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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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院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依据会计法及国家卫生部相关规定,一个医疗机构只设置一个财务治理部门,即财务处(科)。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核算工作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治理。医院内部的任何科室和个人均不得自行收费,私设“小金库”,财务部门也不得另设账目进展治理。财务处(科)对各项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资产治理及处置、对外投资、根本建立工程、经济合同的签订等事项负有参加、监视、治理的责任。 2 对各项资金的治理 财务治理的核心是资金,医院营运必需坚固树立以资金为核心的观念,最大限度地追求资金的使用率;保证资金的良性循环,关键是资金集中治理,有效监视掌握。严格银行户头的治理,只开设一个根本帐户,多个户
2、头简单使资金的治理失控;资金要统一调配,适时监控,依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消耗和损失,实行“一支笔”制度,由财务科分类汇总,报院长签批。超过医院规定限额的大额资金由相关主管院长和院长共同签字方可有效,通过财务部门实现医院资金的运作,从而更有效地保证资金的有效和安全使用,使院长全面把握单位财务状况,统筹安排资金。 2.1 对收入资金的治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业务收入和从事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归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补助经费。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工程和收费价格进展收费,建立健全各项收费治理制度,以法定票据为源头,监视单位的
3、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及其他补助收入,准时足额存入银行。医院的各项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的原理治理,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准时结算,以便准时反映医院各项收入,避开跑、漏现象的发生,使收入的资金置于安全治理之下。全部收入纳入医院统一治理,由财务科收费,经管科分科统一核算(月初只发60%的固定工资,40%的活工资经考核后于次月20日发放)。医院的门诊、住院收款票据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保证医疗收费的合法性,对票据的领发、保管有专人稽核治理,门诊、住院收款员收款领票登号,交款交票销号,所收款项内容齐全,金额符合物价收费标准,收入现金、支票按规定当天结账、当天交款(按规定时间准时交
4、存银行)、当天交账,银行交款单要附收款汇总单,汇总单要有经办人、审核人签名,稽核员依据收费单据准时审核签收,准时交出纳做账。 2.2 核对 月底会计对门诊收入、住院收入微机汇总表与科室核算的汇总表进展核对,确保收入的安全性。 2.3 审核 稽核员依据票据治理规定仔细审核票据内容,精确无误后予以销号,严格凭证的印刷、保管、编号、领发、登记、销号等制度。防止错收错发,以堵漏洞,确保收费工作质量。 3 加强医院预算经费支出的几个有效途径 3.1 对各项支出原始凭证的治理 原始凭证必需合法,承受外来票据上必需有两个印章:(1)财政或税务监制章;(2)单位财务收款章,票据内容真实、工程填列齐全、完整、大
5、小写金额全都,无挖补、涂改现象,审批手续齐全,必需有经办人、财务审核人、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的签名。 3.2 对预算支出的治理 每年的财务收支预算需经职代会争论打算前方可实施。医院预算的编制,要实行领导、财会部门、业务部门相结合的方法。一般先由财会部门依据年度事业规划、工作任务,提出预算指标建议,再由主管部门下达预算指标,医院依据上级有关编制预算的要求,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由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审查并经院务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财会部门统一把握执行。 3.3 按预算进度履行支出手续 支出款项要符合支出工程所规定的范围、内容、标准,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以及乱开、滥支等铺张铺张、虚
6、报冒领现象。 3.4 列入政府选购名目范围的支出 必需办理政府选购手续。特别状况需自行选购的工程,必需持有政府选购办准予自行选购的批复。 4 对各项支出票据的审核程序 4.1 票据审核程序 经济业务发生后,即财务开支的审批程序是,经办人注明事由并在票据上签字,再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对原始凭证进展审核签批,最终由相关业务主管院长、院长签批,方可到出纳处报账(或报销)。这样做,一是可以变事后监视为事前监视,可以充分发挥会计的监视职能,调动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理财的积极性,增加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可以堵塞财务治理漏洞,标准会计根底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可以发挥会计机构负责人
7、的业务特长,首先对财务开支的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标准性进展审核、确认、签批,为领导签批把好第一道关口,从源头上遏制虚假票据流入和虚报、重报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4.2 支票领用程序 (1)领取转帐支票,要依据用款规划填写支票领用单,注明用途、金额,由院长批准签字,再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支票领用单样品,见表1。(2)支票领出后37天内交回财务科出纳处核销,有特别状况顺延时,应向财务科以书面报告说明缘由以备查询,否则所发生的支出金额将从领票人工资中扣回。(3)领用新支票前必需先核销原来领用的旧支票,拒绝核销旧支票的,财务科不再办理新支票的领用手续。(4)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支票的,财务科不予办理票据报销
