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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配电工程施工合同一、协议书部分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皿项目供配电工程工程地点:业里项目皿皿皿皿皿工程规模:皿。建筑面积:约颤气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图纸范围内变压器、高、低压柜等供电设备供应安装、电力电缆管线敷设、电缆沟施工、从环网柜到高压开关柜高压电缆及桥架、接地装置、配电室电气照明、变压器通风系统、变配电模拟图、配电房必配安
2、全设施、电缆试验、供电调试、验收、供电运行等全部工作内容。承包范围同时包括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发生的一切安装、运输、检测、为配合其它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景观施工界面收口、与总包低压配电等专业的对接配合等)而发生的一切配合费用及竣工、保修期服务等全部工作。(详见清单及图纸)皿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皿年里月里日(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m竣工日期:皿年里月里日,合同工期:皿个日历天。口承包人作为经验丰富的承包商,工期已经充分考虑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下雨、下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道路管制、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承包人已考虑上述不利因素在工期内合理组织施工。
3、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和市现行各项规定及国家电网、市供电局的相关验收规定,满足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各项验收要求并负责完成验收手续,送电手续。并达到甲方及设计的各项技术与功能要求(以上规范存在冲突的以要求较高的为准),保证验收合格及正常运行。五、合同价款0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其中措施费、其它费总价包干。合同总价为:_元(大写:人民币)。1.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税金(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等,该固定总价为图纸包干,投标人自行计算核对工程量,并承担清单准确性及完整性的所有责任,所有图纸范围内内容未报价的均视为让利,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总价包干,施工期间的工程变更
4、及签证不再计取上述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等各项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固定合同总价中。措施费是指完成合约约定的图纸范围所有工程而采取的一切措施。后期实施过程中不再调整任何措施费用。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入而实际需要发生的项目及施工中变更、签证项目,按下列方式确定。3. 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其单价按工程量清单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最低单价执行。4. 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根据实际发生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按照市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计算报价;人工工资按合同报价执行,今后如遇到政策性调整不调整;材料费、机械费合同中已有的则
5、按合同报价执行,如没有则由乙方报价或市场价经甲方审定价格后执行,再根据乙方投标时所报的各种费率计算实际工程造价,最终由审计单位核价,经甲方确认价格。取费按照中标费率计取。5.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量清单中列入的项目,甲方有权取消或指定分包。如甲方取消该项目,则该项目报价(包括措施费)将从乙方合同总价中扣除,不予结算,甲方也不给乙方任何补偿;如甲方指定分包,则该项目报价将从乙方合同总价中扣除,不予结算,另外总包配合费为固定总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入的项目,甲方可再发包给乙方,总包配合费为固定总价不予调整。6. 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环境保护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6、(含基本费、增加费)、临时设施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施工道路(此类道路应能满足施工要求)、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已完工程及设备成品保护费、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包括分包工程所需脚手架)、施工排水降水费、垂直运输费、检验试验费、工程超高费、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费、钢筋支撑费等。7. 施工期间的工程变更及签证不再计取上述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等各项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固定合同综合单价。8. 结算金额=合同固定总价(含增值税)+现场签证结算额-减少项目-违约金等(甲供材(如有)、水电费、罚款、甲方代缴款项单独核对列项,在财务结算时扣除)。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口组成本合同的
7、文件包括:1. 本合同(含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2. 补充协议3.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议纪要等4. 承诺书5. 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6.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8. 工程量清单及其总说明、工程报价单或工程预(结)算书9.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其他D1.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2.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3.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八、廉洁条款
8、n1. 本协议签订后,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借款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如果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借款等一切非正常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因解除相关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如有违约,仍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的上述行为严重的,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乙方事后主动积极向甲方陈述事实,或乙方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甲方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乙方仍保留与上述行为相关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在
9、合同履行过程中,将甲方人员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借款、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向甲方所属集团进行举报。具体举报渠道告知如下:举报邮箱:。举报电话:。2. 甲方承诺:对所有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格保守秘密,对举报单位因举报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九、合同份数及送达方式n1.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加盖印章及公章后生效。至办理工程验收交接备案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3.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旦在合同履
10、行过程中出现,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合同。4.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川川川川川I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承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二、通用条款n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n一、词语定义及
11、合同文件n1. 词语定义除专门定义的词语,其他词语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一致。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施工合同协议书另有规定外,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1)补充协议条款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承诺(如有)、合同终止前洽商、变更等和甲方签署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2)合同协议书;(3)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通用条款;双方核对完成的工程预决算书;(5)施工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甲方招标过程来往的函件;(6)承诺书(确认函)及外来文、册(确认函);(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8)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行国家、省、市及内部有关施工、设计方面的规范、标准和其他有
12、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9)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10)廉政管理协议书。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它语言文字。(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号令)等国家、政府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的相关规定。(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甲方提供标准、
