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304-2023 制革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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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HJ13042023制革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Guidelineonavailabletechniquesofpollutionpreventionandcontrolforleathermakingindustry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2023-08-25发布2023-11-01实施生态环境部发布HJ13042023目次前言.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行业生产与污染物的产生.25污染预防技术.36污染治理技术.57环境管理措施.98污染防治可行技术.10附录A(资料性附录)典型制革生产工艺过程及污
2、染物产生节点.18附录B(资料性附录)制革生产工艺各工段废水来源和污染物产生特征.19iHJ13042023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制革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出了制革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皮革
3、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3年8月25日批准。本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iiHJ13042023制革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1适用范围本标准提出了制革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可作为制革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及制革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4、。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30486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9800.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HJ577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8氧化沟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5芬顿氧化法废水工业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1209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5、技术指南(试行)HJ1274含铬皮革废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2003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6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7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9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4生物滤池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0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202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6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34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47水解酸化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HJ1304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重点监管单位土壤
6、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1号)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环办综合202132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生皮rawhide/skin源自猪、牛、羊等动物且未经或经过防腐处理的皮,是制革工业的基本原料。3.2蓝湿革wetblue裸皮经过铬鞣剂鞣制后外观呈湖蓝色至蓝色的湿革。3.3制革工业leathermakingindustry将从猪、牛、羊等动物体上剥下来的皮(即生皮),进行系统的化学和物理处理,制作成适合各种用途的半成品革或成品革的工业生产过程。从半成品革经过加工成为成品革也属于制革工业
7、的范畴。3.4含铬废水chromium-containingwastewater在铬鞣和铬复鞣及其相应水洗工序产生的废水。3.5制革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concentratedwastewatertreatmentfacilitiesforleathermakingindustry专门为两家及两家以上制革工业排污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3.6污染防治可行技术availabletechniquesofpollutionpreventionandcontrol根据我国一定时期内环境需求和经济水平,在污染防治过程中综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和环境管理措施,使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
8、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规模应用的技术。4行业生产与污染物的产生4.1生产工艺4.1.1制革生产工艺可分为准备工段、鞣制工段和整饰工段。准备工段包括:组批、浸水、去肉、脱脂(猪皮/绵羊皮)、浸灰、脱毛、片皮、脱灰、软化等工序和相应的水洗工序;鞣制工段包括:浸酸、鞣制和相应的水洗工序;整饰工段包括:组批、片皮、削匀、复鞣、中和、填充、染色、加脂工序和相应的水洗工艺以及干燥、摔软、磨革、修边、涂饰等工序。典型制革生产工艺过程及污染物产生节点见附录A。4.1.2制革生产工艺使用的化工材料包括:用于准备工段的化工材料(防腐剂、浸水助剂、脱脂剂、硫化碱、石灰、脱灰剂和软化酶制剂等);用于鞣制工段的化工材料(
