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技术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docx(1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技术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篇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工作管理方法公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工作管理方法公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工作管理方法 (2022年7月7日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工作的管理,确保评审专家履行义务,切实维护评审专家的权利,充分保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评审的公正性和规范性,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中所称的评审专家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聘请的在项目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过程中,行使评审
2、权利、提出评审看法的科学技术人员。 第三条 评审专家的聘请、评审活动管理、监督和保障等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方法。 第四条 评审专家工作管理应当坚持权责统一、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评审专家工作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请评审专家并建立评审专家库; (二)组建会议评审专家组; (三)组织开展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工作; (四)供应必要的评审工作条件; (五)监督评审专家评审工作; (六)其他与评审专家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 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中具有下列基本权利: (一)选择是否参加评审工作; (二)获得评审工作所需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三)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七
3、条 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遵守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精确把握科学基金资助政策和评审标准; (三)独立、客观、公正地作出推断并提出评审看法;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评审过程中出现回避或者保密情形的,评审专家应当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回避与保密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章 评审专家选聘 第九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聘请担当评审专家的科学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敏锐的科学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推断实力;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三)有时间和精力参与评审工
4、作。 第十条 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科学基金委不能聘请其作为评审专家: (一)因有剽窃他人科学探讨成果或者在科学探讨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受到惩罚或者处分的; (二)存在严峻违法或者犯罪记录的; (三)参与各类科技评审活动中存在不良记录的;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认定的其他不宜作为评审专家情形的。 第十一条 依托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举荐符合本方法规定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评审专家人选。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对被举荐的评审专家人选进行审核并确定是否聘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可以干脆聘请符合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成为评审专家。 第十二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建立评审专家库,并将聘请的评审专家
5、的资料列入评审专家库进行管理与维护。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将聘请评审专家的状况告知本人及依托单位。 第十三条 评审专家发生工作单位变动、探讨领域改变等情形的,应当刚好办理信息变更并告知自然科学基金委。 依托单位应当定期对本单位评审专家的信息进行核查,对发生改变的应当刚好告知自然科学基金委或督促评审专家办理信息变更。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审核评审专家和依托单位提出的信息变更并刚好更新评审专家库。 第十四条 评审专家出现下列情形的,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再聘请作为评审专家: (一)不情愿担当评审专家的; (二)无法接着履行评审职责的; (三)在履行评审职责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存在本方法第十条
6、情形不宜接着履行评审专家职责的; (五)自然科学基金委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通讯评审管理 第十五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择同行专家对已经受理的项目申请进行通讯评审。选取专家的详细数量按有关项目管理方法执行。 自然科学基金委选取通讯评审专家时应当考虑申请人提出的不宜评审其项目的专家名单。 第十六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向评审专家发送评审材料,并对通讯评审看法的撰写提出详细要求,评审材料包括项目申请材料以及通讯评审看法撰写说明或者指导文件等。 第十七条 评审专家接到评审材料后,因犯难以作出学术推断、没有精力等状况无法评审的,应当在收到评审材料后刚好告知自然科学基金委并说明理由。
7、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重新选择评审专家。 第十八条 评审专家应当按要求仔细阅读申请材料,依照有关项目管理方法中规定的评审标准作出推断,撰写评审看法,并根据要求刚好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反馈评审看法。评审专家不得请他人代评或代撰写评审看法。 第四章 会议评审管理 第十九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从评审专家库中选取肯定数量的评审专家,组建会议评审专家组对项目申请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专家组组建原则如下: (一)每个会议评审专家组内同一法人单位的成员限1名; (二)考虑不同学科领域、不同部门和地域的代表性; (三)留意选择肯定比例的青年、女性科学技术人员。 选取的会议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以往的评审
