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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S03.160SA002101沈阳市地方标准DB2101/T0078202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规范2023-08-28发布2023-09-28实施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2101/T00782023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指导原则.15资质要求.16等级划分.27信用指标分类.28等级评定.38.1评分规则.38.2数据采集.38.3定级规则.39考核管理.4附录A(规范性)信用等级评定.5表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等级划分表.2表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指标分类表.2表A.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指标评分表.5表A.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等级判定项表.7ID
2、B2101/T0078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沈阳市财政局提出并归口,同时负责标准的宣贯、监督实施等工作。本文件起草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莽琦、孙晓军、吕锡源、刘耀国、胡雪娇、王永峰、韩先一、王福军、张米拉、李华楠、龙飞锦、喻子蛟、刘俊鹏、白晓瑀、贾纯伟。本文件发布实施
3、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查。本文件归口部门通讯地址:沈阳市财政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联系电话:02422873729。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通讯地址: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大东区如意路11号);联系电话:02483963870。IIDB2101/T0078202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的指导原则、资质要求、等级划分、信用指标分类、等级评定、考核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的信用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供
4、应商为自然人的信用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116-2008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GB/T22117-2018信用基本术语3术语和定义GB/T22117-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政府采购供应商governmentprourementsuppliers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信用管理reditmanagement识别、防范、转移和控制信用风险
5、的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安排。来源:GB/T22117-2018,3.13.3信用等级reditgrade用既定的符号标识评级对象信用状况的级别结果。来源:GB/T22117-2018,5.114指导原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a)专业性:以提高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质量、专业能力为目标;b)客观性:等级评定过程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性:信用管理方式应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监督管理。5资质要求1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说明相关材料和数据数据来源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考察供应商纳税及为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社保账户)情况人社部门相关记录、沈阳市信用信息共享
6、平台数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信用(信息)中心经营年限考察供应商经营年限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沈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信用(信息)中心经营异常考察供应商经营异常情况异常经营名录查询截图管理情况完成质量考察供应商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情况项目档案信息、辽宁政府采购网数据信息、沈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沈阳市信用(信息)中心、各预算单位完成周期考察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情况项目档案信息、辽宁政府采购网数据信息辽宁政府采购网、各预算单位现场管理考察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配置现场人员以及现场人员能够
7、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章情况等级释义A等政府采购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很小B等政府采购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较小等政府采购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较大D等政府采购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很大DB2101/T00782023政府采购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等级划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等级的表示方法符合GB/T22116-2008的规定,信用等级从高到
8、低分为A、B、D四等,见表1。表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等级划分表7信用指标分类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信用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两个层级,分类及说明见表2。表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指标分类表2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说明相关材料和数据数据来源服务情况工作态度考察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工作态度和积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情况项目档案信息、辽宁政府采购网数据信息辽宁政府采购网、各预算单位沟通响应考察供应商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时与采购人进行积极配合、沟通响应情况售后服务考察供应商履行售后服务情况质疑(投诉)考察供应商、关联企业质疑(投诉)及被质疑(投诉)情况判定项失信考察供应商、关联企业及有关个人失信行为情况信用中
9、国网数据信息、沈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信用中国网、沈阳市信用(信息)中心处理处罚考察供应商、关联企业及有关个人失信行为被处理处罚情况DB2101/T00782023表2(续)8等级评定8.1评分规则8.1.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等级评分满分为1000分,其中,基本情况满分90分,管理情况满分390分,服务情况满分520分。指标分数详见附录A的表A.1。8.1.2依据采集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按照附录A.1给出政府采购供应商各信用指标得分,合计得到综合得分。8.2数据采集8.2.1采集路径采集路径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信用指标与相关材料和数据及数据来源的对应关系见表2。a)相关部门协报:由相关部门、
