对违反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的值(班)、责任人员具有考核权。4. 2.4 运行值(班)4. 2. 4. 1负责组织本值(班)人员对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电有限公司安 全工作管理规定、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的学习、培
7、训和实施工作。4. 2. 4. 2交接班的两个值(班)的值长(班长)负责本值(班)的整体交接班,做到安全交 接班、文明交接班。4. 2. 4. 3负责本值(班)各岗位人员的交接班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岗位交接班情况,交 接班遇到问题时应做好指导,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保证安全、文明交接班。4. 2. 4. 4交接班中遇到发生争执、有不同意见、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协调解决,如果协调力 度不够应及时汇报发电、燃料运行部相关专业及管理人员出面协调解决。4. 2. 4. 5对本值(班)的岗位人员违反规定具有批评指正和考核权。4. 2. 5运行岗位人员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电有限公司安全
8、工作管理规定、本标 准及相关规定,做到安全、文明交接班。5管理内容与要求5. 1交接班时间规定5. 1. 1集控、化学运行、燃料运行(四班三倒八小时制)早班:09: 3010: 00 前夜:17: 3018: 00 后夜:01: 3002: 00。5.2 交接班运行方式发电、燃料运行部根据运行人员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运行方式。5.3 交接班地点各值(班)运行人员在指定交接班室交接班。5.4 交班的内容5.5 . 1交班人员交班检查内容5. 发现的设备缺陷,应记入生产管理系统(ERP)的缺陷记录中,对影响机组出力和安 全的主机和辅机的缺陷汇报值(班长),并通知检修值班负责人安排处理。5.4.
9、1.2按规定应进行的定期切换、试验工作已全部完成。5.5. 1.3集控(主)控制室及所管辖生产、生活范围内的卫生已清扫完毕,达到公司文明生产管理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5.6. 1.4清点接地线、消防器材、仪表用具、备品配件、钥匙、急救器具和药品等完好齐全。5.7. 1.5认真审核当班期间运行日志,对各种情况和各种操作的记录必须写明时间、原因、 方式、参数的变化、处理过程、注意事项及联系人等。5.8. 1.6认真审核各种报表、工作票和各种记录,要求数据准确、无漏项。5.9. 1.7按定置管理规定摆放各种报表纸、记录本、台帐、座椅及电话等。5. 4. 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待的工作5. 4. 2
10、. 1设备运行、试验、消缺情况,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组织措施、事故预想以及设备缺 陷的内容、部位。必要时双方应到现场进行核实。5.4. 2.2 异常运行工况、事故状况的过程,处理经过以及应吸取的经验教训,防范对策。5.5. 2.3上级的新命令、交待及完成情况。5. 4. 2. 4本值(班)遗留的工作及上级对下一值(班)安排的工作。5.5 接班的内容5. 5.1认真查阅值班日志、操作票、工作票及各种运行记录、报表等。6. 5.2核对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备用情况,故障设备处理情况及主要运行参数。7. 5.3核对设备缺陷内容、部位及发展严重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8. 5. 4 了解安全运行情况以及前几班
11、所发生不安全事项及处理情况。9. 5.5 了解运行工况、接地线位置及保护定值更改、上级指示及其它注意事项。10. 5.6检查公用清扫工具、消防器材、仪表用具、公用图纸、规程、图表模拟图、记录、日 志等是否完好齐全。11. 5.7检查所管辖区域的生产、生活设备及卫生区域是否清洁,达到了厂文明生产管理标 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12. 5.8查阅运行日志所记录的内容是否正确。13. 5.9接班后,出现的上述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5.6 交接班的有关事宜5.6.1 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值应协助处理,待运行稳定后,方 可进行交接班。5.6.2 交班前30分钟,不进行大型操作和办理工
12、作票(特殊情况除外)。5.6.3 在事故过程中或进行重大操作而未告一段落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告一段落并经双 方值(班)长商定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5. 6.4因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运行不正常,在接班后发生问题,如是接班人检查不到或未发 现的,由接班人负责;如交班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隐瞒未交接清楚而造成问题,交班人员负有 一定的责任。5.6.5 在交接班中发生争执或有不同意见时,由发电、燃料运行部主任协商解决。各岗位人 员要服从命令,不得强行交班。5.6.6 接班人员上班前24小时不得喝酒,如酗酒或有严重病症不能胜任工作时一,不得接班, 发电、燃料运行部应令其离开工作现场并更换接班人员。5.6.
