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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文库(1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危急性作业活动的安全治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根本标准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根本标准评分细则、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特制定本治理制度。 其次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各单位。 2.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危急性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方。 第三条 定义 危急作业指: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及各种穿插作业活动。 第四条 职责 1.安委会办公室 1.1 编制危急作业治理制度;
2、 1.2 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的要求,依据公司实际界定危急作业的范围; 1.3 监视危急作业许可制度的执行,对不遵守许可制度的单位进展督导,开具不符合项订正措施,进展安全绩效考核。 2. 生产部设备动力组 2.1 特别危急作业开工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2.2 组织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对危急作业进展技术磋商,确定安全牢靠的风险预防措施; 2.3 危急作业前组织或参加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2.4 对危急作业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状况进展监视检查。 2.5 必要时会签危急作业许可证。 3.各部门、相关方 3.1 仔细学习危急作业治理制度和其他危急性较大的专业治理制度; 3.2 对需编制专项安全技
3、术方案的特别危急性作业向技术部门提出申请,提出详细要求。 3.3 仔细履行危急作业审批手续,对在本区域内进展的危急作业进展监视、检查,会签作业许可证。 3.4 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接口相关方的危急许可的监视治理。 4.审批人员的职责 4.1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展审查。 4.2 检查并催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4.3 催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5. 专兼职安全治理人员的职责 5.1 提出并催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5.2 组织进展安全教育。 5.3 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6. 监护人或的职责 6.1 监视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6.2 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6
4、.3 对违章作业准时订正。 6.4 在发生危急时实行救援措施。 6.5 对作业现场进展检查和清理。 7. 作业人员的职责 7.1 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7.2 听从现场治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7.3 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其次章危急作业的安全治理内容 第五条 一般规定 从事危急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需按相关规定办理危急作业许可证,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 第六条 几种危急作业治理的内容 1.动火作业 1.1 动火作业指在公司危急范围内进展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主要指在各种高压管道、空压站、液氧汇流排间、配电室、材料仓库、测试
5、中心、车间、办公楼(办公场所)、档案室或具有其他较大危急因素场所的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按动火危急程度分为特别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动火需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1.2 动火作业分类 1.2.1特别危急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别危急场所的动火作业。 1.2.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展的动火作业,如油库、材料库、液氧汇流排间。 1.2.3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别危急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1.2.4 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产,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实行安全隔离措施后,可依据其火灾、爆炸危急性大小,
6、经安委会主任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治理。 1.2.5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别状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治理。 1.3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1.3.1 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展。但凡在易燃易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展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需进展动火分析。 1.3.2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 1.3.3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别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存到动火完毕。 1.3.4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需重新取样分析。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
7、安委会主任签字同意,另做详细处理。 1.3.5 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 1.3.6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或等于0.2%。 1.4 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必需同时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治理要求;高处作业动火,必需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治理的要求。 1.5 动火作业过程中,假如作业条件发生特别变化,必需马上停顿作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符合作业条件恢复动火时,
8、必需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1.定义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指进入设备、容器、管道、储罐、地沟、锅炉、地井、烟道、专用贮料池等进展检验、检测、修理、养护等有可能造成窒息和中毒的有限空间作业。如进入构造模块、设备模块等空间较小、通风不良、氧气含量缺乏、有易燃易爆物品等的区域,积聚的低凹场地构造(如地沟、地坑等),以及防火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构造等。 2.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危急作业审批手续,填写危急作业许可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必需牢靠隔断(加盲板或撤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纳关闭阀门、加水封等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组织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