13、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如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更新调整,参照最新版本执行。4,图纸(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供配电工程施工图肆套。工程完工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供配电工程施工图叁套,作为竣工检测、验收、存档和结算用。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乙方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图纸内容。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A: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至少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15日,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资料的种类和最后
14、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同时乙方应以施工执行人的身份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且在图纸实施前从施工合理性和安全的角度向甲方提交书面说明。B:乙方必须确保竣工图纸与实际相吻合,无论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是否通过验收,凡由于竣工图及施工记录等与实际不符引起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工程量的确认、竣工资料的移交和验收、物业管理和维护及保修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全力协助乙方予以解决。甲方、监理及市城建档案馆等有关部门和市质监单位对竣工资料的验收和确认,既不代表甲方已认可竣工图与实际相吻合,也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当甲方对乙方的
15、竣工图的准确性提出异议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而这种证明不得仅局限于监理、市城建档案馆等有关部门和市质监单位的意见。(2)知识产权关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甲方所有。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口1. 监理工程师甲方分别委托监理有限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以甲方的函件为准),其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以甲方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甲方有权对这些内容和权限进行相应的调整,但须提前7天告知乙方。如监理合同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应以本合同为准。监理单位委派到各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分别为(以甲方的函件为准)。若监
16、理单位调整各项目的监理人员,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其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2. 甲方代表甲方派驻的现场工程师职权:代为签收乙方的施工过程中来往函件,代表甲方监控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管理。协助甲方书面授权的委托人进行工程进度付款审核、签证、工程竣工验收审查等工作。甲方派驻的工程师仅有签收相关文件的权利,并无对文件内容的决定权和确认权。针对乙方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签证、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所有内容的签证,以及确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工程进度款、确认竣工结算款等工作必须由甲方书面授权的委托人签认并加盖甲方公章
17、后方为有效,甲方不予认可其他未经授权的人员签字。3. 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全权代表乙方对本工程的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项目经理的承诺均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总工等主要行政与技术领导必须常驻工地。(1)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收到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之前,投标书内承诺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在甲方指定日期前进场,以保证项目管理机构有效运转;(2)乙方须提交项目经理常驻现场工地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项目经理每周驻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不少于8小时且每周不得少于40小时,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工程例会,有事不能出席必
18、须事先请假。如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同意违反上述规定,每缺勤一日支付违约金200元整,每缺席一次例会支付违约金500元整。(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万元每次的违约金,更换后的项目经理或主要管理人员所签署的文件甲方不予认可,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 甲方工作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接至施工现场,剩余工作由乙方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
19、间:进场后7天内。(5)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一周。(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一周。(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9)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它工作:。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5, 乙方工作(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A: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通用条款;收到施工图后6日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动态劳动力安排计
20、划,施工组织,设备、材料等供应进场计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编制详细的该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以及各单体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乙方还应每周五前提供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并按约定提交具体的材料供应计划。B: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乙方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并承担相关费用C: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地方有关规定D: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E: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
21、担:由乙方负责F: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省/市级文明工地要求G: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它工作:乙方负责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处理(工完料净场地清),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2)监理提出需调整的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的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乙方支付违约金300元。A:监理或甲方确认乙方人员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不积极执行
22、甲方指令者。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C: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D: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E: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F: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G:高空抛倒建筑垃圾者;H:随地大小便者;(3)乙方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次,若发生超过三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00元/次。(4)乙方如因工程进
23、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被甲方驱逐,乙方一次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项目经理被甲方驱逐达3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预算总价1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承担。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驱逐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每一人次支付甲方人民币2000元违约金。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原因与看房、购房客户发生任何冲突,否则乙方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200010000元,并向客户赔礼道歉。(5)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
