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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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1、为了进一步加强提升运输管理工作,健全矿山安全管理制度,防止重特大设备和运输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促进矿山有序、稳步、和谐发展,现根据2006年9月1日实施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运输巷道(1)所有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准后方能施工,未达到设计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2)巷道高度、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其中:1主要运输巷(指运输大巷、运输石门和主要绞车道)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 2n%2n%2采区(包括盘区)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
2、2m3采掘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净高不得低于 1.6m1.6m;(3)巷道宽度。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矿车、平板车、放矿机、风机等)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要符合下列要求:1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碴面起 1.6m1.6m 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 0.80.8m m 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 1.8m1.8m,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 0.3m0.3m。2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上述项的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 40m40m 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 1.2m1.2m,深度不得小于 0.7m0.7m,高度不得
3、低于 1.8m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4)在双轨运输巷中,下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 0.2m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 0.7m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 1 1 奂车辆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两侧距离,必须符合第2条第1项的要求。3、运输轨道(1)轨型规定:主要运输巷(指运输大巷、运输石门和主要绞车道)一般应采用15kg15kgm m 以上的钢轨,其中运道人员的斜井及使用电机车运输的巷道,必须采用 18kg18kgm m以上的钢轨,主要运输巷轨道不得有杂拌道。(2)铺设质量规定:矿井轨道必须按标准(即 非煤矿山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铺设。主要运输线路的铺设质量应
4、达到优良品等级并符合下列要求:1轨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 5mm5mm 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 2mm2mm 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线路轨型相符。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 5mm5mm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5mm 下偏差为-2mm-2mm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接杆。5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 50mm50mm 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原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6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不得采用非标准道岔。(3)矿井轨道在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对道床经常清理,做到“三无一畅通”(无杂物
5、、无浮石、无积水、水沟畅通)。运输巷道中有路标、路牌、电缆、管子一条线。枕木露出道碴面的高度不得小于 80mm80mm 发现腐朽、变形及损坏的枕木必须及时更换。4、平巷运输(1)人车推车时,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 10m10m 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 30m30m 坡度大于10%。时,严禁人力推车。(2)人力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力或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侧、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3)人力推车时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
6、确需停车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严禁推车人蹬车、搭车和放飞车。(4)井上、下各种车辆(矿石车、废石车、材料平板车等)的两端必须装置碰头,每端突出的长度不得小于 100mm100mm5、斜井运输(1)斜井运输使用绞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轨道的铺设质量要符合本制度“运输轨道”第2条的要求,并行采取歉收道防滑措施。2斜井地滚必须齐全、灵活,间距 10m10m 装备一个,斜井上口和变坡点处必须装备导向轮,并保持转动灵活,无严重磨损。兼作行人的斜井,应设行人台阶和扶手。3倾斜井巷的上端要有足够的过巷距离,并留有 1.5m1.5m 倍的备用系数。4单车或串车提升斜井的上下井口及各水平车均
7、应设信号硐室和躲避硐室;(2)单车或串车提升时,应在井口公布提矿、提废石的限定车数,不得超载超转。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3)斜井提升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主、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4)斜井运输必须设置合格的、齐全的“一坡多挡”的防跑车装置,并做到正确使用。1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2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接的车辆滑入斜井的阻车器(即的“地档”)。3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
8、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接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即“防跑档”)。4在须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即“自动防跑档”)。5在斜井中的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6在下井口平坡上方,必须加装挡车装置(即“下井口防跑档”),下部车场必须躲避硐室。7开凿或延深斜井、下山掘进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并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即“下山迎头遮挡”),其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8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并闭,放车时方准打开。(5)斜井提升时,严禁行人、蹬钩头或扒矿
9、车上下井。行车斜井兼作人行道时,必须严格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并必须设置“行车不行人”的红灯信号及醒目的警示牌。(6)斜井每隔 40m40m 应设一个躲避硐,并在硐口设红灯。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并有人行台阶和扶手,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行车时红灯亮,行人立即进入躲避硐,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 1.2m1.2m,深度不得小于 0.7m0.7m,高度不得小于 1.8m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要保持干净。(5)每一提升装置(包括立井、斜井)的信号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必须设置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井底车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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