9、人。由设备所属单位对进入设备人员进展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2.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确保清洗置换合格或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并指定专人进展检测,保证有限空间氧含量在19.5%-23%范围内,有害气体成分在国家允许范围之内。作业中应对有限空间内气体连续监测。容器、设备内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休息。 2.4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尽量避开使用电开工具,必需使用时,要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电开工具外壳要牢靠接地、导线绝缘良好,并配备漏电爱护装置,使用者必需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2.5 有限空间作业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换气通道,通风不良时,要强制通风。制止用氧气吹风。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
10、、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需穿戴安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戴空气呼吸器。 2.6 有限空间作业必需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阅历的人员担当,监护人必需仔细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2.7 有限空间内作业,照明电源必需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或煤气设备内作业,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容器内照明必需符合防爆要求。 2.8. 在设备内作业完毕时,须仔细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无工器具等,方可撤离。 3 高处作业 3.1 高处作业: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高处进展的作业。 3.2 高处作业必需办理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方可作业。 3
11、.2.1 作业部门审批: (1)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为25m; (2)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以及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四周及架空管道上方进展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3.2.2 生产部设备组审批: (1)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为515m; (2)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为1530m; (3)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四周以及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上方进展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3.2.3 安委会主任审批: (1)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30m; (2)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展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3)特别高处作业包括:在无立足点
12、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展的悬空高处作业;在降雨、降雪、阵风风力6级(风速10.8m/s)时或夜间进展的高处作业;在高温(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或低温(气温低于5)环境下进展的异温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修理中实行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在接近(距离10kv以下带电体低于1.7m;距离2035kv带电体低于2.0m)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展的带电高处作业。 3.2 高处作业的治理规定 3.2.1 原则上不批准进展特别高处作业。如遇紧急状况必需处理时,须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前方可进展,确保作业
13、人员安全。 3.2.2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报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审批人员应到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批准。 3.2.3 高处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需经安全教育,熟识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年老体弱、疲惫过度、视力不佳和劳动纪律差、班前、班中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进展高处作业。 3.2.4 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规定穿戴劳动爱护用品,扎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 3.2.5 高处作业必需设专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展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对高空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进展监视检查。 3.2.6 作业开头前,作业人员必需检查作业场所栏杆、扶手、跳板、脚手架
14、等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则,不准进展作业。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需铺设坚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3.2.7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需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往下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实行措施防止坠落伤人。 3.2.8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穿插进展时,必需按指定的路线上下,制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需垂直进展作业时,应实行牢靠的隔离措施。高空作业现场必需设立围栏或其他明显安全界标,无关人员不准在作业点下面通行和逗留。高空作业和架空电力线路
15、必需保持安全距离,以防触电。 3.2.9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畅通,依据现场状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 4 能源介质作业 4.1 定义 能源介质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彻底切断有毒、有害物质的来源,而进展的抽堵盲板的作业。 4.2 检修单位依据检修规划和生产工艺需要,制定抽堵盲板方案,于检修前两天报生产部各一份。检修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抽堵盲板方案的安全牢靠性负责。生产部负责对方案审查,如需变动应准时通知制订方案的单位进展修改。 4.3 抽堵盲板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许可证前方可进展,抽堵与其它单位相连接的盲板时须做好通知与确认,作业前必需经生产部批准。 4.4 抽堵盲板时
16、管道(容器)内的温度要小于60;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腐蚀等介质的管线(容器)抽堵盲板,必需在完全卸压后进展。真空管线抽堵盲板前必需调到常压。 4.5 氧气、氮气、乙炔等介质的容器(管道)检修时应用盲板牢靠切断,保证作业安全。如对可燃可爆气体管道进展抽堵盲板时,应避开使用铁质工具,并配备消防器材。 4.6 带煤气抽堵盲板不应在雷雨天及夜间进展,作业时,必需有煤气防护人员现场监护,并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检测仪器。 4.7 作业中需照明时,应采纳36伏以下安全电压。如在高处作业,还必需执行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5 临时用电作业 5.1 定义: 临时用电作业:是指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基建施