13、7 值班公用工具、仪器、生产生活用具等丢失或严重损坏而又未落实责任者,不得交班。5.6.8 其它未尽事宜,由交接班各值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由发电、燃料运行部主任裁决。5.7交接班方式5. 7. 1运行人员接班检查完毕后,在交接班室列队。同时值(班)长发布当班工作安排、要 求、注意事项、事故预想,并下达接班命令。6. 7.2接班前检查完毕后接班的各岗位值班员向值(班)长汇报接班检查情况。7. 7.3交接工作必须认真严肃对待,重要事项需有详细记录。交接班是以双方在运行日志上 签名为准。接班人员未同意、未签字,交班人员不得强行交接班。8. 7.4交接班应以各岗位全部交班后,值(班)长签字交班,其它
14、依此交班。9. 7.5交班人员列队在指定地点向值(班)长汇报已交班,并进行简要小结,清点人数。遇 到当值事故、障碍、异常等情况时,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召开分析会。10. 7.6运行交接班需做到的“三交”、“三不交”。11. 7.7运行值班期间,运行人员要认真执行现场各类生产规程、管理制度;确保机组安全、 经济运行。12. 7.8运行值班日志、记录及厂有关部门临时安排进行的有关记录,记录要规范、内容要有 连续性、正确全面记录整个事件与因果关系。字迹要清楚、工整、编号要正确,要正确使用法 定计量单位、遵守书写规定,电子日志输入规范,有关记录要按具体要求进行。6检查与考核12.1 在规定地点
15、交接班的,考核责任值(班)50A分,交接人员上下班不排队或排队不整齐 考核值长(主值或班长)50 A分。12.2 按交接班的时间规定,无故推迟接班时间的,考核责任值(班)50 A分。12.3 按交接班规定的内容进行交接班的,一项考核责任值(班)考核50 A分。12.4 班人员对应交的内容交待不全、不清的,考核责任值(班)50 A分。12.5 没有认真按规定进行接班,造成不安全情况,考核责任值(班)和个人各100 A分。12.6 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强行交接班者考核责任值(班)200 A分;接班值(班)在事故 时不积极协助交班者处理事故的,未造成直接影响的考核责任值(班)100 A分。12.7
16、 事故过程中或进行重大操作而未告一段落时,强行交接班考核责任值(班)200 A分。12.8 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运行不正常,接班者未发现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如交班人应发 现而未发现或隐瞒未交接清楚而造成影响者,根据情况考核责任值(班)100 A分。12.9 酒者上班考核责任人500 A分,并勒令其退出生产现场按旷工处理,若值长未及时协 调处理,连带考核值长300 A分。12.10 工作联系、领导交待等相关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因接班问题,造成工作延误或影响设 备投运等考核责任值(班)100 A分。12.11 值班期间设备缺陷未及时落实,未登记缺陷、采取措施的考核责任值(班)100 A分。12.12
17、要操作、工作许可、消缺事项、改变运行方式、调度通知事项、领导工作安排等重要 事件未做记录或记录不清的,每项考核安排责任值(班)100 A分。12.13 接班未执行“三交” “三不交”规定的,考核责任值(班)50 A分/项。12.14 接班出现问题,未认真处理并采取防范措施,交接不清的考核责任值(班)100 A分。12.15 行值(班)日志、记录及厂有关部门临时记录不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的,考核责任值 (班)50 A分/项。13. 16对运行值(班)等管理中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及要求,积极处理或协助解决设备缺陷和 事故,工作努力主动、表现突出者的所在值(班)奖励200400 A分。6.17运行值(班)及运行管理方面未严格执行运行规程及有关运行管理规定,考核责任值 (班)100 A 分。6. 18运行值(班)及运行管理方面部门各专业及部门管理人员拒绝指导和协调,连带考核管理 人员100 A分。7报告和记录7.1 本标准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主要报告,记录等,应按日常交接工作规定办法执行,并按本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7.2 考核结果在公司月度考核、金思维上公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