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433-2019 固体矿产资源绿色勘查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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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73.020D10DB52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14332019固体矿产绿色勘查技术规范Specificationforenvironment-friendlyexplorationofsolidmineralresources2019-09-27发布2019-12-01实施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52/T14332019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25实施方案.36绿色勘查施工.47生态环境保护.78环境恢复治理.89和谐地勘环境.910资料交.9附录A(资料性附录)绿色勘查实施方案纲.11参考文献.15IDB52/T1433
2、2019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西南能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贵州省煤田地质局、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赤兵、王林、周琦、易同生、金中国、杨兵、高玉平、许刚、龚和强、陈国勇、洪愿进、张伦尉、陈大、赵福平、张明军、陈金法、罗吉高、付其林、周剑飞、刘国庆、王景腾、黄纪勇、伍耀文、张林、慕熙玮、杨胜兴、张本杰、勾明明、陶久强、任海鹰、陈
3、祎。IIDB52/T14332019引言本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条款,针对贵州省固体矿产绿色勘查工作的特点及地质勘查工作实际进行编制。IIIDB52/T14332019固体矿产绿色勘查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绿色勘查的总则、实施方案、绿色勘查施工、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恢复治理、和谐地勘环境和资料交。本标准适用于固体矿产勘查各阶段。2规范性引用文件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4、)适用于本文件。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地水质量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GB15848铀矿地质勘查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规定GB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51210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DZ/T0312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EJ/T977铀矿地质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HJ25.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65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TD/T1036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48耕
5、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表土层土壤剖面的上层。该层土作物根系密集,含有较多的腐殖质。对于长期耕作土壤的表土层,又可分为上表土层与表土层。上表土层又称耕作层,表土层包括犁底层和心土层的上部分。表土层的厚度一般为20cm40cm。TD/T1048-2016,定义3.11DB52/T143320193.2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3.3生态环境生态系统和环境系统的整体,包括地表植被与景观、生物多样性、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和地质环境等。3.4生态环境保护采
6、取必要的预防和保护措施,避免或减轻矿产资源勘查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3.5生态环境恢复对矿产资源勘查过程中造成的各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采取人工促进措施,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自组织能力,逐步恢复与重建其生态功能。3.6绿色勘查在实施地质找矿过程中,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通过运用先进的勘查手段、方法、设备、工艺和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实施地质勘查全过程环境影响最小化控制,实现找矿和环保双赢的一种勘查模式。4总则4.1目的任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源环境各类标准,运用先进的找矿手段、方法、设备和工艺,采取一系列优化、防护、限制和恢复治理措施,使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扰
7、动最小化。4.2基本原则4.2.1坚持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并重原则。4.2.2坚持最小化扰动原则。4.2.3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原则。4.2.4坚持防灾与减灾、安全与健康原则。4.3基本要求4.3.1遵守地质矿产、环境、林业、土地、水土保持等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做到依法勘查。2DB52/T143320194.3.2坚持资源与环境保护,做好各类预防控制措施或应急预案,预防地质灾害、水土流失和环境影响等,使各项工程实施对环境影响可防可控。4.3.3建立绿色勘查组织管理机构,采用先进管理方法,推行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绿色化。4.3.4充分收集已有各类地质资料,优化勘查部署,统
8、筹各阶段需要,开展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减少环境扰动。4.3.5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宜具备场地适合,安装和拆卸快捷(模块化)、移动或搬运方便(轻便化、小型化、智能化),并具备工艺方法得当、施工安全高效等特点。宜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先进环保设备及其工艺和材料。4.3.6控制和减小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系的扰动和损毁,保护原地表植被、表土及结皮层,减少占用水、土资源,高资源利用效率。4.3.7做好岩土渣、各类材料围护、边坡管控等,防止扩散以造成对土地压占并引发灾害。4.3.8应按景观相似原则进行恢复治理,对难以恢复到初始状态的,按环境协调、美观原则进行恢复,场地的恢复治理应按HJ651中4.5的规定。4
