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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本节简介:政府或企业对其掌握的环境信息依法强制或自愿予以公开的制度。本节知识点:1、掌握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公开的内容和范围;2、理解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一、 环境信息公开概述(一)案例导入2014年,因退票费收取20%的服务费,同时拒绝公开定价信息和退票成本信息,国家铁路局被告上法庭,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作出撤销国家铁路局作出的答复决定,要求其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予以答复的判决。国家铁路局败诉。该案同时也引发的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热议。今天我们要讲的环境信息公开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内容。学习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我们重点要掌握什么是环境信息公开?由谁来公开环
2、境信息以及公开哪些环境信息?通过什么方式和程序公开?环境信息的监督和责任如何等问题。这也还是我们今天要讲述的四个问题(二)概念环境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和企业以及其他社会行为主体依法向公众通报和公开相关的环境信息和环境行为,以利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信息根据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政府环境信息,是指环保部门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二是企业环境信息,是指企业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和企业环境行为有关的信息。环境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监督制度,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和各国立法的明确规定。(三)主要立法2001年10月30日联合国环境
3、署宣布在环境问题上获得信息、公众参与决策和诉诸法律的公约(简称奥胡斯公约)正式生效,它在获得信息、公众参与和诉诸法律方面赋予公众权利,并为各缔约方和政府机构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的义务。我国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新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以及环保部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对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予以了明确的规定。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
4、供便利。 由此可见,获取环境信息是公众的权利,而公开相关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及企业的义务。政府之所以将环境信息公开确立为一项法律制度是因为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环境问题凸显,环境事件频发,由于环境信息公开的缺失而造成的谣言惑众甚至冲突事件也时有发生,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也影响了政府公信力。比如,2011年7月的渤海湾溢油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强烈热议。 渤海湾此次溢油事件是我国近三十年来采油作业事故中最严重的一次,但在事件发生后,却未能引起各方足够重视。有关部门在事故中没有履行好自身的监管职责,更未对公众及时公布事故情况,而是在事故发生后第32天才召开新闻发布会向
5、公众告知。中海油作为油田51%股权的持有者、康菲公司作为实际作业者,在事故的处置、应对上都“仅对外输送可能预知的最好消息”,被指责瞒报、谎报,且在事故后也未对相关渔业人员通报可能受污染的海域等信息,致使发生大量贝类死亡,渔民损失惨重。二、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及主要内容(一)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二)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
6、。 另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四)重点排污单位 这些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重点排污单位,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布。三、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在明确了环境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及内容的前提之
7、下,我们来了解一下第三个问题,即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一)从政府层面来说,环保部门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的环境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环保部门应当自该环境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从企业层面来说,企业应当按照自愿公开与强制性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企业环境信息。依法应当向社会公开的企业环境信息,企业应当在环保部门公布名单后30日内,在所在地主要媒体上公布其环境信息,同时报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 四、环境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责任(一)监督为了保障环
8、境信息公开的落实,对环境信息公开的监督必不可少。一是行政监督,由环保部门建立健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环保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部门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二是社会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环保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环保部门应当督促下级环保部门依法履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义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环保部门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责任在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责任方面,环境保
9、护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由于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环境事件的高发态势仍将继续存在,重视环境安全,加强环境监管,建立公共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特别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披露制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势在必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既要公开环境质量信息,也要公开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行为,这就为公众了解和监督环保工作提供必要前提,对于加强政府、企业、公众的沟通和协商,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良性互动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环境保护。 讨论题:环境信息公开如何与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相协调?测试题1、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损害担责的原则A.政府为主 B.公众参与 C.信息公开 D.部门配合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 )等信息。 A.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 B.行政处罚 C.环境税的征收和使用情况 D.企业排污情况答案:1、B;2、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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