17、工、检修理、设备安装等需要从配电柜、变压器等电气设备而接入的临时性用电。 5.2 工程检修需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临时用电前,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在危急性较大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急场所内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应办理临时用电危急作业许可证,并经审批。 5.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拉接临时电源,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临时电源使用前阅历收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 5.4 拉接、撤除电源线等用电操作,须由有操作证的专业电工负责。作业时必需两人以上,悬挂停电牌,并明确监护人,监护人技术等级必需高于操作人。必需按规定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8、 5.5 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制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别状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电源线,应经生产部同意。否则,不准接线。 5.6 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应合理架空敷设或穿管,严禁明铺供电线路。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纳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牢靠的爱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采纳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需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大路时应实行爱护套管、盖板等措施。设置在户外的电气设备、电源箱应实行牢靠的防风、防雨、防雷措施。 5.7 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开工具,
19、必需绝缘良好,并配上漏电爱护器,应做到一机一闸一爱护。防止触电事故。 5.8 外委施工临时用电由综合职能部负责组织,并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6 吊装作业 6.1 定义 吊装作业:在公司制造车间、施工现场等区域内进展的大中型设备或不规章物体的安装、撤除、修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吊装作业。主要指常规吊装5吨以上的重物,吊装外形简单或刚度小或比径比大或周密珍贵的物体,汽车吊装重量10吨以上的重物及在易燃、易爆、高压线路等危急区域的起重吊装作业。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3级: 1)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为一级吊装作业; 2)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时,为二级吊
20、装作业; 3)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等于40t,大于5t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6.2 从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办理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作业单位须制定牢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并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戒备标志和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制止进入工作现场。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6.2 夜间吊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顿作业。 6.3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必需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吊车驾驶员作业期间身体状况要良好,精力要集中,不准有分散留意力的行为,以免造成起重损害事故。 6.4 吊装作业前必需
21、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展具体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牢靠。吊装前必需试吊,确认无误前方可作业。 6.5 起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需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和安全要求。起重吊装作业必需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制止无人指挥或多人指挥。要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 6.6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饰,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任何人不得伴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 6.7 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高压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的距离1.5m;10kv的距离应2m; 35kv的距离4m。 6.8 起
22、重吊装作业时,必需按规定负荷进展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到达额定起重吊装力量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以防吊机吊载不均,造成吊机倾覆事故。 7.穿插作业 7.1 定义 穿插作业:车间或施工现场两台起重机械同时进展的起重穿插作业、安装时上下高空穿插作业以及两个相关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展的穿插作业。混合型危急起重吊装作业、高空穿插作业、特别动火作业等危急性较大的穿插作业需办理危急作业许可证。 7.2 起重穿插作业的治理规定 7.2.1 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标准以
23、及起重作业安全治理规定,在起重作业过程中,作业区域内不允许有其它无关起重的作业进展。 7.2.2 作业区域的设定为依据吊车作业半径划分,在其接近位置有其它工种作业时,作业区域的围护要尽量做到最小、最有效,并留出一条人行通道。 7.2.3 在无法避开穿插作业时,必需提前向pmt申请批准,同时要做到: 7.2.3.1 在作业现场必需有安全员全程监护。 7.2.3.2 吊臂、吊物正下方不允许有作业人员和其它无关人员。 7.2.3.3在吊臂旋转过程中,其下方不允许任何人进展任何作业;只有在吊臂停顿,吊物落位开头安装时,其它作业才可进展。 7.2.3.4 作业区域不允许有任何无关作业人员随便穿越。 7.
24、3.安装穿插作业的治理规定 7.3.1在每一层高空穿插作业下方必需设置有效的隔离措施。 7.3.1.1 焊接点下方必需设有防火毯或接火盆,以防止火花溅落灼伤下方的作业人员。 7.3.1.2 管廊下方必需装上安全网,防止高空坠物造成对地面人员的损害。 7.3.2 上方的管材、钢梁必需要有牢靠的固定。 7.3.3 携带到上方的全部的作业工具必需装入到工具袋内,全部的工具、零散材料不能堆放到钢梁、脚手架跳板及其他高空作业平台上。 7.3.4 全部的高空作业平台、走道必需设有踢脚板。 7.3.5 在高空作业的下方必需设置有效的围护,并设专人监护。 7.4 各作业单位在进展穿插作业前要签订穿插作业安全治
25、理协议书或有相关安全责任划分记录。 第七条 危急作业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 现场检查,制订安全措施; 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如车间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急作业内容进展安全技术交底,对危急作业现场仔细检查,对作业过程开展风险评估,对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工作危害,制定并实行相应牢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2. 填写作业许可证: 申请单位作业详细负责人(如班组长)填写许可证上有关内容。 3. 安全措施确认签名: 安全措施分别由监护人和作业人员检查确认,并签名。 4. 兼职安全治理员审查: 兼职安全治理员到现场检查有关安全措施落实状况,审查签名。特别状况下专职安全治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状况。 5.