9、氯化钠、甲酸、硫酸、碳酸氢钠和鞣剂等);用于整饰工段的化工材料(中和剂、复鞣剂、填充剂、加脂剂、染料、成膜剂、交联剂、着色剂和光亮剂等)。2HJ130420234.2水污染物4.2.1制革工业废水主要分为含铬废水和综合废水。4.2.2含铬废水包括铬鞣、铬复鞣及其相应水洗工序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总铬和六价铬。含铬废水应单独收集进行脱铬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后汇入综合废水。4.2.3综合废水包括除含铬废水外的所有生产废水、经单独收集脱铬处理达标后的上清液、地面与设备清洗水及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CODCr、BOD5、硫化物、动植物油、氨氮、总氮、总磷和氯离子等。未纳入城镇集
10、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厂区生活污水应并入综合废水处理。4.2.4制革生产工艺各工段废水来源和污染物产生特征见附录B。4.3大气污染物4.3.1制革工业废气主要产生于硫化物脱毛、磨革、摔软、干削匀、涂饰等工序及生皮库和污水处理设施。4.3.2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污水处理设施和喷涂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产生废气的主要污染物种类为恶臭污染物,其中,臭气浓度(无量纲)产生值一般为20000500000,氨和硫化氢的产生浓度一般为10mg/m3100mg/m3;喷涂设施产生废气的污染物种类为苯、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产生浓度一般为30mg/m3150mg/m3。4.3.3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生皮库、使用硫
11、化物的脱毛车间和磨革、摔软、干削匀工序。生皮库和硫化物脱毛车间产生废气的污染物种类为恶臭污染物,其中臭气浓度(无量纲)产生值一般为20000500000,氨的产生浓度一般为10mg/m3100mg/m3;磨革、摔软、干削匀工序产生废气的污染物种类为颗粒物,产生浓度一般为500mg/m32000mg/m3。若建有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经排气筒排放时纳入有组织排放管理。4.4固体废物制革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准备工段产生的废毛、肉渣、片皮及修边边角料,鞣制和整饰工段产生的削匀革屑、片皮及修边边角料、磨革粉等以及含铬废水、综合废水处理产生的含铬污泥和一般污泥等。4.5噪声制革工业的噪声主要产生
12、于生产设备(如转鼓、磨革机、振软机、片皮机、削匀机)和辅助生产设备(如风机、空气压缩机、水泵、气泵等)的运行。一般情况下,各主要噪声源声级水平均大于80dB(A)。5污染预防技术5.1环境友好型化学品替代制革生产工艺应使用环境友好型化学品替代有害化学品,从源头减轻制革加工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不利影响。环境友好型化学品替代见表1。3工序有害化学品环境友好型化学品浸水、脱脂烷基酚聚氧乙烯醚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等环境友好表面活性剂脱毛硫化物生物酶制剂脱灰、软化铵盐无氨/无硼脱灰剂、软化剂鞣制、复鞣含甲醛鞣剂、复鞣剂低/无甲醛鞣剂、复鞣剂染色禁用偶氮染料不含禁用成分的环保型染料加脂芳烃、短链氯代烷烃环境友好
13、型加脂剂涂饰溶剂型涂饰材料水性涂饰材料HJ13042023表1环境友好型化学品替代5.2设备或工艺革新技术5.2.1转笼除盐该技术适用于对常规撒盐腌制的生皮进行除盐。利用转笼的机械转动作用使盐脱落,脱落的盐收集处理后可再利用。该技术可降低废水中氯离子浓度。5.2.2低硫低灰脱毛该技术适用于保毛脱毛工序。使用有机含硫脱毛剂或酶制剂完全或部分替代无机硫化物,同时使用非石灰碱性材料替代石灰。为了保证脱毛效果,在使用有机含硫脱毛剂时建议分次加入。该技术可减少硫化物用量和污泥产生量,降低脱毛浸灰废液中硫化物和氨氮产生量40%以上、CODCr产生量30%以上。5.2.3脱毛浸灰废液循环利用该技术分为脱毛浸
14、灰废液直接循环和间接循环,适用于以硫化物为脱毛剂的脱毛浸灰工序。其中:直接循环是将含硫化物的脱毛浸灰废液单独收集、过滤并调节浴液化学成分后,在脱毛浸灰工序循环使用。脱毛浸灰废液直接循环一定次数后可以结合间接循环使用;间接循环是将直接循环一定次数的废液,输送至配有风机曝气搅拌的密闭装置中,加入酸使硫化物逸出并使用碱吸收重新制备成为硫化钠,回用于脱毛浸灰工序,同时可回收废液中的蛋白质,回用上清液。该技术可回收硫化钠90%以上。5.2.4少氨或无氨脱灰该技术适用于脱灰工序。完全或部分使用无氨脱灰剂替代铵盐进行脱灰。无氨脱灰剂的使用量为灰皮重量的1%2%,在3035下脱灰45min60min。该技术可
15、使脱灰工序废水中的氨氮含量降低50%90%。5.2.5高吸收铬鞣该技术适用于以铬盐为主鞣剂的工艺。通过添加高吸收助鞣剂或改变工艺条件以提高铬盐吸收率。该技术可将铬吸收率提升至90%以上,铬粉用量减少20%以上,铬鞣废液中的总铬含量减少60%以上。5.2.6铬鞣废液循环利用该技术分为铬鞣废液直接循环和间接循环,适用于铬鞣工序含铬废液的循环利用。其中:直接循环是将单独收集的铬鞣废液直接回用于鞣制或复鞣工序。铬鞣废液直接循环一定次数后可以结合间接循环使用;间接循环是将铬鞣废液经过滤、碱沉淀后形成的含铬污泥,经酸溶解、氧化和还原等处理后得到4HJ13042023再生铬鞣剂并回用于鞣制或复鞣工序,处理后
16、的上清液可回用于浸水工序。碱沉淀时pH值控制在8.5左右,溶解时加酸保持pH值2.02.5,经氧化还原制备的铬液检测合格后,需陈化48h以上。该技术可使铬鞣废水中铬回用率达到95%以上。5.2.7无铬鞣制该技术适用于生产无铬的皮革产品。使用无铬鞣剂(如环保型植物鞣剂、非铬金属鞣剂、醛类鞣剂、有机鞣剂等)进行鞣制,可从源头消除铬污染。该技术无含铬废水和含铬固体废物产生。5.2.8高流量、低气压(HVLP)喷涂该技术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预防技术,适用于涂饰工序。HVLP喷涂技术可节约涂饰材料用量30%以上,减排挥发性有机物30%以上。5.2.9辊涂该技术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预防技术,适用于涂饰工序。辊
17、涂技术以转辊为载体,使涂饰材料在转辊表面形成一定厚度的湿膜,借助转辊的转动将涂饰材料均匀地涂敷在皮革表面。与常规喷涂工艺相比,该技术可节约涂饰材料用量30%50%,减排挥发性有机物30%以上。6污染治理技术6.1废水污染治理技术6.1.1含铬废水碱沉淀处理该技术适用于含铬废水的脱铬处理。含铬废水经格栅、储液池、加碱沉淀、压滤脱水等工序进行处理。沉淀剂一般选用氢氧化钙或氢氧化钠等,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使用助凝剂、絮凝剂,铬液pH值控制在8.510.0,反应时间为1h2h,沉降时间大于3h。含铬废水碱沉淀处理技术的设计与管理要求应符合HJ2003要求。该技术可使车间排放口含铬废水总铬浓度达标排放。6.
18、1.2综合废水物化处理6.1.2.1预沉/混凝沉淀该技术适用于对综合废水预处理。综合废水经调节池后采用预沉/混凝沉淀技术处理。混凝沉淀工艺中,通过添加铝盐、铁盐等混凝剂和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铁、聚合氯化铝铁、聚丙烯酰胺等絮凝剂形成沉淀,沉淀时间2h3h,表面负荷0.6m3/(m2h)1.0m3/(m2h),污泥含水率97%99%;混凝工艺设计与管理应符合HJ2003、HJ2006要求。该技术的悬浮物、CODCr和BOD5去除率分别为60%90%、30%60%和30%45%。6.1.2.2混凝气浮该技术适用于对综合废水物化处理,对于含动植物油脂较高的脱脂废水可采用该技术进行预处理,也可用于混凝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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