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310013-2023 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评价规范(浙江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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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27.010 CCS F 10 DB 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 DB31/T 3100132023 DB32/T 3100132023 DB33/T 3100132023 DB34/T 3100132023 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评价规范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s for green retrofit of government office buildings 2023-06-13 发布 2023-09-13 实施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1/T 310013-2023 DB32/T 310
2、013-2023 DB33/T 310013-2023 DB34/T 310013-2023 I 目 次 前言.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基本规定.2 5 安全耐久.3 6 健康舒适.4 7 资源节约.7 8 环境友好.10 9 绿色施工.12 10 运行维护.12 11 提高与创新.14 DB31/T 310013-2023 DB32/T 310013-2023 DB33/T 310013-2023 DB34/T 310013-2023 II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
3、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徽省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浦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银欣高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机关事务工作协会、江苏建科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建筑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亚军、杨丹、吴伟月、陈丽民、刘凯、胡芳芳、朱玉双、
4、张祺、杨丰源、栗新、牛晓阳、谭巍、黄文琦、杨玥、孙富康、杨银琛、梁利霞。DB31/T 310013-2023 DB32/T 310013-2023 DB33/T 310013-2023 DB34/T 310013-2023 1 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长三角区域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评价的基本规定、安全耐久、健康舒适、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施工、运行维护及提高与创新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长三角区域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的评价,公共机构在实施绿色更新后,提出申请,可参照本文件进行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5、。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2005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21087 热回收新风机组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31831 LED室内照度应用技术要求 GB/T 35607 绿色产品评价家具 GB/T 35626 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 GB
6、/T 39583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智能化技术要求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5016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 5037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T 50785 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 GB 55015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JGJ 155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T 163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JGJ/T 331 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 DB31/844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 DG/TJ 08-75 立体绿化技术
7、规程 DB31/T 310013-2023 DB32/T 310013-2023 DB33/T 310013-2023 DB34/T 310013-2023 2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机关办公建筑 government office buildings 长三角区域内,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各类办公建筑及其配套用房。3.2 绿色更新 green retrofit 以节约能源资源、降低碳排放、改善办公环境、提升绿色使用功能等为目标,对机关办公建筑进行设备设施维护、改造等修缮更新活动。3.3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指单位或
8、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通过管道再供用户或自用的形式。3.4 适应性热舒适 adaptive thermal comfort 人们会通过改变着装、行为或逐步调整自己的反应以适应复杂的环境变化,从而接受较大范围的室内温度。来源:GB/T 50378-2019,5.2.9,有修改 4 基本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 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的评价应以单体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由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提出。4.1.2 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的评价应以机关办公建筑的实际运行情况为依据,绿色更新后投入正常使用一年以上进行。4.1.3 对于部分改造的机关办公建筑,未改
