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1201-2023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ocx
《DB11 1201-2023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11 1201-2023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ocx(2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ICS 13.040.40CCS Z 60DB11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DB11/ 12012023 代替 DB11/ 12012015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printing industry2023-04-24 发布2024-01-01 实施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11/ 12012023目 次前 言 II引 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含 VOCs 原辅材料要求 45 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56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67 企业边界污染监控要求 7
2、8 台账要求 89 监测要求 810 实施与监督 10附录 A (规范性) 低 VOCs 含量产品 11参 考 文 献 12IDB11/ 12012023前 言本文件全文强制。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本文件代替DB11/ 12012015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11/ 12012015自本文件实施 之日起废止。与DB11/ 1201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 更改了文件的范围(见第 1 章,2015 年版的第 1 章);b)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2015 年
3、版的第 2 章);c) 增加了“包装涂料 ”的 VOCs 含量限值要求;更改了“油墨”“清洗剂”“胶粘剂 ”“润版液” “光油”的 VOCs 含量限值要求(见第 4 章,2015 年版的第 4 章);d) 更改了“苯系物 ”大气污染物项目; 增加了“颗粒物 ”“氮氧化物 ” “二氧化硫 ”大气污染 物项目及排放限值、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及其他有组织排放控制的管理要求(见第 5 章, 2015 年版的表 2);e) 增加了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NMHC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限值(见第 6 章);f) 删除了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项目“苯”和“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企业边
4、界大气污染物监控项目“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和“非甲烷总烃”(见表 3、表 4,2015 年版的表 3);g) 更改了台账要求(见第 8 章,2015 年版的附录 A.7、A.8);h) 更改了监测要求(见第 9 章,2015 年版的第 5 章);i) 更改了实施与监督(见第 10 章,2015 年版的第 6 章);j)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 A“低 VOCs 含量产品 ”(见附录 A);k) 删除了规范性附录 A“工艺措施与管理要求 ”(见 2015 年版的附录 A)。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14日批准。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
5、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敏燕、聂磊、韩兵、吕举男、高美平、杨涛、杨候剑、邵霞、李雪峰、何万 清、 王志平、肖晓峰。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5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IIDB11/ 12012023引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 治条例, 防治印刷工业大气污染, 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 促进印刷工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制定本文件。IIIDB11/ 12012023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印刷工业含VOCs原辅材料、大气污染物排放
6、控制、台账、监测和实施与监督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印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印刷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 2398
7、6 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 30981 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3372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8507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8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
8、的测定 碘量法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 、NOx 、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
9、收法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1DB11/ 12012023HJ 75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066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 1131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240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
10、2 、CO、CO2 )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 外光谱法HJ 1246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印刷工业HJ 1261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1286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WS/T 757 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DB11/T 1195 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T 1367 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DB11/T 148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DB11/T 1566 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苯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11、JJF(京)632018 微差压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印刷工业 printing industryGB/T 47542017中规定的书、报刊印刷(C2311)、本册印制(C2312)、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C2319), 以及从事印刷复制及印前处理、 制版,印后加工的装订、表面整饰及包装成型等生产活动的工业。3.2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本文件采用非甲烷总烃(以NMHC表示)作为VOCs综合控制项目。来源:GB 378222019,3.1,有修改3
12、.3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s(NMHC)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 以碳的质 量浓度计。来源:GB 378222019,3.33.4处理效率 treatment efficiency2DB11/ 12012023污染物经污染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排放量削减百分比,根据同步检测污染处理设施进口和出口污染物 单位时间(1 h)排放量进行计算。来源:GB 416162022,3.43.5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contentVOCs 含量规定条件下,测得的单位体积或质
13、量原辅材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来源:GB 333722020,3.1,有修改3.6无组织排放 fugitive emission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 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 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来源:GB 378222019,3.43.7密闭 closed/close污染物质不与环境空气接触,或通过密封材料、密封设备与环境空气隔离的状态或作业方式。 来源:GB 378222019,3.53.8密闭空间 closed space利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污染物质、作业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所形成的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 该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
14、物除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 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来源:GB 378222019,3.63.9即用状态 app lication condition在使用方式和使用条件满足相应产品技术说明书中的要求时,产品所有组分混合后,可以用于生产 的状态。3.10VOCs 物料 VOCs-containing materials印刷生产过程中所用的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3%的原辅材料和产生的废料(渣、液)。3.11全封闭式数码印刷机 totally-enclosed digital printer3DB11/ 12012023能将数字图像直接
15、打印到印刷基材的全封闭式印刷设备,供墨、 印刷、基材烘干、零部件清洗等操 作单元均处于密闭的设备中,除通往废气治理设施或排气筒的集中废气排口,印刷机无其他排气口、孔 (用于基材进、出的开口除外)。3.12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本文件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或备案的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注: 已建成投产指已依法履行环评相关手续后建成投产, 或者不需办理环评手续建成投产的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3.13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建设项目。对于 不需办理环评手续的工业建设项目,自本
16、文件实施之日起建成投产的属于新建企业。3.14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温度为273.15 K,压力为101.325 kPa时的状态。来源:GB 378232019,3.30,有修改3.15排气筒高度 stack height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来源:GB 378222019,3.19,有修改3.16企业边界 enterprise boundary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法定边界。 若难以确定法定边界,则指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实际占地边界。 来源:GB 378222019,3.204 含 VOCs 原辅材料要求4.1 印刷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水性油墨、胶印
17、油墨、 能量固化油墨、 雕刻凹印油墨、 溶剂型喷墨印刷油 墨(用于全封闭式数码印刷机) VOCs 含量限值应符合 GB 38507 的要求, 其他油墨 VOCs 含量应30%, 测试方法应符合 GB 38507 的要求。4.2 印刷生产过程中现有企业使用的清洗剂 VOCs 含量限值应符合 GB 38508 的要求, 通州区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其他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使用的除水基清洗剂、半水基清洗剂之外的其他清洗剂 VOCs 含量应300 g/L;新建企业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使用的水基清洗剂、半水基清洗剂 VOCs 含量限值应符 合 GB 38508 的要求, 其他
18、清洗剂 VOCs 含量应300 g/L,测试方法应符合 GB 38508 的要求。4.3 印刷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水基型包装胶粘剂、 本体型包装胶粘剂、 本体型纸加工及书本装订胶粘剂4DB11/ 12012023VOCs 含量限值应符合 GB 33372 的要求, 其他胶粘剂 VOCs 含量应100 g/L,测试方法应符合 GB 33372 的要求。4.4 印刷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水性、无溶剂、 辐射固化涂料 VOCs 含量限值应符合 GB 30981 的要求, 其 他包装涂料 VOCs 含量应550 g/L,测试方法应符合 GB 30981 的要求。4.5 印刷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处于即用状态的润版液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11 1201-2023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201 2023 印刷 工业 大气 污染物 排放 标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