26、审批: 作业单位负责人(如主管)作业单位上级负责人(如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签发作业许可证,准许作业。必要时特别危急作业需经综合职能部会签提出审核意见。 6. 作业许可证的时限: 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正常生产时,铜管和换热器焊接固定区域动火有效期可为1年),作业许可证不能延期使用。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治理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相抵触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本治理制度与专项治理制度不全都时,按专项治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本治理治理制度解释权属于安委会办公室。 第十条 本治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物业治理公司
27、体系文件危急作业治理方法 物业治理公司体系文件:危急作业治理方法 1.目的 对管辖区域内的危急作业进展监控,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或相关授权人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危急作业的审批。 3.2相关主管(主办)详细负责危急作业的指挥监视和落实。 3.3现场安全员进展监护。 4.方法和过程掌握 4.1本文件所称的危急作业是指在小区范围内进展的高空作业、物品吊装、大件物品(超长、超宽、超高等)搬运、湿滑场地作业、非水平场地作业以及重物搬运等操作。 4.2全部在管辖区域内公共场所进展的危急作业必需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或相关授权人审批,批准后指定专人
28、负责作业指挥、监护前方可进展。 4.3需要隔夜施工、对顾客出行造成不便或对小区有较大影响的危急作业必需至少提前一天公布有关通知,以便顾客提前预备。 4.4安全员在对危急作业进展指挥、监控时应首先留意自身安全。 4.5在危急作业进展前,安全员应对施工人员交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6危急作业的施工现场必需用戒备带圈出戒备区,并在明显位置放置如高空作业,请勿靠近等字样的标识。 4.7安全员必需维护好现场秩序,阻挡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4.8对于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应至少设一名安全监护员进展监控。 4.9对车辆、人行通道上方的高空作业,必需在通道两端放置警示标识,尽可能将通道临时封闭,指挥
29、车辆行人绕行。 4.10在危急作业现场四周停放有车辆或其他重要设施时,应尽可能移走,的确无法移走时,应实行爱护措施,避开造成不必要损失。 4.11安全员应监视高空作业人员是否系安全带、挂安全钩、戴安全帽、穿胶鞋。 4.12安全员应监视作业人员不行将吊绳、电缆等工作回线缠在身上。 4.13高空作业、吊装以及需四人以上的搬运重物,须设专人指挥。 4.14对过重的物品搬运应使用机械设备,防止对员工造成潜在的损害。 4.15危急作业完毕后,负责监护的安全员应催促施工人员准时对现场进展清理,撤回戒备带和标识,并向审批人汇报工作结果。 5.支持性文件 jsnhwy7.0-12安全治理程序 jsnhwy7.
30、0-12-05突发性紧急大事现场处理方法 6.质量记录和表格 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紧急大事处理记录表 【第3篇】施工及危急作业 安全治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在检修理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小修和修理以及新、改、扩建工程的每一项施工作业。 3.职责 安全部门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视治理部门。安全治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治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施工作业的风险掌握和环境爱护治理 4.1.1 对于大、中、小修和修理以及新、改、扩建工程的每一项施工作业,安全环保科组织人员进展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仔细
31、进展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 4.1.2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4.1.3 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需组织人员进展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4.2装置检修理安全治理内容 4.2.1装置检修理前,必需作好装置停工检修理的预备工作,成立检修理临时组织机构,对检修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需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展部署、检查、总结,车间各检修理现场都必需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治理和监视。 4.2
32、.2停工检修理工程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修理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4.2.3负责检修理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展仔细的检查与配备,依据检修理任务布置检修理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展修复或更换。 4.2.4 装置停工检修理必需制定停工、检修理、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生产、技术和安全人员争论后,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2.5 装置停工前,要根据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盲板加装完毕后,由安全环保科确认后,方可进展检修。 4.2.6参与检修理的人员(包括外委工程
33、的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之前,检修理组织机构要召开发动会,对参与检修理的全部人员进展风险和环境爱护以及预防措施、安全治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落实停工检修理的安全措施。 4.2.7 外委工程在签订检修理合同时,必需签订安全合同,明确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工程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治理,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定和本厂的各项安全治理制度,并承受安全环保科的统一监视检查 4.2.8对于检修的外委施工工程,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作好检修工程的技术交底,并把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状况,准时作好协调工作。 4.2.9装置停工由各车间按停工方案停工,确保安全停车。 4.2.1
34、0装置停工后,根据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并按规定退出装置区,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的物料的回收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无火炬设施的带压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展,渐渐减压,放空管线末端必需实行防火措施。 4.2.11对盛装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的检修,在停工后,应进展彻底的蒸汽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使之与相连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盲板的拆装应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图进展,并作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负责治理。 4.2.12在停工吹扫过程中,应停顿装置四周(1
35、50米以内)一切预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业。 4.2.13严禁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的管线和容器,以防爆炸着火,而应当先用蒸汽(或氮气)将油品和油气吹扫洁净后,再用氮气或压缩空气将存水吹扫洁净。 4.2.14在停工检修时,罐、槽、塔、容器、管线等设备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时,其出入口或与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应挂上“有物料,留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专人看管。 4.2.15对于进入设备内部检修理的工程,在翻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常温、常压,并从上而下依次翻开,在翻开底部人孔时,应先翻开最底部的放料阀、排空阀,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留物料时,方可进展,在翻开人孔盖之前,切