9、造部分的各类指标应按本文件的有关规定评分。4.1.4 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的评价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提出申请评价:a)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通过验收;b)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后,能源资源消耗指标不高于本地区能耗定额基准值;c)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及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d)实行政府绿色采购管理制度,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产品。4.1.5 申请评价方应按照本文件要求开展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自评价,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4.1.6 对于本文未涉及范围或比例的条款,应按照实际条件全部满足才可评价为满足条款要求。4.2 评价指标与等级 4.2.1 机关办
10、公建筑绿色更新评价指标体系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施工、运行维护 6 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设置“提高与创新”的加分项。4.2.2 控制项的评价结果为达标或不达标;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价结果为分值。4.2.3 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评价的分值设定见表 1 的规定。DB31/T 310013-2023 DB32/T 310013-2023 DB33/T 310013-2023 DB34/T 310013-2023 3 表 1 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评价分值 安全耐久 健康舒适 资源节约 环境友好 绿色施工 运行维护 提高与创新 评价总分 分值 5
11、.0 15.0 50.0 15.0 5.0 10.0 10.0 110.0 4.2.4 项目评价等级根据评价后的总得分确定,具体项目评价等级划分见表 2,当满足全部控制项要求时,才可进行项目等级评价。表 2 评价等级划分 序号 总得分 P 等级 1 60.0P70.0 银级 2 70.0P85.0 金级 3 P85.0 铂金级 5 安全耐久 5.1 控制项 5.1.1 新增及更新外遮阳、空调室外机位、太阳能设施、外墙花池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牢固,且便于检修与维护。5.1.2 机关办公建筑内部绿色改造,结构应满足承载力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应满
12、足安全、耐久和防护要求。5.1.3 涉及建筑外门窗改造的建筑外门窗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5.1.4 卫生间、浴室及独立洗手区等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5.1.5 疏散通道、走廊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及应急救护等要求,且应保持畅通。5.1.6 建筑应具有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5.2 评分项 5.2.1 安全 5.2.1.1 建筑物出入口均设外墙饰面、门窗玻璃意外脱落的防护措施,并与人员通行区域的遮阳、遮风或挡雨措施结合,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建筑物出挑进深不小于 1m,宽度能覆盖建筑物出入口,得 0.5
13、分;b)利用场地或景观形成可降低坠物风险的缓冲区、隔离带,其进深不小于 5 m,得 0.5 分。5.2.1.2 新增或更新门窗等应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产品或配件,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玻璃,得 0.5 分;b)采用具备防夹功能的门窗,得 0.5 分。5.2.1.3 建筑室内外地面设置防滑措施,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建筑出入口、门厅、平台、公共走廊、电梯厅、厨房、浴室、卫生间等设置防滑措施,防滑等级不低于 JGJ/T 331-2014 中 4.2 规定的 Bd、Bw 级,得 0.5 分;DB31/T
14、310013-2023 DB32/T 310013-2023 DB33/T 310013-2023 DB34/T 310013-2023 4b)建筑室内外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达到 JGJ/T 331-2014 中 4.2 规定的 Ad、Aw 级,建筑室内外坡道、楼梯、踏步防滑等级达到 JGJ/T 331-2014 中 4.2 规定的 Ad、Aw 级或按水平地面等级提高一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得 0.5 分。5.2.2 耐久 5.2.2.1 新增结构构件采用耐久性能好的建筑结构材料,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得 0.5 分;满足两项及以上,得 1.0 分
15、:a)高耐久性混凝土用量占新增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达到 50%;b)所有新增钢结构构件采用耐候结构钢或涂覆耐候型防腐涂料的结构钢;c)所有新增木结构构件经防火、防腐、防虫害等处理;d)结构加固用胶粘剂、聚合物砂浆或结构防护材料耐久性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5.2.2.2 建筑室内外更新改造合理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装饰装修建筑材料,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采用耐久性好的外饰面材料,耐久性好的防水和密封材料,得 0.5 分;b)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得 0.5 分。6 健康舒适 6.1 控制项 6.1.1 控制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浓度,应满足
16、GB/T 18883-2022 中表 1 规定的要求。6.1.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满足 GB/T 35607-2017 和 GB 18584-2001 规定的限值。6.1.3 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和隔声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室内噪声级应满足 GB 55016-2021 中 2.1 和 GB 50118-2010 中第八章规定的低限要求;b)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 GB 50118-2010 中第八章规定的低限要求。6.1.4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以下规定:a)在达到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b)屋面、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国家标准 GB 5