8、手续。发生严峻违纪的,报院领导查处。表1 支票领用单样品(略) 4.3 备用金使用程序 各科提取备用金,实行限额治理,由财务科依据日常零星开支数核定数额,严格按备用金制度和现金治理条例的要求办理开支事项。 4.4 借款程序 (1)预借外出差旅费、学习费需办理有关手续:外出学习、出差要有本人书面报告经相关科室科主任、业务院长审批;到财务科填写借款单;由院长签名批准;到财务科按规定办理借款手续。(2)出差、学习人员返回单位后,必需在30天内按财务有关规定填写报销凭证,尽快办理结账还款手续,逾期不办者,由财务科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预借款。(3)出省参与学术沟通人员规定借款额为1000元,回来后报销30
9、00元(要附原始票据),多支局部自负,其他借款按合同或有关规定办理。 4.5 报销外出差旅费单据的要求 先将零散的票据整齐地粘贴在统一的票据粘贴单上(要附批准外出学习的报告),由会计计算、填单签字后,财务科长审核签字,院长批准签字,再到出纳处报销。 4.6 原始单据签字要求 全部报销单据,院长在右上角签字,经办人在右下角签字,审核人在单据上方的中间空白处加盖审核条章(或签名),再到出纳处报销。 4.7 资金分类审核要求 把握支出治理原则如下: 4.7.1 统一领导 医院的各项支出要在院长统一领导下,由财会部门统一安排、把握使用。 4.7.2 分级归口治理 医院依据批准的预算,分级归口由有关职能
10、部门负责,按有关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掌握。 4.7.3 建立支出规划 医院各职能科室预算内的开支,要事先提出访用规划交由财会部门审核后执行。涉及开支规划调整,在预算范围内的由财会部门审批;超预算或规划外开支,要由有关科室提出书面报告,交财会部门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4.7.4 正常类支出 (1)工资的增减要依据人事部门的批复,每月报人事局、编委、财政局审批前方可发放;(2)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残疾人保障金、教育基金、个人所得税等由财务科按规定准时向有关部门缴纳;(3)公用电话费每月由财务科统一缴费,由行政院长根据医院规定标准审批,对各科室电话费超支局部由
11、财务科列表从科室活工资中扣除;(4)水电费、污水处理费由总务科治理,每月按实操表缴费;(5)以上支出和已经纳入预算的其他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等按规定由经办人、审核人、院长签字后办理支出手续;(6)未经审定的,出纳人员不得擅自办理支出手续。 4.8 对物资、财产的审核付款要求 医院财产物资治理实行“统一领导、规划供给、定额配备、归口负责”的原则。 4.8.1 房屋新(改、扩)建 要有有关科室和医院的可行性论证资料、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和市政府选购办公开招标的中标通知书,按批文规定的详细事项,严格把握资金用途,在付款时要把握的原则:(1)按工程进度分批付款,每次付款时要合规付款票据,并附工程进度表及中
12、标通知书复印件;(2)付款发票上必需由工程监理人、财务审核人、院长签字后办理付款,在工程未完工之前,会计记账时将此工程款记入在建工程科目,等工程完工后按工程审核决算书从在建工程科目中转固定资产的有关账目。 4.8.2 购进医疗设备及办公设备 首先由相关科室打报告申报,经医院设备治理委员会可行性论证,政府选购办招标的中标通知书、购置设备合同书、器械科(分管医疗设备类)、总务科(办公设备、家具类)、信息科(电子设备类)的验收单,付款发票(合规票据)必需由使用科室主任、设备验收人、财务审核人、院长签字前方可办理付款手续,同时会计做相应固定资产账务。 4.8.3 药品、卫生材料类 每年由昌吉州卫生局等
13、部门集中招标一次,中标比例为50%以上,购进药品和卫生材料,需由药械科药品会计填写验收入库单,对招标和非招标分别验收,验收入库单上要有药品会计、保管员的签名,财务科付款时按招标协议及合同付款规定付款,发票必需由药械科主任签名、财务审核人汇总签名、报院长审批签名后,财务科出纳方可办理付款手续。每月底会计与各科室核对药品、卫生材料库存数,发觉问题准时解决。 4.8.4 对固定资产的治理 (1)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准时组织验收入账并准时投入使用;(2)对固定资产的变更、拆迁、调出、报废、租让等进展追踪,必需报主管部门、国资局审批;(3)对变价收入转入专用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4)对盘盈、盘亏的固定
14、资产,均应查明缘由,按规定进展帐务处理;(5)对捐赠给其他医院的固定资产,要填写固定资产调出审批表,审批表要有设备科负责人、财务科审核人、主管院长签字、主管局审核,再写报告由国资局批复,最终财务会计依据审批表、国资局的批复,准时调账冲账。同时对固定资产、物资定期清点盘存,年终财务科稽核员帮助相应科室每年12月初盘点1次,另外对药品、卫生材料每6个月盘点1次,规定盘点时间是每年6月20日1次,12月10日1次,财务科催促核对,做到账实、账表、账账相符,会计依据盘点数仔细对账,发觉问题准时向科主任、院领导反映。 4.9 扎账要求 每月30日为财务科扎账时间,并编制财务报表,次月3日开账,并将会计报
15、表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及院领导,准时拨回经费,在30日到次月3日期间,除特别状况外,不办理开支业务。 5 财务处理的根本要求 收入支出类业务按财政部、卫生部最新收支科目要求建立相对应的明细帐;往来账目按发生的实际状况建立对应的明细账;固定资产按会计制度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卡片,落实治理制度,实行“三账一卡” ,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治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台账(建卡)。 6 财务科依据会计法负有记账、治理、监视的重要责任 财务科对本单位的会计询问业务应有根有据,答复问题应具有严密的政策依据,对无据可查的应逐级向上反映,准时向院领导反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合理化建议,帮助院领导改善治理、提高效益
16、、促进医疗事业的进展。 医院财务治理方法2023-07-17 8:48 | #2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财务治理是医院治理的重要组成局部。为了适应卫生工作改革的需要,切实加强医院的财务治理,建立医院财务治理的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医院经济治理的深入开展,保障医疗卫生事业的建立和进展,依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医院是医治和预防疾病、爱护人民安康的社会主义福利事业单位,同时又是独立的经济核算单位。因此,医院的财务治理必需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必需根据客观经济规律,在国家规划的指导下,积极合理地组织经济活动。 第三条医院财务治理的任务是,根据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以