10、预算单位按信用指标内容协助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或采用沈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辽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监管平台提取的数据信息,材料信息的内容和形式以实际评价工作需要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制度文件、情况说明等。b)公开数据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所发布的统计报告、查询结果等。8.2.2采集方式采集方式可选择定期采集或不定期采集两种方式。a)定期采集:指以公历计算的上一个完整自然年度,即公历上一年度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b)不定期采集:指依据评价实际需要,明确评审前的某一固定时间段。8.3定级规则8.3.1依据采集的相关材料和数据,对照附录A.2确定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等级判定项情况。8.3.2结合政府采
11、购供应商的信用指标综合得分和判定项的情况,判定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信用等级,3DB2101/T00782023规则如下:A等:综合得分900分,无判定项情况;B等:750分综合得分900分,无判定项情况;等:500分综合得分750分,无判定项情况;D等:综合得分500分,或出现判定项情况。9考核管理9.1如在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供应商不符合本文件第5章的资质要求,则停止对其信用等级评定。9.2对信用等级为“A等”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宜鼓励采购人在该供应商中标、成交政府采购项目积极落实加大预付款、首付款比例等优惠政策。9.3对信用等级为“B等”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宜对采购人做出提示。9.4对信用等级
12、为“等”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宜对采购人做出橙色预警,采购人对该等级供应商中标、成交政府采购项目,要加强采购项目管理,降低违约风险。9.5对信用等级为“D等”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宜对采购人做出红色预警,采购人对该等级供应商中标、成交政府采购项目,要提高风险意识,从严管理采购项目、资金拨付。4指标及分值指标说明评分依据得分备注基本情况(90分)经营情况(30分)考察供应商纳税及为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社保账户)情况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或M级及以上,得10分。依法为企业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社保账户),得20分。经营年限(30分)考察供应商经营年限情况2年及以下,得10分;3年5年,得20分;6年
13、及以上,得30分。经营异常(30分)考察供应商经营异常情况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得30分。管理情况(390分)完成质量(180分)考察供应商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情况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配置零件编号、制造商名称、数量、价格、检验证、合格证、保修证、说明书以30及需要现场安装调试的设备运行状况等符合合同标准,得分。服务类项目实施情况及服务效果符合要求,得30分。未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发生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得30分。未违规变更项目与项目数量,得30分。未存在采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等情况,得30分。未存在转包、挂靠或违法分包行为,得30分。完成周期(90分)考察供应商按照政
14、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情况按时完成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得30分。对于分期完成的,对每期按时完成进行评价,得30分。未存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或其他客观情况造成合同履约超期,或经过采购人催告后仍故意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得30分。现场管理(120分)考察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配置现场人员以及现场人员能够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章情况严格管理现场人员,且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得30分。未存在现场人员消极怠工、扰乱现场秩序的情况,得30分。未出现供应商因采购活动拖欠工人工资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或因此采购人被起诉的情况,得30分。现场人员的安全管理以及现场环境的管理稳妥到位,得30分
15、。DB2101/T00782023附录A(规范性)信用等级评定A.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指标评分应按表A.1的评分依据逐项赋分,计算综合得分。表A.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指标评分表5指标及分值指标说明评分依据得分备注服务情况(520分)工作态度(120分)考察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工作态度和积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情况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主动询问采购人的需求,得30分。未存在消极履行义务,得30分。未存在不履行义务,得30分。未存在经采购人通知后仍不改正,得30分。沟通响应(60分)考察供应商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时与采购人进行积极配合、沟通响应情况对于采购合同有约定,供应商及时高效的对采购人提出事项进
16、行响应,得30分。对于采购合同没有约定,但采购人提出的事项,供应商积极进行响应,得30分。售后服务(120分)考察供应商履行售后服务情况及时派工作人员来现场考察情况,无需到场的,及时向采购人询问情况,得20分。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解决问题,得20分。未存在故意推诿责任情况,得20分。定期进行售后维护,得20分。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问题,得20分。未存在以合同未约定为由拒绝提供服务情况,得20分。质疑(投诉)(220分)考察供应商、关联企业质疑(投诉)及被质疑(投诉)情况供应商未提出质疑,或每次提出的质疑事项至少有一项成立,ww提出质疑,但质疑事项均不成立,出现一次扣得30分;10分,扣到0分为止
17、。om供应商未被质疑,或被质疑事项均不成立,得20分;被质疑,且被质疑事项至少有一项成立,出现一次扣10分,扣到0分为止。供应商未提出投诉,或每次提出的投诉事项至少有一项成立,得40分;提出投诉,但投诉事项均不成立,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驳回的,出现一次扣10分,扣到0分为止。供应商未被投诉,或被投诉事项均不成立,得40分;被投诉,且被投诉事项至少有一项成立,出现一次扣10分,扣到0分为止。供应商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部门处理质疑(投诉)问题,得50分。关联企业未提出质疑及投诉,或每次提出的质疑及投诉事项至少有一项成立,得40分;关联企业所提出质疑或投诉事项均不成立,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驳回的,出现一次扣10分,扣到0分为止。DB2101/T00782023表A.1(续)6指标指标说明定级依据是否存在备注失信考察供应商、关联企业及有关个人失信行为情况有企业失信行为信息。有关联企业失信行为信息。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个人失信行为信息。处理处罚考察供应商、关联企业及有关个人失信行为被处理处罚情况有因企业失信被处罚。有因关联企业失信被处罚。有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个人失信行为受到处罚。DB2101/T00782023A.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等级评定中,供应商的判定项指标如出现表A.2中任一种情况,其信用等级为D等。表A.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等级判定项表7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