36、忌把螺丝全部松开,严防烫伤人员。 4.2.16对于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的确封死、盖严,装置区内的地坑、平台及设备、管道外外表的油污、物料要吹扫洁净,避开动火时发生爆炸着火。 4.2.17装置停工的留意事项: 4.2.17.1装置停工时,必需有一名领导在场与当班班长统一指挥停工,停工过程不宜过快,并留意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 4.2.17.2设备、管线吹扫必需制定流程和吹扫登记表,明确吹扫程序、吹扫时间和负责人,依次进展吹扫置换,防止遗漏或吹扫后又串进物料; 4.2.17.3制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发生爆炸、着火、中毒等事故,装置排放物料应在装置全部停车
37、后,方可进展; 4.2.17.4但凡检修工程,安全负责人必需同检修施工单位负责人进展现场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检修部位的名称及检修作业的内容;检修部位处理状况,包括处理时间、分析结果和分析时间,装拆盲板的部位和实行的措施,检修作业的环境及留意事项等,未经厂安全负责人交待和未经生产岗位班组长同意,检修人员不得进展检修工作。 4.2.18全部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需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4.2.19检修中的用火治理,严格执行化工厂工业动火安全治理制度。 4.2.20在检修理期间要加强保卫工作,经警队 24小时派专人值班巡逻,关键设备和要害部位的检修,要掌握
38、无关人员进入。 4.2.11在检修理期间要保证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水压充分,各种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4.2.12装置检修后,检修单位与本厂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检修现场必需作到料净、场地清。 4.2.13开车前,安全质量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装置的各项设施进展全面检查,并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4.2.14检修后的压力容器、设备及管线等,必需按规定进展试压、试漏,传动设备要进展单机试运,安全装置要进展调试复位,未经过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和连锁等不准投入使用。 4.2.15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闭设备和 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需按工艺要求进展气体置换合格,按方案撤除盲板,由安全环保科组织人员进展验收
39、。 4.3监视检查和考核 4.3.1各级安全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安全监视检查,发觉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忙拟定安全措施。 4.3.2要派专人在现场进展监视。作业不停,监视人员不能撤离。 4.3.3施工现场监视人员一般要监视检查如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3.3.1施工人员劳动爱护用具的穿戴状况; 4.3.3.2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配备状况; 4.3.3.3各种施工方案和作业票的实施状况; 4.3.3.4施工现场的穿插作业和外部环境的变化状况。 4.3.4现场监视人员有权制止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准时向上级汇报。紧急状况下,可以先停顿作业,再进展汇报。 4.3.5
40、对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状况,安全质量部以定检和抽检相结合的方法进展检查,并依据检查状况按有关规定进展奖惩。 4.3.5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赐予惩罚。性质恶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根据事故治理规定进展处理。 【第4篇】公司危急作业现场治理制度 公司危急作业的现场治理制度 1、下述作业属危急作业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3)爆炸或有爆炸危急的作业。 (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急的作业。 (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
41、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9)其它危急作业。 2、危急作业审批 (1)报请审批的危急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展危急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详细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急作业申请单”,报安全治理机构批准,特殊危急作业需报主管领导审批。 (2)如状况特殊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施工。主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3)危急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经安全科室审批;特殊危急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急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
42、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急作业。 3、危急作业的实施 (1)危急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需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急作业指令。操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急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急作业负责人应依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急作业人员进展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3)危急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急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爱护用品必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牢靠。 (4)危急作业现场必需符合安全生产现场治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干净,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危急
43、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仔细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阅历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视检查。 (6)危急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展监视检查。 (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顿作业。 (8)危急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展整理。 【第5篇】核电设备制造公司危急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危急性作业活动的安全治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根本标准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根本标准评分细则、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特制定本治理制度。 其次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各单位。 2.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危急性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方。 第三条 定义 1.危急作业指在生产或施工区域内进展的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特别物项运输、恶劣天气时室外作业、危急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工业管道抽堵盲板作业、穿插作业、动土作业、射线探伤、高温作业、脚手架搭设、狭小空间的焊接打磨、其他危急区域的危急作业等作业工程。 2. 动土作业:因工程需要在公司内进展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有可能影响地下设备、管道、电缆及接近装置、建(构)筑物安全的作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