24、、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若发生非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6)乙方收到施工图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含网络进度表、横道图),报甲方及监理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全部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需求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甲方接到监理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各工期接点不得迟于合同工期接点规定)后五天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25、可作为工程款的支付参考依据,乙方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甲方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甲方可按照现实情况给予乙方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可拒付相应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乙方承担。(7)按合同约定内容,为甲、乙双方分包的工程(含三方施工合同)提供配合和管理,对甲、乙双方分包的工程进行施工总协调,参加甲方分包工程和三方施工合同的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8)开工前乙方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能
26、在施工该道工序提前10天协调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满足本工程的工作。每月二十五日向甲方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10)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现场总协调做出的决
27、定。(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规范,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2)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毁损、火灾、灭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13)乙方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录像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14)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15)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时,
28、乙方在采取防止损坏措施的同时,应立即知会甲方、文物局和公安局,否则责任自负。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或专门机构。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破坏方承担。(16)乙方在施工中的问题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甲方,口头汇报不作依据。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署发,甲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其他章无效)后生效。项目部资料专用章仅作为传递图纸、资料使用,不作为结算依据使用。(17)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任何
29、工程项目分包给第三方,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商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免除以后的合作机会,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8)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甲方四方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19)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室外环境等销售展示区域等非计划内施工,并按甲方指令时限完成。(20)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给分包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
30、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21)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10天内清理现场,并将门窗、洁具等擦拭干净。(22)乙方负责标段内厕所污水的外抽和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23)自行解决本工程所需所有资源,包括施工所需足够量的设备、材料,并自行进行妥善看管,丢失、损坏由乙方自理。(24)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
31、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所需一切证件(包括夜间施工证)由乙方及时自行办理。如发生扰民和民扰自行妥善处理。因处理不当造成行政主管部门或第三方对甲方给予行政处罚或诉讼赔偿的,所有费用最终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在乙方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直接扣减。(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作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宣传报道,无论该等报道是否用于施工现场或社会宣传媒体。但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宣传报道、形象展示行为。(26)其它设施和场地内围墙、其他内外道路由乙方自行解决,其做法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乙方负责做好
32、门前三清工作,包括由于工程施工而使用的市政道路整修、清理。(27)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在场外食宿、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28)竣工后的场地,乙方有责任将该场地内,因工程施工所留下临时便道,各类路、场基材料全部清理干净。(29)乙方承担因违反以上各条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和向甲方提出经济和工期补偿要求。确保不会因上述原因使甲方声誉受到不良影响。(30)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
33、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31)乙方接到甲方或监理任何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2000元,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2倍实际发生金额。(32)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引发安全、质量或其它事件造成媒体负面报道的,每发生一起,甲方可以对乙方处以5万元的处罚,上不封顶,并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此经济处罚并不影响甲方行使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而向其提出索赔的权利。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皿1. 进度计划(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34、)和进度计划的时间: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施工方案和总进度计划,开工后每周报周进度计划和已完工程量报表。本工程工期:_日历天。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乙方资料三天内予以确认。(2)本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2. 工期延误本条款不执行合同通用条款第13条。(1)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在工期顺延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超过上述期限乙方未及时提出报告,属于乙方怠于行使权利并造成甲方无法具体核实事件发生当时的具体情形,因此甲方有权认为乙方放弃工期顺延及索赔请求,甲方可自行决定工期是否需要顺延和顺延的具体天数。(2)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
35、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进度纠偏方案报甲方和监理审核,并经甲方、监理书面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同意就改进措施不提出追加合同价款。(3)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合理调整施工的顺序和工期的安排,乙方对此无异议。(4)尽管合同已有其它规定,若因乙方工期延误而引发未能按期完工,乙方应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和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有权在任意一次对乙方的付款审核中考虑是否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扣除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如果工期的延误是多重原因决定的,由乙方证明各个原因所占的
36、比重,乙方根据该比重承担责任。(5)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6)合同工期及具体的节点工期安排按甲方和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合同的规定执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需要变更总工期及具体节点工期的,必须由甲方、监理和乙方书面签字确认并加盖三方单位公章后,方可调整变更。乙方每月所上报的施工进度计划等,即使甲方、监理接受,也不能作为确认工期调整变更的依据。(7)若由于非甲方及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包括延期竣工或延误任何一个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0.2的违约金。如果乙方的实际施工进度滞后于合同规定工期超过30日(含节点工期延误),甲方有权选择中止、终止或继