17、5016-2021 中 4.3 规定的要求。6.1.5 建筑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a)照度、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眩光应符合 GB 55016-2021 和 GB 50034-2013 的有关规定;b)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应采用无危险类(RG0)或 1 类危险(RG1)灯具或满足灯具标记的视看距离要求的 2 类危险(RG2)的灯具,并应符合 GB 55016-2021 的有关规定;c)光源和灯具的闪变指数(?)不应大于 1;d)选用 LED 照明产品的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满足 GB 55016-2021 和 GB/T 31831-2015 的规定。6.1.6 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
18、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 GB 50736-2012 的有关规定;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具有保障室内热环境的措施或预留条件。6.1.7 地下车库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 CO 浓度监测装置,CO 浓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6.1.8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2022 的有关要求;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每半年清洗消毒不少于 1 次。6.1.9 所有卫生器具及地漏的水封设置,应符合 GB 50015-2019 的有关规定。6.2 评分项 DB31/T 310013-2023 DB32/T 310013-2023 DB33/T 310013-2023 DB34/T
19、310013-2023 5 6.2.1 室内空气品质 6.2.1.1 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浓度控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评价总分值为 1.5 分。a)氨、甲醛、苯、TVOC、氡等污染物浓度满足 GB 55016-2021 和 GB 18883-2022 规定的最低限值,得 1.0 分;b)室内 CO2年均浓度不高于 0.09%(1800 mg/m),室内 PM2.5 年均浓度不高于 25 g/m,室内PM10 年均浓度不高于 50 g/m,室内最小新风量应满足 30 m/(h人),全部满足得 0.5 分。6.2.1.2 当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室内同时安装新风和消毒杀菌的装置,得 0.5
20、 分。6.2.1.3 建立建筑室内空气质量在线监控系统,并与通风系统联动,实现室内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的机制,其覆盖区域包含办公室、会议室、对外开放办公区,覆盖比例占总办公区域的 60%,得 1.0 分。6.2.1.4 家具和室内陈设品,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满足下列要求中的 1 项,得 0.5 分;满足 2 项及以上,得 1.0 分:a)来源可溯,具有信息完整的产品标签,包含有害物质含量信息及健康影响声明;b)软体家具甲醛释放率不大于 0.05 mg/(m3h);c)木家具甲醛散发量低于 0.9 mg/L。6.2.2 室内水质环境 6.2.2.1 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 GB 5749-2
21、022 规定限值规定,评价总分值为 1.5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总硬度指标按表 3 的规则评分,得 0.5 分;b)浊度、溶解性总固体、菌落总数指标按表 4 的规则评分,最高得 1.0 分。表 3 生活饮用水总硬度评分规则 生活饮用水总硬度(以 CaCO3 计,mg/L)TH 得分 TH150 mg/L 0.5 表 4 生活饮用水浑浊度等评分规则 生活饮用水浑浊度 TD(NTU-散射浊度单位)得分 0.5 NTUTD1.0 NTU 0.5 生活饮用水溶解性总固体 TDS(mg/L)500TDS1000 生活饮用水菌落总数 TBC(CFU/mL)20 CFUTBC100 CFU
22、生活饮用水浑浊度 TD(NTU-散射浊度单位)1.0 TD0.5 NTU 生活饮用水溶解性总固体 TDS(mg/L)TDS500 DB31/T 310013-2023 DB32/T 310013-2023 DB33/T 310013-2023 DB34/T 310013-2023 6生活饮用水菌落总数 TBC(CFU/mL)TBC20 CFU 6.2.2.2 二次供水的水质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7051-2022 相关规定,且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后进行现场取样检测,检测次数按表 5 规则评分,最高得 2.0 分。表 5 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评分规则 检测次数 得分 每季度检测一次 1.0
23、每个月检测一次 2.0 6.2.2.3 生活饮用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采取措施满足卫生要求,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成品水箱,且采取保证储水不变质的措施,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应设置消毒装置,得 0.5 分。6.2.2.4 所有给水排水管道、设备、设施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得 0.5 分。6.2.3 室内隔声与消声 6.2.3.1 对建筑内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其连接管道进行有效的隔振降噪设计,评分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选用低噪声产品且设置在对噪声敏感房间干扰较小的位置,得 0.5 分;b)采取有效的隔振、消声、隔声措施,得 0.5 分。6.2.4 室内光环
24、境 6.2.4.1 充分利用天然光,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满足下列要求中的 2 项,得 0.5 分;满足 3 项及以上,得 1.0 分:a)内区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达到 60%;b)地下空间平均采光系数不小于 0.5%的面积与地下室首层面积的比例达到 10%以上;c)室内主要功能空间至少 60%面积比例区域的采光照度值不低于采光要求的小时数平均不少于 4 h/d;d)采用光导管等技术手段改善室内采光照明。6.2.4.2 主要涉及的改造区域有眩光控制措施,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满足下列要求中的 1 项,得0.5 分;满足 2 项及以上,得 1.0 分:a)灯具安装方式采用吸顶式
25、或嵌入式;b)灯具配备遮光罩或者采用自带格栅型灯具;c)线条灯的发光应采取磨砂玻璃材质、地埋灯的玻璃罩应采用偏光镜、投光灯应采取窄光束光源,最大限度的减少灯具所产生的眩光。6.2.5 室内热湿环境 6.2.5.1 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可调节遮阳设施,改善室内热舒适,得 0.5 分。6.2.5.2 具有良好的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a)采用自然通风或复合通风的建筑,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其室内热环境参数在适应性热舒适区域的时间比例达到 30%,且采用人工冷热源的建筑,主要功能房间达到 GB/T 50785-2012 中 4.2规定的室内人工冷热源热湿环境整体评价级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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