8、工作中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长期在科研第一线工作; (三)熟识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状况,具有战略思想和宏观把握实力;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73岁。 其次十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可以依据工作须要,根据本方法规定的条件,特邀部分专家参与会议评审工作。特邀专家具有与会议评审专家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每个会议评审专家组内的特邀专家数量一般不超过该会议评审专家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其次十一条 每个会议评审专家组设组长1至2名,成员数量依据各类项目管理方法规定执行。 评审专家连续参加同一类型项目的会议评审不得超过两年。 其次十二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在会议评审前通知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因故无法参与会议评审的,应当
9、刚好告知自然科学基金委。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公布会议评审专家组名单。 其次十三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在会议评审前,向评审专家供应评审所须要的年度资助安排、项目申请材料、通讯评审看法及结果等评审材料,告知评审专家会议评审的探讨、投票等基本评审要求。 其次十四条 评审专家应当在充分了解评审要求的基础上,仔细阅读评审资料,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看法。 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应当对评审专家不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的行为进行提示或者制止。 其次十五条 评审专家应当在充分探讨的基础上对项目申请独立进行记名或者无记名投票表决。 投票结果应当现场公布。 第五章 监督与评估 其次十六条 自然科学基
10、金委应当记录评审专家履行工作职责的状况。 其次十七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整理专家通讯评审看法向申请人供应,申请人可以就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书面看法或建议。 篇二:评审专家管理方法 山东省财政厅 文件 山东省监察厅 鲁财采?2022?25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选购评审专家 管理方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监察局,省直各部门,各政府选购代理机构: 现将山东省政府选购评审专家管理方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刚好向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反映。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1 山东省政府选购评审专家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政府选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评审专家行为,提
11、高政府选购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财政部政府选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和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选购评审专家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所称政府选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方法规定条件,由省财政厅确认并颁发山东省政府选购评审专家证的人员。 第三条 评审专家参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政府选购活动适用本方法。 第四条 全省评审专家库建立、管理和运用应遵循统一建库、资源共享、管用分别、划分区域、随机抽取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监管的政府选购活动聘请运用评审专家要根据本规定从全省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乡镇
12、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监管的政府选购活动聘请运用评审专家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第六条 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选购项目评审要持山东省政府选购评审专家证和本人身份证。评审专家库以外专家要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和专业职称证书。 2 其次章 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七条 省财政厅主要职责: (一)建设全省评审专家库; (二)明确山东省评审专家聘任条件; (三)审查评审专家人员资格,颁发山东省政府选购评审专家证; (四)动态管理山东省政府选购评审专家库,刚好更新评审专家库人员信息; (五)制定全省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规则; (六)监管本级政府选购项目评审专家的抽取运用; (七)对全省评审专家进行复验; (八)对本
13、级政府选购项目评审中有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进行处理惩罚; (九)其他监管事项。 第八条 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一)征集本地区的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并向省财政厅举荐; (二)监管本级政府选购项目评审专家的抽取运用; (三)对本级政府选购项目评审中有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进行处理惩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四)省财政厅规定的市级财政部门应担当的其他监管事项。 3 第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一)征集本地区内的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并向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举荐; (二)监管本级政府选购项目评审专家的抽取运用; (三)对本级政府选购项目评审中有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进行处理惩罚,并报