9、.4基本技术方法绿色勘查技术方法主要包括以内容:a)直接运用航空物探、遥感、GPS、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方法;b)对传统勘查技术手段的调整、替代、优化使用,勘查实施中的资源与环境保护,勘查实施后的恢复、治理,相关装备、工艺、材料的创新等措施,控制环境扰动的最小化;c)优化部署采用的技术方法和勘查手段的管理措施或实施方案。5实施方案5.1编制要求5.1.1勘查项目实施前应编制实施方案,编制纲参见附录A;特殊情况,如不涉及道路与场地、地表山地工程、钻探工程、坑探工程施工的调查项目或储量核实项目,可不编制实施方案。5.1.2实施方案由项目矿业权人或实施单位组织编制。5.1.3应符合勘查项目实际,内容
10、丰富、详实,科学合理,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编制中,应对勘查方法选择、工程避让、综合勘查、工作量调整等方面进行升,并在满足地质勘查目的及规范允许范围内进行工程优化布置。5.1.4如矿产勘查设计有调整,环境状况有新的变化或当地法律、法规有特别要求的,应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修编细化。5.2编制依据5.2.1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耕地复垦和植被恢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相关方面报告(表)及治理方案等。5.2.2矿产勘查设计。5.2.3经调查核实后的列资料:a)生态保护红线、其它需要保护或禁止开发区域;b)生态环境、地质环境、环境污染现状,相关规划
11、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易发区、各类环境敏感区、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区;3DB52/T14332019c)勘查活动可能造成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地方各相关方面对勘查工作的融洽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综合评价等。5.3方案编制与优化措施5.3.1编制实施方案前,应根据生态环境要求、民风民俗情况、地质地理条件及勘查需要,尽早确定施工方式、施工设备与施工工艺等。适宜分区分段的,应分区分段确定。5.3.2应根据施工设备与材料运输需要,按不同区域与保护对象要求,分区分段确定运输方式及修建临时道路宽度。5.3.3按以各种优化途径,降低各类扰动:a)项目各阶段,分别从测量、地物化遥重和探矿
12、工程等方面,清理并调减临时用地,避让耕地和林地;b)除圈定矿体等对槽探(浅井)的需要,宜采用对环境扰动较小的勘查技术手段,如浅钻、洛阳铲等,减小开挖规模。5.3.4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产生关联性扰动的人为活动及相应勘查方法手段和区域,应按列措施进行处置:a)如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实施勘查施工的,应进行实地调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可能引起的关联性扰动)评估;b)对工程实施可能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影响、或可能引起关联性扰动的地段应尽量避让,无法避让的应按照评估建议进行防治,并对拟实施的工程按以方式进行调整、替代或优化:1)根据区域地质条件,优化钻进与取芯技术,调整槽探(浅井)工程;2)钻探工
13、程可采用定向钻进技术施工分支定向孔(一孔多枝)或集束孔(一基多孔)绕开限制区域或不可到达区域,具备条件的区域还可用坑内钻探代替;3)当无法避让,确需在地质灾害影响区内实施的钻探,应对钻探方法和工艺技术适用性进行论证。5.3.5地水环境敏感程度达敏感和较敏感的区域,应对钻探、坑探施工可能引起的地水水位降、同质化、污染等采取预防及监测措施。6绿色勘查施工6.1原地表处理6.1.1在选择用地时,应对列区域实施不同保护而避让:a)生态保护红线、其它需要保护或禁止开发区域为强制性严格保护区域;b)林地、耕地为非损毁保护区域。6.1.2对用地及影响范围的地表植物,按列情形采取相应保护措施:a)对国家或地方
14、保护植物,应采取移植或其它有效保护措施予以保护,保护率100%;b)对可用于恢复使用的树木,可根据需要进行移植或采取保护措施;c)对植被恢复困难地区,应对原地表树木及草皮进行移植,并进行有效保护。6.1.3依据不同用途,对用地范围的表土层采取列保护措施:a)仅用于人员通行、休息、货物堆放等用途的土地,可不剥离表土层,且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如架设脚手架、铺设防渗土工布+防滑钢(板)网等。防滑钢板网各项指标参照GB51210的规定;4DB52/T14332019b)除6.1.3中a)以外其它用途的土地,如道路和场地建设、探矿工程施工、车辆及工程机械通行等,土壤剥离和储存应按TD/T1048的规
15、定。6.2道路与场地6.2.1施工道路6.2.1.1道路线位应对地质灾害实施避让。当不能避开时,应出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6.2.1.2道路实地布设中,应按列顺序对两种以上方案进行比选:a)以占地面积较小者为优选方案;b)如占地面积相近,应按挖填方平衡计算结果,以土石方工程量较小者为优选方案。6.2.1.3如有履带式车辆或装备通行的需要,修建的临时道路不应有涉水路段。6.2.1.4临时道路原地表处理应按6.1的规定;未经剥离表土层土地,不应进行路面硬化处理。6.2.1.5如存在排土场的,应符合HJ651第7章的规定。6.2.2场地建设6.2.2.1测量、地质、物化遥及重砂6.2.2.1.1场址宜
16、选择在无树林或树林稀少、无自然灾害、无安全隐患的地方。6.2.2.1.2场地宜选择在自然平坦地段,面积以满足安装操作为限,如需平整,应尽量控制开挖方量。6.2.2.1.3测量、物探、化探、遥感、重砂各探测点及取样施工点应尽量选择在无植被或植被稀少的位置。6.2.2.1.4场地原地表处理应按6.1的规定。6.2.2.2槽(井)探、钻探、坑探工程6.2.2.2.1场址选择应按6.2.2.1.1的规定。6.2.2.2.2场地原地表处理应按6.1的规定。6.2.2.2.3场地应按地形条件分区进行规划,做好挖填平衡,避免大片开挖与高切坡开挖。采用浅钻、洛阳铲等勘查技术方法时,宜尽量利用自然地形,可不作场
17、地平整。6.2.2.2.4场地应平整压实,截、排水良好,切填方边坡及渣土场均应做好工程拦挡,预防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的发生。6.2.2.2.5如存在排土场的,应按HJ651第7章的规定。6.3地球物理勘探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施工震动、电法勘探、放射性物质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6.4探矿工程6.4.1地表山地工程应按以方式优化各类工程手段的组合应用:a)在满足地质目的前,优先采用对环境扰动较小的工程手段,如浅钻、洛阳铲等;b)限制使用难于恢复的技术方法,如剥土、样坎等;c)对于某些特殊用途的工程方法,如主要用于了解和研究矿体、矿石质量的槽探(浅井),可在部分地段以浅钻代替使用。5D
18、B52/T143320196.4.2钻探工程6.4.2.1冲洗液材料、处理剂及堵漏(涌)材料6.4.2.1.1钻探施工应优先采用清水作为循环流体,如需使用冲洗液,应对环境、设备及操作人员无毒、无害,且具备自然降解、无(低)固相等性能。6.4.2.1.2化学处理剂不应使用铁铬木素磺酸盐及重铬酸钾等。6.4.2.1.3对所有循环液流动经过的各类池、沟、槽(循环沟、沉淀池、浆液池)均应作防渗(包括土工布铺垫)处理。对无需使用的废浆液及沉渣,应做好循环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集中规范处置,不应直接排放。6.4.2.2钻进实施当钻遇地水含水层或溶洞、裂隙、塌陷区时,应采用套管进行隔离,其它少量冲洗液漏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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