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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印章管理制度(3篇) 制度名称印章治理制度受控状态 编号 执行部门监视部门考证部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印章的使用范围 (1)董事会、监事会印章使用,依据企业章程规定的范围及职权行使。 (2)公章使用范围 发送正式公文、电函、传真件等。 报送或下达各类业务规划、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等。 授权托付书、人事任免、劳动合同、对外介绍等。 签订重要业务合同、协议等。 上岗证、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证书等。 需要代表本企业加盖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凭证、材料等。 (3)各职能部门印章使用范围 在其职权范围内,与企业内部对口业务部门的电文、通知、函件等工作联系。 用于对外工作介绍信和授权范围内的工作函件等。
2、 第2条印章雕刻的申请、审核和批准 印章雕刻的申请、审核和批准。由需刻印部门负责人据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请,经集团总经理批准方可雕刻。 其次章印章的使用规定 第3条对企业经营权有重大关联,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企业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企业名义的行文时,盖企业章。 第4条以企业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企业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 第5条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第6条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对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7条常规用印或需要再次用
3、印的文件,如事先与印章主管人取得联系或有文字证明者,可省去填写申请单的手续。印章主管人应将文件名称及制发文件人姓名留存以备查考。 第8条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企业,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注明事项,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前方可由_级以上(含)人员携带使用。 第9条印章盖用 (1)用印前,先填写用印申请单,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2)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章存档。 第三章印章保管 第10条企业印章的使用原则上由印章治理人把握。印章治理人必需严格掌握用印范围和认真检查用印申请单上是否有批准人的印章。 第11条
4、代理实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将用印依据和用印申请单交印章治理人审查。同时用印依据及用印申请单上应用代理人印章。 第12条印章遗失时除马上向上级报备外,还应依法公告作废。 印章治理制度 篇二 为保证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厉性和牢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单位利益,特制订本治理制度。 第一条、单位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其次条、刻印 1、新部门成立,根本印章(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治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党政办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工作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刻制、更换印章申请表经局务会同意后,党政办刻制,部门章一般
5、为椭圆章(我局均采纳圆章)。 第三条、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局党政办办理领取手续,承受相应的责权告知,办理印章签收手续,填写印章登记表并备案。 2、公章由党政办主任或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党政办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分管领导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涉及到合同、工资异动、人事调动盖章的,必需要主要领导同意并签字,方可盖章。 3、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单位计财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4、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展保管并严格
6、该章的使用治理方法。 5、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治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四条、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分管领导核准后交由党政办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分管领导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方法后,交由党政办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单位根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依据相关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核准后,交由党政办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五条、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对于单位主要印章治理,采纳的是分散治理相互监视的方法。党政办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展合理
7、性治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视、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详细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单位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视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局部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单位有关规定进展处分。 3、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计财科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严禁公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单位使用,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
8、往。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伴随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单位。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担当一切责任。 第七条、局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工程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单位印章出差的,须经局长或党委书记审批并准时归还。 第八条、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分管领导以上担保签批前方能使用,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第九条、单位印章只适用于与单位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单位利益之行为。 第十条、全部印章的使用,必需严格执行单位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消失问题,后果自
9、负,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从二O一二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印章治理制度 篇三 1、总则 1.1 目的 1.1.1 为加强公司印章治理,标准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印章种类及使用范围 1.2.1 公司公章:以公司名义行文时;应税务、工商、海关等国家强制机关的要求以公司名义填报表格或办理有关手续时。 1.2.2 部门章:按质量监视治理机构、银行、税务等有权机构要求在办理相关手续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时;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联系时。 1.2.3 合同章:以公司名义签定合同、协议时。 1.2.4 其他印章(如法人章、
10、职章、签字章、各类专用章等):权力机关的表格文书等有相应要求时。 2、印章保管与职责 2.1 公司行政部负责办理印章的刻制、改刻与销毁,建立印章治理台账; 2.2 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全部公章、内部章保管、日常使用与治理; 2.3法务专员负责对全部需使用公章、法人章、合同章的文件资料进展审核的职责,对任何有异议的状况必需即时向总经理汇报,并负责监视本制度的执行。 2.4 印章保管人必需妥当保管印章,非经总经理核准,非印章保管人员不得接触印章,任何人员不得将印章带出指定保管地点。如有遗失、误用或毁损的,由保管人担当全部责任,且必需马上向总经理报告。遗失后还必需依法准时公告作废。 2.5 保管人职务
11、及岗位变动时必需办理印章的移交手续,并由总经理办公室监视交接。 2.6全部印章保管人必需严格遵守印章治理制度,制止扩大范围用印,对不符合公司制度、规定的申请用印事宜或存在风险的文件,有权拒绝用印并马上上报总经理;同时,印章保管人必需担当文件审核掌握各项风险; 3、刻制 3.1 印章的刻制由部门负责人提交申请书,写明刻制缘由、刻制样式及刻制时间等,经法务专员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获准后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办理。 3.2 印章的规格、刻制程序必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 印章刻制后要留存印模。 3.4 印章刻制后,公司行政部必需准时将印章转交本制度规定的印章保管人 并做好印章移交手续。 3.5 公
12、司行政部须建立印章治理台账,登记印章刻制的时间、地点、部门、印模、印章交接记录、印章销毁记录、印章保管人变更、印章改刻以及印章治理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此有关的原始材料也要附在台账中。公司行政部负责保管台帐,台帐永久保存。 4、启用与用印 4.1 印章在启用前必需在公司行政部处进展登记,留印备案。 4.2 印章必需由保管人与公司行政部办理交接手续前方可使用。 4.3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用印必需遵守先申请、再审核、后盖章的授权用印原则。用印时必需填写用印申请单,办理审核批准手续。 4.4 公章、合同章用印,应当根据附件审批流程进展审批。 4.5财务专用章,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前方可用印;部门章用经部门经理同
13、意前方可用印。 4.6 用印时,用印人需将批准后的用印申请单,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保管人核实、用印。 4.7严禁任何人私自用印,严禁在空白纸张、空白表格上用印,严禁出具盖有印章的空白介绍信或合同等法律文件。 4.8 严禁对审批手续不全、用印申请单填写不标准、用印文件资料未经法务专员审核通过或未根据法务专员要求修改的用印事宜及用印文件资料用印。 4.9 各类印章必需专章专用,制止各类印章混淆使用、替代使用。如遇特别状况需使用效力层级较高的印章替代本应适用的印章,印章保管人须向法务专员说明状况,法务专员评估存在法律风险的,应拒绝印章保管人用印。 4.10印章保管人应确认用印文件内容完备、标准并已通过法务专员审核,在文不离手的状况下,方可加盖印章。几份一样文件资料,均应仔细审核,确认完全雷同。多页文件资料必需加盖骑缝章。 4.11保管人应制作用印登记表。用印时,必需在用印登记表上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用印人的部门、姓名、用印日期、用印数量、用印文件的名称、内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