14、省财政厅备案; (四)省财政厅规定的县级财政部门应担当的其他监管事项。 第十条 各级监察机关负责对本级政府选购项目运用评审专家状况进行监督,并根据管理权限对属于监察对象的评审专家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三章 资格条件及确认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实行本人申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审专家。 第十二条 评审专家认定过程包括本人申请、初审、受理、确认、发证。 第十三条 评审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客观公正、遵纪遵守法律、廉洁自律的意识;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精通专业业务,熟识产品状
15、况; 4 (三)熟识政府选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四)能以独立身份参与政府选购评审工作,能正常参与政府选购评审活动; (五)认同本方法的各项规定,接受财政、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七)省财政厅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对达不到第十三条(二)所列条件,并取得中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精通某类专业产品性能和市场状况,且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员,经省财政厅审查确认后,也可聘为评审专家。 第十五条 符合本方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身体健康,一般不应超过65周岁),可在每年3月、6月、9月、12月向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中心驻鲁单位、驻
16、济南省直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可干脆向省财政厅申请。申请人应填写山东省政府选购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同时供应以下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作及专业简历; (三)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 (四)取得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务院特别津贴人员,获得“正高”职称的专家,需供应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篇三:某某集团专家管理方法 某某集团专家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公司人才队伍和梯队建设,有效解决日常工作中专业、经营管理难题,提升项目投资等专项工作的决策精确性,推动公司学问管理工作,提高评标工作质量和降低评标风险,形成全集团范围内人力资源共
17、享机制,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所指专家包括公司各产业板块专业技术专家、技能操作专家、经营管理专家。依其业绩与贡献不同,划分为“一级专家”、“二级专家”、“三级专家”三个层次。 第三条 专家评定坚持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坚持品德、学问、实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专家通过评定方式产生。每年专家评定名额依据我公司经营发展和人才队伍状况确定。 第五条 本方法适用于各分子公司、职能部室、共享服务中心及公司化运营单元。 其次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专家管理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由专业技术、技能操作分委会和经营管理分委会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全面指导公司专家选拔、聘任、运用、考
18、核、退出等各项管理工作; 2、决策委员会管理工作; 3、确定公司一级专家人选。 第七条 专业技术、技能操作分委会 主任: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专业技术、技能操作专家各项管理工作; 2、对专业技术、技能操作专家举荐选拔人选进行评审,对专家任期内工作进行考核以及解聘审议等; 3、对专业技术、技能操作二、三级专家的评审结果上报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 经营管理分委会 主任: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经营管理专家各项管理工作; 2、对经营管理专家举荐选拔人选进行评审,对专家任期内工作进行考核以及解聘审议等; 3、对经营管理二、三级专家的评审结果上报委员会审批。 以上人员分别自动构成专家评审委员
19、会和专家考核委员会,其中参与专家评审或已经成为专家的人员自动取消资格。 四、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集团人力资源部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公司专家日常管理工作; 2、依据委员会指示及决策,组织有关会议,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各项任务; 3、向委员会汇报工作开展完成状况。 第三章 专家分类 第九条 专业技术、技能操作专家选拔的专业分十三类:采矿、机电、一通三防、洗选、化工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检修、信号、运输、土建、预算。(与生产、化工、铁路、房地产板块分别对接) 第十条 经营管理专家选拔的专业分九类:人力资源、财务、招采、企管、投资、环境、平安、质量、文秘。(进一步核实)
20、 申报专家的人员,每次只能申报一类。 第四章 专家的选聘程序及聘期 第十一条 专家选拔由“专家评委会”操作详细工作,行使评审职责,审议探讨申报人材料并投票表决,具体流程见下图: 各类各级专家聘期均为一年。 第五章 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技能操作类: 一、申报一级专家必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达到中级; 2、有五年以上专业技术、技能操作工作经验,曾担当过项目总工或同级及以上技术职务(机关处室人员需主要负责某一方面专业工作),或重大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业绩特殊突出的,可以破格聘任运用。 二、申报二级专家必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达到中级,如专业技术资格未达到中级
21、,其工作岗位必需为专业组长或同级及以上的人员(机关处室人员需主要负责某一方面专业工作); 2、有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三、申报三级专家必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达到初级;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有两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第十三条 经营管理类 一、申报一级专家必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达到中级; 2、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曾担当过相关专业负责人 (机关处室人员需主要负责某一方面专业工作); 3、业绩特殊突出的,可以破格聘任运用。 二、申报二级专家必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达到中级,如专业技术资格未达到中级,其工作岗位必需为专业组长或同级及以上的人员(机关处室人员需主要负责某一方面专业工作); 2、有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三、申报三级专家必需符合以下要求: 第16页 共16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