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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管理制度(优秀4篇)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虎知道为大伙儿带来的4篇药品管理制度,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药品管理制度 篇一 1、药剂科对药品实行效期管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禁止销售。 2、在库储存药品应按品种、剂型、规格、批号分别码放,同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应按效期远近依次码放。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药品调剂员在药品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应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5、发放距
2、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时应向患者(家属)说明药品的效期情况,叮嘱其及时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调剂、发放的药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属)处方上标示的用药时间时,应拒绝调剂、发药,请医师修改处方换药。 1、部门责任人、药库保管每月检查、核对、汇总库存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上报质量监督管理小组,每月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对近效期药品汇总分析,提出处理措施。 2、对继续保留使用的近效期药品建立跟踪表;督促临床尽快使用。 3、采购员应尽快完成近效期药品的退换货工作,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4、在库储存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按过期药品报损制度的规定执行。 5、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负责药品效期管
3、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药品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治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
4、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 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认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把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分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 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承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
5、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测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
6、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 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第十四条 对特别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储存与保管 第十五条个
7、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第十七条 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药品储存放置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第十九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
8、,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第二十条 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得临街设置药柜。 第五章、药品使用与分配 第二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分配药品。分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分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分配。 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个体诊所必须常
9、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制度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个体诊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和养护管理制度; (三)处方分配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五)特别药品管理制度 (六)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七)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八)从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
10、无菌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制度; 相关记录应包括: (一)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二)药品养护记录; (三)药品存放场所的温湿度记录; (四)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五)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记录; (六)从药人员业务学习记录。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五条个体诊所必须按本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背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药品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合理控制药
11、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公司进货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和销售过程中的药品效期的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5.2 距失效期不到x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有效期不到一年的药品,每月应填报近效期药品催售表,上报质量负责人。 5.3 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4对有效期
12、不足x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5.5对有效期不足x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5.6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5.7严格执行先进先出,近期销出,易变先出的原则。 药品管理制度 篇四 (1)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购进管理: 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
13、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3)中药饮片验收管理: 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验收记录应保存三年; (4)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 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
14、品应单独存放; 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霉变等措施; 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 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 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每天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5)中药饮片的销售管理 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文件名称: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
15、度 编号:018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起草日期:XX.5.1 批准日期:XX.5.1 执行日期:XX.5.1 (1)为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规范全员质量培训教育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及gsp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在职员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与考核工作的管理。 (3)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培训计划,开展企业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4)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5)质量知识培训方式以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6)企业新
16、录入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岗位操作程序、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7)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验收人员及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从事养护、保管、销售等工作的人员,每年应接受企业的继续教育。 (8)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管理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9)企业内部教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负责人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闭卷考试、笔记、口试及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10)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企业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
17、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文件名称:质量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及考核制度 编号:019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起草日期:XX.5.1 批准日期:XX.5.1 执行日期:XX.5.1 (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保证企业在经营中创造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以达到创建本企业知名品牌的目的,做到药品高质量,员工高素质,服务创一流,企业创名牌,特制定本制度。 (2)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的考核: 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的检查考核:每月对药品购进及验收的进货单,验收单进行一次清理自查,查是否正规渠道进货,所购药品注册商标、
18、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品名、规格、说明书是否齐全;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规范、合法,每年清查一次,发现问题对相关人员予以经济处罚。 药品贮存、养护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季度对仓库药品贮存养护情况进行检查,查药品分类贮存和堆垛是否按要求存放,有无混垛现象;是否按色标(区)存放药品的要求;库房温度、湿度必须每日上下午是否实时测定检查并有记录;每年考核一次,对未按标准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对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对驻店药师处方审核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查是否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及对顾客的用药咨询能否做到耐心细致,对未按标准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对拆零药品和药品陈列
19、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一次全面检查拆零药品是否按规定存放,陈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对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对仓库和陈列药品的有效期药品进行一次检查,查是否做到不混垛,是否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近效期药品是否催销。对未按标准执行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人并要求当事人经济赔偿。 对质量事故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应反报告制度和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主要是查是否按规定记录、汇报,对不按时限报告或报告记录含糊、不准确的给予有关人员经济处罚。 对质量信息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健康管理的检查考核:有无收集药品质量信息、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档案,员工是否遵守职业道德,是否做到规范服务、热情服务、站立服务,有无与与顾客争吵。每年一次检查,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有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考核:是否按规定收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所需的材料并按规定审批,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4)检查考核办法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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