17、货币形态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进展综合性治理。合理组织收入,努力节省开支,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遵守财经纪律,爱护医院财产物资的安全;仔细编制和执行财务预决算;加强经济核算和经济责任制,推行目标治理,仔细做好财务监视、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展经济猜测,参加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治理工作;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证医疗、科研、教学、预防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医院财务治理的范围包括:预算治理,收入治理、支出治理、财产物资治理、货币资金治理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视检查。 第五条医院财务治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治理”的原则,并
18、实行总会计师责任制。要正确处理好集中治理与分工负责、专业治理与群众治理相结合的关系,以及国家、医院、职工个人3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第六条医院财务治理必需承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视。并承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视。 第七条医院各项会计事务应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医院会计制度办理。 其次章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八条为了对医院的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进展统一领导,要依据医院规模,设置相应独立的一级财会机构。 第九条根据会计法规定精神,300张床以上(含三百床)的大、中型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负责制。总会计师或具有会计师(含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担当,并根据总会计师条例行使职权。 第十条财会工作岗位
19、一般可分为:财务主管、会计主管、出纳、财产物资核算、收入核算、费用核算、往来结算、药品卫生材料核算、住院结算、门诊收费、物价治理、总帐报表、本钱核算、科室核算、稽核等。这些岗位的设置,应依据单位大小、业务量繁简状况,本着分工明确、亲密协作的原则来确定。可以1岗1人,1岗多人或1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治理、帐簿登记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治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院的财会人员编制,参照以下原则配备: 财务科(处、室)人员配备:100张病床(不含100床)的医院设4至5人;100至199张病床设6至7人;200至299张病床设8至9人;300至399张病床设10至11人;400
20、至499张病床设12至13人;500张病床以上,每增加100张病床,增加1人。 门诊收费处人员配备:日门诊量500人次以下设4至5人,每增加150人次增加1人。 住院结算人员配备:100张病床设4人,每增加50张病床增加1人。 医院其他部门的财务人员(药品会计、财产会计、基建会计、伙食会计等),纳入相应科室的人员编制,行政上归各部门领导,业务上受财会部门的指导。 医院工作量超出规定定额时,应相应增加财会人员。 第十二条财会岗位应依据岗位工作需要和责任轻重合理配备高、中、初级财会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三条财会人员的任免应按会计法规定办理。财会部门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会计主管的任免应经过上级财会主管部
21、门同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有权责成医院对受到错误处理的财会人员予以订正,对不宜担当财会工作的人员予以撤换。 第十四条财会人员在工作调动时,必需办理交接手续。一般财会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由财会负责人、财会主管人员监交;财会负责人、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院长监交,必要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监交。 第十五条财会机构的任务 1.负责医院财务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2.负责医院财务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仔细贯彻增收节支、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反对铺张铺张。 3.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为经济治理和经济决策供应精确的会计资料和经济信息。 4.进展财务分析,对经济前景和经济活动进展科学猜测,并参加经
22、济决策。 5.医院报送各类会计报表、签订承包合同和经济合同,要由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由院长、总会计师审批和签字。 6.负责对医院有关部门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视、检查。 7.负责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业务考核,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第三章预算治理 第十六条医院是差额预算治理单位。国家对医院实行“全额治理,差额(定额、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治理方法。医院的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内治理。 第十七条医院预算编制的原则 1.医院预算是国家预算的组成局部。医院依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事业规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医院预算。 2.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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