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有限责任)(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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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有限责任)(word模板一一可以编辑)甲 方:乙 方:签订日期:第八章产品销售第十九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销售。第二十条产品可由以下渠道销售1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境内外销售;2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应订立销售合同);3 .由合营公司委托国内的外贸公司销售。第二十一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 审批机构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处。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产品使用的商标为第九章董事会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 由 名董事组成,董事名额按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 例进行分
2、配。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长一位,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名,由 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四年(合作公司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 事宜。下列事项须经亲自出席或者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1 .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2 .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或者合营公司的延长;3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调整、转让;4 .合营公司的分立或者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第二十六条 合营公司的下列事宜可以由出席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通过作 出决议1 .合营公司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2
3、.批准年度财务预、决算,审查年度会计报表,决定三项基金提取比例;3 .审定合营公司流动资金的借贷方案;4 .审批总经理提出的年度计划报告;5 .确定合营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及设立分支机构;6 .决定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7 .确定合营公司高级职员及员工的工资待遇,并按中国劳动部门规定,制 定合营公司职工工资福利待遇;8 .讨论决定总经理认为需要提请董事会决定的其它事宜。第二十七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 可暂时授权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为代表。第二十八条董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暂时会议。董事
4、会会议普通在公 司所在地召开,也可由董事长决定其它地点召开。第二十九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应包括各股东方的至少一位董事或者代表参加),不足法定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第三十条董事本人如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书面委托其代理人参加董事 会会议,代理人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应出具其委托书,并在委托书授权 的范围内行使权力。董事未参加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作弃 权。第三十一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 如由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会议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该记录由合 营公司存档。代理人的委托书也一并存档,作为正式记录的一部份。需要 执行的
5、决议,会后由董事长签发会议记要,发给各董事执行。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 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由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并任命,任期四年,可连聘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受聘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第三十三条总经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1 .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公司行政会议,组织经营活动和 日常工作;2 .拟定公司的机构设置方案,任免第二十六条第六款规定以外的公司下属 部门机构负责人;3 .拟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4 .编制年度财务
6、决算、利润分配方案或者弥补亏损方案;5 .按季(或者年度)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6 .经董事会授权代表合营公司对外处理业务,负责签署合营公司业务合同、协议等文件;7 .对有贡献的职工赋予奖励及对违反规定的职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第三十四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在时,可授权副总经理行 使职权。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不得参预其它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第三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 为的,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7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
7、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如因不知情已聘用的,董事会可随时解聘。第十一章劳动管理第三十七条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 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并 拟定本公司的具体实施方案。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所需职工可以经当地劳动部门允许后,由合营公司公 开招收。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由合营公司和职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 规定,该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于一个月内到当地劳动部门签证。第三十九条合营公司有权对违反合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赋予警 告、记过、降薪、开除的处分。开除职工需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第十二章工会组织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中华人民
8、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基层 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 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 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开展文体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 完成本公司各项任务,调解公司和职工之间发生的争议。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工会可以代表职工集体或者个别的和合营公司签订 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每月按公司职工实际工资的%提交工会经费。合营公司工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工会经费。第十三章税务、财务、审计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的
9、规定,缴纳各 项税金。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 纳个人所得税。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有关会计标准规定办理。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一切凭证、账薄、报表用中文书写。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的折算, 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国人*银行发布的汇率折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有限责任)第一章总则有限公司和 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
10、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商议,允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建立 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合营各方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企业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法定地址: (需具体写明县、区、路、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凭营业执照,在境内银行开立外币帐户和人民币帐户。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采用国*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第五十条合营公司每年从税后利润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奖 励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也可 以商议确定一个固定的比例在合同中明确)。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审查、稽核,并将 结果报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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