37、续履行本合同。甲方选择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指定任一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已完工程价款进行核算,作为双方合同终止结算依据之一,由乙方承担甲方由于终止合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采取任何补救措施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与其他方签约的差价损失与总工期损失等)。3. 工程竣工(1)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由于非甲方及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o的违约金。四、质量与验收口1. 严格按施工图施工,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供配电施工验收规
38、范。2. 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化图集(详见图纸说明)。3. 完全符合国家和市现行各项规定及国家电网、市供电局的相关验收规定,满足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各项验收要求并负责完成验收手续,送电手续。五、安全施工口1. 在项目实施中,乙方应遵循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督查及保证体系,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如:(1)坍塌事故;(2)倾覆事业;(3)物体打击事故;(4)机械伤害事
39、故;(5)触电事故;(6)环境污染事故;(7)高空坠落事故;(8)火灾事故;(9)施工中挖断水、电、通信光缆、煤气管道事故;(10)食物中毒、传染疾病事故等等。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机械设备、交通等安全事故,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4. 若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方在现场施工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有可能威胁到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甲方的利益,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和增加必需的设施以杜绝安全隐患。产生安全隐患的原因若是由乙方引起,采取措施和增加设备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5, 乙方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订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经甲
40、方批准后实施。乙方必须每月组织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汇报。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的要求及时提供施工方案,方可开展后续工作。施工中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整改及赔偿费用,且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或自主选择代付,直至乙方整改或处理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后支付款项。六、合同价款与支付口1, 合同价款及调整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总价中含税金(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等),合同价款
41、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政策性风险、原材料价格风险等所有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因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等造成的工程量增减,以实际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计入最终决算价款。单价按清单报价执行,如清单报价中无此项目,则执行等单价,比照乙方的投标优惠幅度或类似项目单价,确定增加项目的单价。计价表中没有的项目或材料,由双方经市场询价后确定,作独立费处理。因乙方未给甲方预留充足审核周期导致工期延误,合同总工期不予以顺延。乙方擅自未经核价即施工的,视同放弃对甲方审定价格质疑的权利,以甲方最终审定价格进行结算。(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对于变更、签证计价及
42、结算的约定:(1)有效工程变更签证的认定原则:签证单上必须有甲方书面授权委托的代表、监理工程师、乙方、现场造价咨询代表四方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等和签证时间(照片)。(2)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协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取定的人工单价(是综合单价,已含管理费和利润);(3)当变更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乙方要及时督促监理人员和甲方书面授权委托的代表签字确认,对于隐蔽工程的签证,必须在覆盖前完成验收手续、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的报送,否则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对于其他签证,乙方要及时督促监理人员和
43、甲方工地代表必须在完工后10日内签字确认;所有变更签证均应同时报送甲方书面授权委托的代表、监理工程师、现场造价咨询现场代表,最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时对未能及时报送,事后补报的一律不予认可。(4)乙方每月25日前报送符合条款2范围的变更签证预(结)算;(5)每月5日前,甲方、乙方应就截止上月末尚未确定最终审定价的变更的费用预算书,进行综合性核对和价格商谈,并形成核对与商谈记录清单。结算时最终以审计为准。2. 工程预付款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甲方同时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乙方同时递交同等金额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至正式通电日期截止。3.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
44、)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A:配合甲方交房正式通电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5%;请款时需提供请款确定金额、重要资料以及合法有效的建安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在请款资料及发票齐全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30天内支付各节点的工程款;若乙方请款时除等额增值税发票外资料齐全的,则甲方有权在90日内付款,并有权从应付款中暂扣除该增值税发票税票金额,待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另行无息支付。B:正式通电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留审定总价5%的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有质量问题的,扣除甲方代为支付的人工费、材料费等后将剩余部分一次性无息支付。以上支付均基于甲方物业公司确认无质量
45、问题的情况下无息支付,若有质量问题的应扣除甲方代为支付的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后将剩余部分一次性无息支付。(2)甲方有权直接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3)乙方开出的发票必须为甲方财务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付款须及时提供等额发票,付款至95%时,乙方提供100%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付或拒付款项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请款前,先送审工程量,待甲方审核确认后,请款时需及时提供甲方要求的请款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审核请款资料及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设计变更及工程联系单增减引起的造价变更不作为
46、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审计确认后一并支付。(6)设计变更、签证及增减工程量的结算办法:单项变更造价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的或变更工程所涉价款达到30万元的变更,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乙方与甲方未签署补充协议的即实施变更部分施工的:A:乙方恢复原状,施工及恢复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总工期不予顺延。或B:变更工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书面同意接收违反约定程序施工的变更的,最终低于合同总价款的10%或实际核价或不高于30万元(特指合同总价超过300万元的)(以三者中较低金额为准)进入变更结算且工期不调整。乙方确认对此约定没有任何异议,且放弃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工程价款的权利;乙方擅自实施未经甲方书面确认
47、(特指加盖公章的文件)的变更的:A:甲方有权在项目全面竣工验收结算前任何阶段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因工程建设过程的周期性长、复杂性、特殊性,任何甲方真实意愿均以甲方明示的书面意见为准,乙方不得推断甲方同意或推断甲方默认;B:如甲方书面同意对乙方违反约定程序实施变更的行为不予追究的,且单项变更部分造价增加合同总价款的10%或30万元的,增加的造价金额不予结算,且乙方承担不低于2万元/次的违约责任。变更单项造价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的或变更工程所涉价款达到30万元(含本数)的变更,未签署补充协议但乙方擅自施工达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另行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未加盖甲方公章的任何个人签字文件均视同个人行为,甲方不予认可,确实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签字的个人主张。监理单位盖章的但甲方未确认的,由乙方向监理单位主张。(7)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的结算额,不得高出最终审计结算额的5%,否则,乙方承担超报部分的10%的违约金,并在结算款中扣除,即:超报决算违约金=(乙方上报结算额-最终审定结算额*1.05)*10%。(8)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的结算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